(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695)

作者:浮云素

叶孤城想,这样的老仆人在这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忠仆了,可以被写成列传的典型人物。

他趁夜色到了商人之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不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连看门的狗都趴着。

叶孤城的动作很轻,就算是有肉球的猫都不会比他更加轻盈了,走进屋子里,谁都没有惊动,连那只看门的狗也是如此。

他在找商人的房间。

这样的工作,叶孤城是不需要踩点的,对他来说难度太低,只要要人性命就足够了,他的雇主只要要那人死,甚至连首级都不要。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过几天就会发丧,现在天气虽然不热,却也不冷,如果停灵时间太久,尸体会腐烂。

下葬时人们很讲究尸体的完整,叶孤城猜,要是他今天把人杀了,估计停灵一到两天就回下葬。

这还是老汉告诉他的新知识。

叶孤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无本买卖还算是不错,毕竟,他不仅能拿到钱,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岚风朗月咬小手绢。

如果她们知道叶孤城现在为了钱,竟然真的去当刺客,估计会哭晕过去,然后再穿越时空给叶孤城递金锭之类的。

很可惜,他现在所在的时间段,甚至还没有怎么开始用金属当作流通物。

且不管岚风朗月在想什么,再将视角转移到叶孤城身上。

他要杀的对象虽然是个商人,却没有富裕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也不过就是有几个奴隶,小院子都算不得大,他走进去四处瞅瞅,没一会儿就发现了对方住在哪里。

连他的夫人都不在,两人是分床睡的,不大的房间中竟然只有一个人。

叶孤城看见这人,干脆利落地将他脖子抹了,杀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以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自己出来工作了才发现如果没有白云城做后盾,白手起家真是难题。

而且还是在他一朝之间沦为文盲的春秋时代。

他虽然是个尊重生命的人,除此之外却也是一个江湖人,对决之中从来不手软,杀了不少了剑客。

叶孤城在心中唾弃自己,但那都不是为了钱,为了钱杀人,对他来说绝对是第一次。

短期创业艰难。

“!”

他忽然抬头,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没过一会儿,就听见狗的嚎叫声,以及少年人的嘶吼声。

不大的院子竟然被惊醒了。

叶孤城心中暗自道一声晦气,立刻从房间中出来。

他的隐蔽性实在是很好,即使是从院子里出来的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叶孤城想,自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去多看,更何况对方还差点让他的工作早被发现。

这样想着,他脚下一动,朝着声源处去了。

哎,听着像个小孩子,还是去看看吧。

出声的确实是一个小孩子,叶孤城看着裤脚被獒犬死死咬住的小孩儿一顿。

虽然全身黑衣,还以黑布巾蒙面,做刺客打扮,但看身量就知道是未成年。

那獒犬很是凶狠,一口咬在小孩儿的裤脚管上,又猛然一松口,带着腥气的嘴大张,显然是准备往年轻人腿上的肉咬。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虽然做刺客打扮,但确实没有经过什么风浪,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随后,他的目光再度变得坚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准备迎击。

匕首闪着寒光,月光洒在刃上,竟产生了冷冰冰的错觉。

他想,自己虽无法为大父报仇,但杀了这畜生,也不算什么都没错。

反正都被发现了,拖一个垫背也是值得的。

獒犬扑了上来,他的目标已经不是小孩儿的腿,而是他的头颅。

他心中一阵发狠,当时就要挥下手中的匕首。

“?”

小孩儿懵了。

他似乎是飞起来了?

是真的飞起来了!

低头看地,却发现自己的脚悬挂在半空中,他几乎以为自己无意间已经被那獒犬杀死了,所以灵魂出窍,看着自己的身体,看着周围的景物。

风打在人脸上,刮得生疼,移动速度太快,就算是柔和的夜风也会变成刀子。

小孩儿又想,他竟然还能感觉到疼痛,所以这是没有死?

他为什么没有死?

因为一个好心人救了他。

叶孤城带着小孩儿在房顶与房顶间飞速地穿梭。

他是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轻功,因为他见过的人实在是不多,更不要说是看他们的身手。

但叶孤城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刚才那死了主人的商人家是绝对找不到他们的。

才几个呼吸间的功夫啊,他已经跑了很远很远。

跑了很远很远的叶孤城终于决定将手上的小崽子给放下来,他看到了一个小树林,里面没有人,是个让小崽子降落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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