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豪门死对头怀里[穿书](154)

作者:龙珺

“和你一起以后,我才渐渐发觉,或者我重来一次的意义,不仅是报复。那天听你说等了我这么多年,我又觉得难过,要是……”酒精作用下,闻徵头脑发胀,说话语无伦次:“我不会再让你等,你起来。”

双手胡乱揪住易承昀的衣领,闻徵整个人的重量压在他身上,脸颊浮起两朵红晕:“我想跟你重新开始,”他的额头抵着易承昀的额头,像只撒娇的猫,半闭起眼,两人鼻尖蹭到一起,像唱诗一样念道:“请采摘我吧,你的花朵-将为你盛开,直至永远!”

半晌,屋里安静得只有两人的呼吸声,易承昀胸膛像被猛烈一撞,一动不能动。脑子甚至有片刻停摆,静谧中,他悄悄用余光打量闻徵,顿时哭笑不得:扔下一句大杀器后,闻徵竟伏在他怀里睡了过去,浓密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阴影,那人双手环住他,像个抱住宝物不撒手的孩子。

易承昀:“……小笨蛋。”

几丝调皮的阳光从窗帘边缘探进屋里,天空变回白天的湛清湖蓝,暖意笼罩整片草原,远处偶尔会有羊群或马匹跑过,生机勃勃。

扯过被子盖住头,闻徵习惯想去抱身边的人,却扑了个空。他蓦地睁大眼睛,被子上还残留易承昀的体温,可房间里就剩他一人。

“醒了?”易承昀提着早餐进屋,见闻徵茫然搂住一团被子呆坐着,那人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后,两眼方似逐渐苏醒过来,便试探问:“有没有头痛?”

摇了摇头,闻徵随手打开窗帘,看到外面阳光明媚,咂舌道:“我睡了这么久?已经快中午?”草原下马酒名不虚传,闻徵掀开被子,赤脚凑到打开食盒的易承昀身旁,吸了吸鼻子,坏心眼问:“易总这是客房服务?”

“闻先生想吃什么?”易承昀顺着他的话,坐直身,一本正经道:“我来为你服务。”

“我要易总喂我。”闻徵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易承昀果真端起碗,舀起一勺热腾腾的羊杂汤,待放温才送到他嘴边。羊杂被煮得软软糯糯,汤汁温热鲜香,暖到人心底。闻徵盯着他细致的动作,哪里看得出平日那个雷厉风行的总裁,不由握住他拿勺子的手,任性道:“我也喂你。”

“附近有我投资的一个马场,吃完之后去看看吗。”易承昀手上的碗被闻徵接过去,看他饿的狼吞虎咽,低声问:“还记得昨晚什么时候睡的吗?”

“我记得我们吃了一个烤全羊,和牧民喝酒,一起跳舞到天黑。”闻徵看他似乎欲言又止,一口气喝下半碗汤,打趣问:“怎么啦?你该不会偷偷摸摸对我做了什么吧嗯?”

易承昀挠了挠他的下巴:“我要对你做什么、还需要偷偷摸摸?”

闻徵早就想跟他一起到马场走走,因这里和他们在城郊的马场大为不同,草原幅员辽阔,这里的马成群放牧,极大限度保留了马的悍性。

牧民打开栅栏的一刹,几十匹马恣意飞驰,无拘无束,马蹄节奏响亮,传遍整片草原,顺着白云飘向远方,这是属于血脉中天生野性的召唤,似能勾起人心底对自由憧憬。

“我们去认识一位新朋友。”易承昀牵起闻徵的手,走近一圈被木栅栏围起的草地,一匹小马跑过来用嘴扯他的衣服,他宠溺摸了摸马儿的额头:“他叫三太子。”

这是一匹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白马,得到易承昀不许咬的命令后,又好奇用鼻子嗅闻徵伸过去摸他的手;马儿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仿佛凝着水,能看进人的内心,他的毛发洁白如雪,没有一丝杂毛,阳光照射下如同耀眼的珍珠。

闻徵眼眸闪闪发亮:“我可以试试吗?”

易承昀让人拿来马鞍护具,注视围着马打转的闻徵,作为一个骑手,这么多年遇到的马数不胜数,闻徵对马有关的一切总是那么兴致勃勃,每当接近爱马时,眼里都会闪烁着坦然的友善和真挚。

第一眼望到三太子,闻徵就认出这是一匹乌珠穆沁白马,华国西北草原繁殖的特有骏马品种,草原上等级最高的马。

兴许是常年和马打交道产生的直觉,闻徵信任这匹白马,不会伤害自己;况且蒙古马性格多温驯活泼,尤其这匹叫三太子的马,十足一位优雅高贵的皇族。闻徵骑在他背上,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只是一个乘客,三太子领他朝草原奔去,穿梭在如同波浪起伏的连绵芳草中,心底被安详和温柔填满。

“我很喜欢他。”闻徵骑着三太子跑遍半个草原,才慢腾腾踱回马场,鼓励般拍拍马脖子:“以后我要多来这边。”

“你知道吗?传说蒙古族用马做定亲礼,因为马对他们而言是最忠实宝贵的伙伴,代表对终身伴侣的珍视。”易承昀扶他下马,不经意问:“你对这份聘礼还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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