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女配后我黑化了(484)

作者:锦瑟

两人继续往前走。

一路上,目之所及之处,都能瞧见道路两旁那些衣衫褴褛的难民成群结队在走着。

也是这时,前头忽而有马蹄声传来。

宋锦瑟眉头蹙了蹙,眯着眼看向前方,道路的另外一头,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疾驰而来。

马上少年身着暗红色的衣衫,瞧着嘴脸倒是还长得人模狗样的,但是眉眼之间却透漏着几分阴骜之色。

眼看着那马已经踩翻了不少摊贩的东西,也惊吓了不少路人,沿途皆是怨声载道的。而那少年,却是熟视无睹一般,继续策马奔驰,旁若无人。

青栀是京城人氏,瞧见宋锦瑟的视线落在那马上的少年上,便道:“大少奶奶,那马上的人就是京城的纨绔子弟,武伯侯府的小侯爷高阳。”

高阳。

书中也有提及此人。整天只会吃喝玩乐,将武伯侯府那些家底子败光了不说,还风流成性,给自己娶了十房侍妾,便是身边的好些丫鬟,都没有放过。

武伯候还在世的时候,身为皇后的宋清清还瞧着他是伯侯府上的小侯爷,为了夺去伯侯府的兵权送了不少舞姬笼络讨好着这高阳。

在那些舞姬吹了无数次枕边风之后,这高阳逼着自己的正妻投了河,活生生将他的老爷子气死了。

到后面武伯候死了,交去了兵权之后,武伯候府失了势,这高阳的下场也可想而知。

毕竟宋清清此人,也不会留着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

宋锦瑟看了马上的红衣少年一眼,随即飞快地移开了目光。

虽是这高阳与季容渊同是被人称为小侯爷,但这两人的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上回季小侯爷虽是在闹市纵马,但起码他的马长了眼睛,不去踩踏破坏沿路的菜摊。

归根到底,也不是马有没有长眼睛的区别,而是人心好与不好的区别。

这般思想的时候,高明骑着高头大马也眼瞧着到了跟前。

道路两边的路人见到怒马纷纷避让,一时间,推推囔囔。

人群推攘间,似是有人被推倒,摔落在地上。

随后便听到“哇”的一声婴孩的哭声,响彻街巷。、

青栀望过去,便下意识地抓住了宋锦瑟的衣袖,紧张道:“大少奶奶!”

宋锦瑟回头看去,却看见人群中被推倒的那人恰恰好是刚才自己见着的那个黑瘦妇人。

而她摔倒在地之后,背上的背篓也掉落下来,滚了好远。

那背篓里面的婴孩被甩到大路的另外一边,此时正哇哇大哭地爬到道路中间,显然是想往那黑瘦妇女处爬去。

而此时,怒马已经冲到那婴孩跟前,眼睁睁看着这一幕,黑瘦妇女发出一声惊恐绝望的惨叫声。

宋锦瑟心神一动,身体快步已经上了前。

眼瞧着那婴孩便要丧生马蹄之下时,一道人影飞快从那婴孩身前掠过,身手极为利落将那婴孩抱住,身体就势一滚到路边去。

将婴孩护在怀中,那怒马的马蹄擦着衣角而过,虽是险险避过,但身体与地面接触。

还是擦伤了。

不过望着怀中的婴孩,安然无恙,宋锦瑟还是松了一口气。

马上少年非但不拉缰绳,反倒是一鞭子打在马屁股上,马儿跑得更快了,而他不屑地看了一眼,轻嗤了一声,“不长眼的贱民”

声音还没落,一道凌厉的破空声袭过来,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不偏不倚地打在马蹄上。

顿时,那马便应声倒地。

马上的人,也如同狗吃屎一样,整个人趴在地上。

那东西落地,宋锦瑟才看清楚,那不是暗器,只是一颗小小的再普通不过的石头,地上随处都有。

“是谁,是谁伤了本侯爷的马!”高阳从地上爬起来,气急败坏。

第357章 菩萨心肠。

“伤了你又怎样?”

人未到声先至。

顺着声音看过去,戴着面具的男子缓步而来,青白色的衣衫,在寒冬的一片萧瑟中就似是存在于天地间的一抹亮色。

“闹市纵马伤人,还吵吵嚷嚷的,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喂狗。”

高阳本来嚣张无比的气焰,在看见男子腰间的挂牌之后,尽数消去。

本来张狂着要说出口的话也尽数咽了下肚。

来人可是京城第一富商,掌握着龙元国大半的财富,拿银子砸都能砸死他。

又是老帝师底下的得意门生,与京城各大势力都有深交,便是老皇帝,也得礼敬三分。

高阳平时是京城里面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恶霸,但是他也是真的怕沈懿,之前与高阳交好的一个纨绔,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冲撞了沈懿,骂他是个低贱的商贾,于是乎,第二日,那人被发现死在了自家庭院的小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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