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122)

作者:林果冻

林余余:“就是还差一样东西。”

大队长:“什么东西?”

章龙听着他们说话,觉得这位姐的胆子也真大,敢和大队长这样说话,他们对大队长可没这么大胆子。

林余余:“通电,如果大队里能通电就好了。”

章龙:“我们这里太偏了,如果通电的话,对电力工程来说,是一大工程,所以才不会来这里通电。”

林余余:“公社不是要评选文明大队吗?如果我们大队被评选上文明大队,或许可以提一提。”

大队长:“这样没有关系吗?”

林余

余:“我觉得没有关系,我们老百姓勇敢的向领导说出我们的需求,让领导觉得他们是被需要的,这种关系本来就是老百姓和领导之间的关系。不过,给公社知道还不够,如果有机会,让县里的知道才最重要。我觉得县里的那位领导才是真正的关心我们老百姓,关心我们心声的领导。”

不然,不会在报社门口听到她说的那些,就让公社选拔医护人员实习。虽然她不知道那位领导是怎么职位,但是她能确定,那是为老百姓做事的领导。

林余余:“不过这件事还远着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大队得给公社和卫生所送一面锦旗。”

大队长:“送锦旗?”

林余余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没有后世人那样现实,但是,不管是怎样的领导,哪怕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在倾听百姓心声的时候,也是喜欢听好话的。公社社长、县里领导,他们在选拔大队医护人员这件事上,的确是为了大队做了好事,给了大队不少帮助,所以他们大队如果给公社和县里送锦旗,那些领导肯定高兴。因为他们的付出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再也没有比这个让然他们高兴的事情了。

林余余:“送锦旗,让他们知道我们老百姓对他们的感激,我们老百姓一直把他们的好记在心里。”

大队长也不是食古不化的人,马上明白林余余的意思了,虽然他以前不会做这种事情,但是并不代表他会拒绝这种事情。“那我去准备。”

林余余:“现在不用,我们需要一个契机,现在我都实习结束了,再去送锦旗有点晚了,所以要等我们找个契机,有了契机再去送比较合适。”

大队长:“那行,等契机到了,你得跟我说下。”

夏秋的晚上,村民们很喜欢唠嗑,坐在大树下,坐在大操场里,今天晚饭后,大家都坐在卫生所外面聊卫生所的事情。

钱菊芬:“林医生终于回来了,真是太好了,等我家儿媳妇有孕了,没有林医生在,我都不放心。”

一个叫杜美华的妇女道:“陈霞这是有了?”这个杜美华就是小温礼的小伙伴,小泥鳅的娘。

有一个婶子道:“陈霞和国栋结婚才一个月,就算有了

,也发现不了吧?”

钱菊芬:“我又没说现在,我是说如果有了,以后有了,没说现在有了。”钱菊芬现在是万事如意,只缺东风了,东风就是孙子。儿子是工人,儿媳贤惠又勤劳,她可高兴了。平时儿子去上班了,他们两口子去上工,儿媳妇去学校里教书,老师放学早,所以家里的饭都是儿媳妇做的。上次儿子发了工资,把工资给儿媳的时候,儿媳说让她拿着工资。这样贤惠的儿媳妇,是他们家祖坟冒青烟了才娶到。

其实吧,陈霞也是聪明人。范国栋怎么无缘无故把工资交给她?范国栋一向听钱菊花的话,把工资交给她,肯定是钱菊芬说了什么,不管是试探也好,还是其他也好,这工资她还是拒绝了。反正钱菊芬就范国栋一个儿子,她拿着的钱以后都是给范国栋的,她担心什么?而且,她手中有每年存着的钱也有些。

“是啊,你可享福了,儿媳妇勤劳,儿子孝顺,你现在是工人他娘了,咱们大队里再也没有比更享福的老太太了。”

钱菊芬:“可不是嘛。”

李秋红吃好了晚饭,也出来散步了,然后和钱菊芬等人坐在一起聊天。

转眼间,到了11月。

这天早上,林余余起床去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发现了内裤上有血迹,她一顿,自己来大姨妈了。顿时,她觉得自己要疯了。在这没有卫生巾的年代,来大姨妈还不如不来。

李秋红烧好了热水,做好了早饭,看见林余余没精神的走进厨房:“洗脸吃饭了,你这是咋了?昨天晚上没睡好?是不是最近感冒的人多,你也给传染了?”天开始冷了,进入了11月,最近大队里感冒的孩子不少。林余余干脆在卫生所没有煮了姜茶,让孩子们和老人们每天去喝一碗,有些妇女也去蹭喝过,占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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