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121)

作者:萝卜炒蛋

“好吃。”

拾参得意,“那当然,我种的。紫竹茶你不能喝,但萝卜你可以一天吃一根,对你身体好。”

王春梅的手脏,卷起衣服下摆,包着萝卜啃了口,她就震惊了,两眼放光,“儿子,这萝卜可真好吃,脆脆的,咽下去,喉咙里都是甜的。我装一些,给你大伯家送去。”

古赋声觉得,自己有必要问清楚,否则这些人参被当成萝卜送出去,他都觉得心疼。

拾参滴溜溜的望着他,“你喜欢叫它人参?我喜欢喊它萝卜,就和萝卜长得一样,白白胖胖的,娘,是吧?”

王春梅的手举着萝卜就停在嘴边,她怀疑的看着手里啃完的半根萝卜。

“……这,是人参?”

不是萝卜吗?

古赋声点头,“是人参。”

王春梅看向她儿子,拾参让她别在意,就当萝卜了,反正也是当成萝卜一样吃的。

王春梅咽口水,摀住心口就要呼吸不上。

人参啊!

她啃得是人参啊!

啃的这半根,那她得啃掉多少钱啊!

五年前,张发根的老爹就是在山里挖了一根人参,那还是两手指头大的呢。

卖了好几千吶……

她手里这个,得有婴儿手臂粗……

好几千……能卖多少个好几千……

王春梅要晕了,呼吸困难,“儿、儿子啊,咱别吃了,留着卖钱啊,留着卖钱……”

古赋声完了弯唇,这才是他们应该有的反应。

拾参张嘴,王春梅抬手让他别说话,话语铿锵,“就卖钱。”

吃到肚子里的都想抠嗓门眼把它给吐回来。

拾参,“!!!”

**

这一晚,王春梅是抱着两根人参睡觉的。

眼一闭一睁,就得找抱着的人参。

在怀里,她才踏实。

古重赶在拾家吃早饭的时候风尘仆仆的回来了,冯氏三兄妹这条线被他的人彻底瓦解,五十二个人,全都吃了枪子。

后背村被偷走的那个孩子,被送回了家。

那家大人看到孩子,抓着就打,就认定孩子是跑出去玩野了,不回家的,也根本就不相信拐子能来村里把孩子偷走。

这十里八乡,都是亲连着亲,谁家的孩子都不会眼生,谁敢把孩子偷走。

大人不信,古重看他们的眼神跟看白痴是一样的,真的,他应该是想不通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没脑子的人,家里老人被迷晕了昏睡一天一夜没动静,儿子被偷走两三天才回家,做父母的居然骂孩子在外头玩野了?

古重,“……”

懒得解释。

王春梅就嘀咕,“你说你个大男人,不和人家说清楚,这回是运气好,孩子没丢,那有个下回呢?算了算了,就这婆娘脑子不清楚,一家人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泔水,能明白个屁。”

古重沉默的吃着饭。

这几日他连日奔波,早就累狠了。

吃了个饱,才去车上把米袋扛下来,扛了三袋,总共三百斤。

米袋口被解开,一粒粒白米还有米香味,王春梅吃惊,“古重,这大米你打哪拿的?你把口封好,拿回去给人家,我家里用不着。”

古重,“算是我和二爷的口粮。”

王春梅,“你二爷是谁?”

古重上下嘴唇碰了碰,没吱声。

王春梅看他不说话,摆摆手,“是声声哦,这大米我也用不着。你来我家里吃饭,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她惦记着人参,看古重是个沉稳的人,她信古赋声,看古重就是个好人,能把冯氏三兄妹给抓去吃枪子,那铁定也是大人物,她就招手,把人带进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根人参。

这人参是她昨天啃的那颗。

古重看到人参,两眼一凛。

王春梅没注意他的神情变化,小声的问,“我手里有两根人参,都是这样大的,长得白白胖胖,讨人喜。你帮我问问,有没有有钱人愿意买的,我给的价钱肯定公道。”

古重的眼神发直。

这人参闻味道就知道是上百年份的,一根得有近半斤吧?你还有两根?

古重的喉结动了动,“我问问?”

王春梅瞬间乐了,“问,你多问问人,只要有人买,我就能卖给他们,晓得不?”

古重,“!!!”

拾参和古赋声在屋顶吐气,古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知道了。拾参睁开眼睛,凑到古赋声面前,“你真要把我的萝卜卖了?我都要留给你补身体的。”

这人参是灵气种熟的,能温养身体。

古赋声眼含期待,“身体抱恙之人,也能养?”

拾参挑眉,“当然可以!”

古赋声就想给那位准备几根,拾参冷酷无情的打击他,“他不行,他吃了没用,他就两年命,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你要想为他做点事,还不如把周少山带去见他,两年时间,享享父子乐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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