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74)

作者:萝卜炒蛋

**

小少年说消失就消失。

面前的一群野兽又徘徊不走,绿油油的眼睛盯着他,总有种错觉,这群野兽随时会扑上来,将他撕个粉碎,连肉带骨的把他啃完。

古赋声冷冷的盯着蹲坐在他面前的狼和虎。

狼、虎张嘴打个哈欠,锋利尖锐的牙齿在他眼前冒着寒光,闭上嘴后,又砸吧两声,像是吃到了美味的食物。

古赋声不动如山。

拾参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保持这个姿势近一个小时了,此时半身僵硬,浑身紧绷。

“回来了?”

“啊!让你等久了!对不住啊!这回急了点,又没经验,下回我带你一起去。”

轮椅扶手上,有丝丝的血迹。

拾参将他的手心翻上,手心有一道道被锋利的东西磨破的痕迹,“怎么回事?怎么伤的?”

乌木是仙藤,自然不会有倒刺的东西。

所以,他的手心是自己弄伤的?

拾参看向因为他回来已经四散奔跑离开的动物,“是被它们吓怕了?”

古赋声摇头,是担心他会出事,心里不平静,无意识的用指甲划伤的,但也没解释太多。“不是。事情解决了,还抓野鸡回家吗?”

拾参在他伤口处抚平,流血的伤口瞬间愈合。

“以后记着别受伤了。你的身体特殊,流血容易出事!”他看向古赋声挂在胸口的古玉,古玉微微跳动了两下,将躁动的黑气吸了进去。拾参抬手,将古玉吸进去的黑气净化了,他捡起两个小石子,附上灵气,随手扔了出去。

“抓野鸡是简单的事。”

有灵气的石头扔出去五秒钟,三只野鸡,一只半大野猪跑了过来。

“看,来了。”

古赋声居然不觉得惊讶了,“还有野猪,能吃好几天了。”

拾参拧起野猪,上手就只有五十几斤,“够吃两天的。”他拍拍乌木,乌木推手处,五六根细藤延伸出来,快速的变了个网兜,拾参将野猪和野鸡扔到网兜里,拍拍手,“回家喽。”

轮椅吱吱的下山。

古赋声,“……”

转头看着身后兜着野猪和野鸡,开玩笑道,“挺实用的!是万能轮椅错不了了。”

周围草丛里,还有兔子、小鹿等小动物探头探脑,想往拾参身边蹦跶。拾参抬手阻止,“我够了,等下回再送你们走。”

小动物们遗憾了,对兜在树网里的三只鸡一只猪,羡慕妒忌恨。它们也好想成为网兜里的一员,但现在它们只能目送拾参离开,期待着下回,它们能让拾参抓住,能早日送它们去投胎转世。

古赋声低声问,“能告诉我,你是如何做到的吗?”

无论是让他打破自己的信念,让他意识到另外一个层次的世界,还是小青年能凭空消失,喂养野兽的果子,能有自主意识、自行行走的轮椅……

“呀,我以为你还能憋两天再问呢。”

“看来你对我的自制力有一定的误差。”他没那么沉稳如山。

拾参点头,“你说得对!我高看你了!当初你把我拦下,我还当你是为了你自己的身体,来找我救命的!结果,你就为了你侄子来的!你说,你也不信鬼神的人,那天就听了我几句话,就找上我了?”

古赋声沉默了。

说起来,那天的确是一个巧合。

在和小少年第一次见面将他拦下问话的前一晚,是他恰好救了蔡炳盛。当时他是被蔡炳盛额头上的两只血眼惊诧到的。

古重见过蔡炳盛的两个血眼,是在他眼里,那是两个流血长得像眼睛的血窟窿;而在他的眼里,那是两只从眼珠里往外流血、眼珠子还会转动的血眼睛。

他不信鬼神。

但周少山昏迷不醒,的确检查不出问题。

那天早上,吃过早饭,他本意是想带周少山到京都去治病的,无意听到小青年和饭店女同志的话,又想起蔡炳盛头上那两颗会动、会流血的血眼睛。

冲动之下,冒昧上前,将小少年拦了下来。

他哪里知道,自此之后,他坚持了二十几年的信念,就崩塌了,还崩得一点不剩。

拾参掏出两眼睛,“你看到的就是它们。”

古赋声惊讶,眼前这双眼睛和在蔡炳盛额头上的那双眼睛,完全不是同一双。

眼前这双,就是人的普通双眼。

他记得,蔡炳盛额头上那双,那血珠子都像是泡在血水里的,眼型也是血长的,比这双难看多了。

“你……把它们变成现在这样的?”

拾参把眼睛当小石头抛,“这双眼睛不错!它现在是个容器,最大的功能就是找东西了。上天下地,只要是在千年内发生的,它都能够找到。想不想要,送给你?”

两眼睛,“……”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