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棠市逃出来的男人/要你寡[穿书](231)

作者:莲鹤夫人

如狂风,似骤雨,双方甫一交手,白马芦花就被易真的攻势打得喘不过气来。倘若只是单纯的“快”,那他还能应对,A级机甲就是最坚实的堡垒,任你在外边快到擦出火星子,又能拿它怎么样呢?

可易真不止是快,他还无坚不摧。他用十指戳机甲的外壳,就像鸟嘴戳鸡蛋,一戳一个坑洞。他戳上百下,就是上百个坑洞,白马芦花连热武器都来不及启用,驾驶舱已是一片提示“外体损毁”的红光。

另一头,李有灯亦和赫尔曼同步开打。

她的职位是精神治疗师,然而一名听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精神治疗师,却和帝国知名的A级天才“雨狮子”打成了平手,还隐隐有占据上风的架势——如果这事说给其他人听,他们只会把它当成一个笑话。

赫尔曼的声音穿过雨狮子的驾驶舱,带着笑意:“学姐,要是当时就知道你是罗刹星人的混血,我就留下来跟你打一架了。”

“你以为这是打架,我认为不是。”李有灯沉声说,“在罗刹星人的文化里,这是战书,胜者夺走败者的荣誉,而败者,唯有用鲜血来偿还他的欠款!”

第86章

在所有的星际种族中,罗刹人是最不讲求战斗技巧,却在属于他们的时代,被冠以“战神”之名的生物。

他们出现在战场上,即意味着死亡和失败,胜利与荣光。无需武技的锦上添花,罗刹人掌握力量的密匙,男男女女都都是力大无穷的怪胎。李有灯不过是半人半罗刹的混血,已经可以若无其事地提着千斤重的金刚木长杖,和易真在山野中彻夜奔袭,大玩仙人跳。

因此她不用解开罗刹血的封印,也能暂时与一台A级机甲僵持在一起。

“其实在看过你和阿什泰尔的录像之后,我是很欣赏学姐的。”赫尔曼说,“我很欣赏强势的女人,但是学姐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罗刹星人落到今天这个快要灭绝的地步,就是因为强势的女人太多了,你们才生不出小孩。”

他不赞同地说:“因为女人本来就是孕育后代的母体,要是强势尖锐得像男人一样,怎么还能静下心来生养孩子?”

旁边的易真和舍心听到这话,眼皮不由得狂跳了几下。

易真淘汰了白马芦花之后,以舍心为掩体,在剩下的三个A级之间来回牵制,力求给李有灯留出一对一的空间。

根据易真了解到的情况,罗刹星人是很奇特的族群,和极其重视亲缘后代,对伴侣态度平平的德斯纳星人比起来,罗刹星人只看重伴侣,并不在乎后代。

李有灯跨越一个星系的距离,来阿佐特帝国求学,这么长时间了,易真从未看过她的家里人和她视频通讯,也没听过她提起她的父母。不过,这并不是说他们彼此间有仇,恰恰相反,看李有灯的态度,这应该是罗刹星人之间正常的相处方式,孩子一生下来,养她到可以照顾自己了,双方就算成全了生恩育恩,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李有灯一杖逼退了雨狮子,自身亦遥遥退后至数米之外。

赫尔曼确实不负他的天才之名,正如容鸿雪传给他们的情报所说,这名年仅17岁,出生于边缘荒星的少年,有着近乎独步天下的禀赋。他对战斗的直觉犹如天然流淌在血液里,铭刻在基因中。

就像人生下来便会呼嚎,鱼生下来便会游水,有的人需要经历过千百次,才能训练出躲避刀锋的条件反射,但他只需要看过一次,就知道对手的一招一式该怎么化解,如何应对。

李有灯刚才的攻势堪称风雨如磐,尽管她的速度没有易真快,那也是一阵摧折树木的飓风,击打和防御的气魄亦凌厉如暴雨狂乱。不过这些招数使用了第一次,第二次就无法再奏效。天才触类旁通,赫尔曼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不出三十式,他已经完全看穿了李有灯下一步的动作,并且还反过来用相同的招式与她对打。

这无疑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嘲讽。

其实在一天之前,易真还在和他们讨论这个问题。一贯来说,按照赫尔曼的天资,会被世人称作是“野兽般的自然直觉”,这种人理应也是心无旁骛的性格,赤子之心的体质。可是看他的一言一行,不能叫天真烂漫也就算了,怎么会烂俗到此等地步?

现在李有灯忽然明白了,当一个人拥有了常人所不能拥有的优势,他遭遇的每一个对手,每一个普通人,都在用无声的语言告诉他,“我们不如你,我们历劲艰辛才能做到的事情,是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理解的本能”时,他怎么能不膨胀,怎么能不坚信自己理解的那一套道理?

是以他压根不怕自己,哪怕看到自己和阿什泰尔对战的影像,哪怕知道罗刹星人是宇宙至强至傲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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