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腹黑大佬又和炮灰HE了+番外(100)

作者:白树栖鸦

是沈寄带他来这里的?

他掀开被子,打开灯找了会儿眼镜,没找到。

他推门出去,一阵饭香钻入鼻腔,刺激着他的味蕾。

肚子适时地叫唤了两声,他下意识摸了摸肚子,快步走到客厅。

“醒了?洗手吃饭吧。”沈寄正好摆好饭菜,听到声响转头,对他扬起一抹温暖的笑容。

程竟遥一声不吭地去洗手,然后同手同脚地在沈寄对面坐下。

“谢谢。”他小声道。

“别跟我道谢。”沈寄拿起碗盛了半碗汤。

程竟遥脸色一僵,旋即桌前就放下了一只碗。

“刚睡醒先喝碗汤,但是不要多喝,不然吃不下饭了。”

男人的声音低醇清润,程竟遥却鼻子一酸。

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做的极其自然,仿佛他们这般相处了很久,久到不论对方做什么,他都觉得毫不突兀。

“怎么了?”

“没,谢谢。”他连忙低头端起汤一饮而尽,但是喝得太快,险些被呛到。

“慢点喝,又没人跟你抢。”说着,沈寄给他夹了一块鱼肉。

“之前跟你说过南里城的酸菜鱼不好吃,你还一直不信,现在让你尝尝我做的。”

程竟遥脑海中没有这方面的记忆,他看着那一块色泽漂亮的鲜嫩鱼肉,沉默地夹起吃下。

“很好吃。”

理科生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这块鱼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连他妈妈做的都略输一筹。

“好吃就多吃点。”沈寄笑着给他夹了一筷又一筷的菜,直到碗里装不下才堪堪停下。

“我会自己夹的,你也吃。”程竟遥耳根慢慢变红,不敢抬头直视对方灼热的眼神。

不知道为什么,这顿晚餐他总觉得吃的十分暧昧。

但有一说一,这饭菜是真的好吃。

从材料到成品,从色泽到摆盘,从香味到口感,只有一个字,绝。

程竟遥也参加过不少高端饭局,那些饭店或是成名已久的老招牌,或是西方绝顶美味,无数知名人士给予极高评价,却不及他眼前的这些家常菜。

吃过这一餐,程竟遥觉得自己的口味一定会变挑剔。

帮着沈寄收拾好碗筷后,程竟遥下意识扶了扶眼镜,然而脸上空空如也。

“你有看到我的眼镜吗?”他抿了抿唇,问。

“我记得你不近视。”沈寄抬眸,满脸镇定。

“我老花眼。”程竟遥一本正经道。

沈寄眼里顿时溢满笑意,“我没看到。”

程竟遥皱了皱眉,思索了一会儿,觉得应该是他睡着后掉路上了。

可惜,还挺贵呢。

第75章 听说你在未来20

“今晚就睡这里吧。”沈寄的语气里丝毫没有商量的意思。

“太麻烦了,我再去开个房间吧……”程竟遥莫名地有些羞赫。

“这里就有两个房间,有什么麻烦的?”沈寄挑眉,手搭在沙发靠背上,大佬气势顿显。

“我……”程竟遥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沈寄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你失忆了我可以等你,但是请你不要拒绝我好吗?”

对上沈寄的眼神,程竟遥口中拒绝的话再难说出口。

他们两个的关系定然不一般,他若是一味的拒绝远离他,会让他很伤心吧?

更何况看着那个人的眼睛,他根本就拒绝不了。

“那就,打扰了。”他道。

沈寄眼里划过一抹闪光,装可怜原来有用。

“这本笔记本给你,有助于找回记忆。”沈寄将笔记本给了程竟遥就打开电脑处理今天留下的事务了。

程竟遥看到自己的笔记本有些惊讶,竟然会在沈寄那里。

两人一人坐了一个位置,隔得有些远。

程竟遥翻开笔记本,他只记得自己有这么一本笔记本,但对里面的内容完全没印象。

前面的都还好,直到看到14年10月3日的日记。

那是日记里第一次出现沈寄。

即使只有一个「寄」字,但也很明了了,就是沈寄。

那篇日记记录了那两条红丝带,他今天看到的分明一条旧一条较新,这又是为什么?

不过,14年他们就认识了吗?

七年里关于这个人的记忆,都被他忘的一干二净?

他怀着疑惑翻到后面,有很多空白页,直到翻到两页草稿,出现了莫名的对话。

看完之后,他的心情无法言喻。

这些在他的记忆里统统没有,可是看着那些文字,就好像自己又经历过了一遍。

那些文字映入眼帘,最后刻在心里,融入骨血。

他掏出口袋里的那张照片,看着那行「沈寄,我喜欢你」,眼泪蓦然滑落,心跳的越来越快,像是要跳出胸腔般,真真切切地告诉他——程竟遥爱着沈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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