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美好生活(886)

作者:初吻江湖

然后放下酒樽,拿起筷子,他第一个选择吃的,竟然是王太弟给选的翠玉豆糕!

王太弟坐在那里本来老老实实,看到第一个吃的是自己选的东西,立刻就高兴了!

太白看这小孩儿还挺好玩儿,立刻朝他招了招手:“来,到本座这里来!”

扶苏虽然人小,可他聪明啊,立刻就颠颠的爬了起来:“仙人!”

“嗯,坐这里。”太白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扶苏还看了看羸政,嬴政点头,他才坐下。

“仙人,你真的是仙人吗?”王太弟当时在宫里陪着女眷来着,但是祭台那边的人都说,看到仙人飞下来的!

“你不信?”太白反问他。

别人都朝王太弟使眼色,羸政却坐得稳稳的,王太弟挠了挠头:“我没亲眼见到,不是很相信,但是别人都说你是。”

太白挺喜欢这个小孩儿了,伸出一只莹白如玉的手掌,掌心上从小到大长出了一朵雪白的莲花!

“这是天上的雪莲,一瓣即可起死回生,这一朵,送给你,放在灵玉匣子里,万年不坏,给你做礼物。”太白一伸手,就有旁边的人,拿了一个青玉匣子过来,那青玉匣子上头,总有一层雾蒙蒙的东西,那是灵气。

这匣子是特制的,乃是灵玉雕刻而成,刻上锁灵阵,阻止灵气溢散,里头专门包裹一些蕴含灵气的东西,可以保证灵气不消不散。

“好呀!”王太弟高兴的点头:“谢谢仙人!”

“这回相信了吧?”太白摸了摸王太弟的头,小家伙还挺可爱的,比李季阳可爱多了。

“信了,信了!”王太弟抱着青玉匣子不撒手。

两宫太王太后更高兴了,王太后也高兴,给两个婆婆一人端了一碗燕窝粥。

这东西本来是没有的,但是小阳发现了这个东西,然后就大量的给宫里送,起初大家没注意,后来发现多吃这个东西,竟然容颜焕发!

于是这个东西就在后宫大受欢迎,两宫太王太后每三日吃一碗,今天正好到了三天,且上了雪燕窝。

听小阳说,这个补水好。

歌舞上来,乐府的人几乎是卖命一样的跳舞,这可是仙人啊!

结果,嬴政发现太白仙人对此很不感兴趣!

李季阳吃饱喝足了,才抬起脸:“师父不喜欢歌舞,这种歌舞不喜欢。”

嬴政摆了摆手,那边姜内侍很上道的将人都带了下去,乐府的人很失败的走了,没成功啊!

也是,仙人见识多了仙女们的歌舞,对这种凡间歌舞,肯定看不上啊!

“歌舞也很好。”太白仙人道:“只是本座更像知道,秦国之人,现在是否安居乐业?”

“是!”羸政很肯定的回答。

“那就好,司方舟就留在秦国了。”太白仙人倒了一杯酒,朝羸政一举杯:“本座有一个师弟,还没有衣钵传人,你若是愿意,就拜入他门下好了,不过他不在这里,以后本座可以看着点你。”

“快点说好啊!”李季阳立刻朝羸政丢了个鸡骨头。

众臣:“……!”

我们是当做没看见啊?还是当做没看见?还是当做没看见?

“……好……”羸政将鸡骨头捡起来放到了杂物盘子里。

剩下的大臣们,喝酒吃肉,尤其是武将们,对酒简直第一口就爱上了!

“这才是酒啊!”王颌老将军喝的简直停不下来。

仙人什么的,那是国主的贵客,他只是来看一看仙人长什么样,看也看过了,人还不错,还给了这么好喝的仙酒,不错,不错!

蒙骜老将军更是直接对坛子喝了!

“好喝!”猛地一声,没有了歌舞乐声的遮掩,这声太清楚了!

然后大家伙儿就看到蒙骜老将军歪歪斜斜的站起来,拎着个酒坛子,大声唱着《秦风》之中的“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朝最初是在西犬丘那里定国,东周初,因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开始列为诸侯,改建都于雍,自此逐渐强大起来。

统治区大致包括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

“秦风”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流行起来的。

其中,“无衣”乃是抗击外族犬戎的时候,所做的军歌。

蒙家在边境待了三代,守护了秦国边关最少一甲子,老将军对这首歌,简直张口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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