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在上,让他爱我(64)

作者:星代表

“我先生对我很好,他在我面前从未生气过,总是温柔体贴,让人多看一眼便觉得他好爱我。”

“可是我不爱他,至少那时候是。”

“后来,我后悔了。”

“直到某天,我才发现原来他爱吃的东西不过是因为我爱吃,他喜欢看的书是我的最爱,他的所有喜好因我而改变,然后爱屋及乌。”

寄信人:来自未来的我

——

真是奇怪的观众来信。

秦遇唯爱听电台,迎着月色听别人的故事,总觉得熟悉。

那样温柔的人是真实存在吗?

爱的卑微,低到尘埃,也甘之如饴。

同顶一片月,温润柔和,像撒了一把薄纱照在了他们的身上。

风一吹,轻轻扬扬,吹起了过往。

旧时的回忆钻进脑海,盛蕊想起了那张泛黄的信封。

葬礼过后的一周,盛蕊沉醉于无数轰趴里,她逃避着不回秦公馆,却在半夜惊醒跌跌撞撞赶回去,秦公馆住了五年,她摸着黑都能走。不开灯,沿着廊灯一直走,走到他常常呆的书房。

张嫂说书房是他很喜欢的地方,盛蕊坐在书房里,见桌上放着的相框是她,电脑背景是她,插在桌子里的钥匙扣是她不要的毛绒玩具,随意丢弃的发圈被他套在笔上,宛如一个恋物癖重度患者。

后来,书房成了她常来的地方。

在那一坐就是一整天,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不断的摸索这间书房的秘密。

书柜上都是他的珍藏,一部分是她幼时看过的书,一部分是她不要的玩偶,盛蕊一本本的翻找过去的相册,最里间的柜子抽出一封信,泛黄的信封预示它的年岁悠久。

信封上写着:

给我的阿蕊。

我爱你。

盛蕊指尖发烫,至颤抖。

她打开那封信,抽出来时仿佛听到了秦遇唯的声音。

轻轻地,像是在她身旁提醒她,“阿蕊,怎的又不穿鞋。”他好像还蹲在她边上,冰凉的脚踝被他握着,直到暖和了才穿进鞋里。

盛蕊泪眼模糊,字迹映在她心上再也忘不掉。

再后来,盛蕊成了林城最有钱的女人,朋友如往常一样邀她去迪拜玩两周,说有数不尽的美男和轰趴在等她,盛蕊拒绝了。

她也如往常一样,在凌晨推开别墅的书房,张口第一句便是,“秦遇唯,我头疼。”

可惜没有人应,没人给她蜂蜜水,没人替她穿鞋,没人劝她要早点回家,再没人像他一样爱她。

唯有被风吹落在地的一张信纸在提醒她。

“给我的阿蕊——其实我这人天生重欲,从小爱打架,爱说脏话,不是个什么温文尔雅的绅士,我活了快三十年,到死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秘密,因为我担心你会嫌弃我、讨厌我、远离我……我可能擅长伪装,也深知配不上你,但我很爱你。”

记忆会混乱,记在心里的字迹却不会说谎。

盛蕊手中放着秦遇唯写给她的祝福。

“盛蕊,生日快乐”几个字与他信上的字迹一模一样,跨越时间与沧海,至此一一重合。

作者有话要说:甜什么的!!!!

嘤嘤嘤

我可能赶不上九点更 但不出意外都会更 无非是晚点

再次比心

第20章

盛蕊这个生日过得不平静。

一直到凌晨, 她都在忙着查看津北路的情况,具体来说,是津北路“绝色佳人”KTV的情况。盛蕊第六感很准, 她让钟喜帮忙调查,结果发现那家KTV曾经因为招牌砸死了人而停业。

而砸死的是附近林城第二初中的学生, 秦遇唯、庞意都在那所初中读书, 更巧的是他们还是同一个班。

钟喜拿着厚厚一沓资料放在她书桌上,特意提醒她, “再过一周就要开始补课,你这成绩铁定上不了火箭班, 如果你要转班肯定要通知盛先生,盛蕊, 你与其研究这些陈年旧事还不如好好想想自己的成绩。”

“嗯, 我知道。”盛蕊说归说, 还是把手边的课本和考卷推到了一边。

钟喜没辙,依靠在书桌旁问她, “你就一点都不担心考试成绩?盛先生知道后, 你怎么解释?还有, 秦遇唯这事都过去多久了, 他都不在意,你何必浪费精力调查?”

果然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后续剧场,盛蕊脑仁疼, 右手撑起头, 左手在太阳穴上揉,她沉默几秒,碰到那堆资料心里已经有了一番打算。

钟喜叹口气,双手垂下向门外走, 盛蕊回头叫住她。

“怎么?”钟喜提眉问道。

盛蕊说:“明天借我几个人。”

“做什么?”

“撑腰!”

人多力量大,才好办事嘛。

盛蕊料定那家KTV有猫腻!

三年前,秦遇唯还上初三,他的朋友不止庞意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叫陈洲的男生,长得秀气,个子并不高,身体不太好,总是爱感冒,背地里被人叫“病秧子”,陈洲并不会生气,久而久之,那些欺负他的人就成了习惯,先是嘴上调侃,后来就开始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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