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拿了反派剧本(1113)
偏偏郑家还有个老四郑读。
郑木匠老两口生郑读的时候,都过了四十岁。
在结婚早、平均寿命低的年代,四十岁已经是爷爷辈的人,黄土都埋了脚脖子。
郑读绝对算是郑家老两口的老来子。
且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旱灾,王氏吃不饱,连奶水都没有。
郑读是喝米汤,勉强才活了下来。
活是活了,身子骨却不好。
郑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本事,这才没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
所以,两夫妻就格外疼爱小儿子郑读。
不让他干活,不让他吃粗粮,家里有点儿荤腥,全都让给郑读。
郑读确实先天不足,身子落了亏空。
但,郑家精心养了十多年,渐渐将他养好了。
然而,郑读却习惯了这种被宠爱、被特殊照顾的享受。
即便身体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虚弱、病痛的模样。
不愿意下地干活,他就说头疼、腰疼、腿疼各种疼。
不想吃粗粮,就故意吃了吐,还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连自己的袜子都没有洗过,吃饭都让嫂子或是侄女给送到手边。
常年不干活,郑读被养得白白胖胖,半点都不像农村的孩子,反倒比村里的知青还要娇贵。
如果只是懒惰也就算了,郑读还特别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谁都不管。
嘴甜的哄骗亲妈,亲情绑架哥哥、嫂子们。
就连几个侄女,他都满心算计。
郑渔始终记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亲过世后,他觉得“长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郑渔照顾,他就把所有的“兄长爱”倾注到了郑读身上。
郑读不干活,不挣工分,那就随他。
郑渔自己又是干活,又是闲时给人做木匠活的赚钱,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供养老娘和弟弟。
妻子、儿女们跟着他下地干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里的老黄牛。
郑渔的妻子宋春红是个没啥见识的农村姑娘,受老一辈的影响,只知道嫁夫从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顶门户的长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红虽然暗自委屈,却也不敢拦阻。
但,这种事儿吧,真的不能做得太过,把老实人逼急了,他们爆发起来会更可怕! 这不,郑读作天作地的终于触碰到了宋春红的逆鳞——孩子! “孩子他爹,咱们大丫才十五啊,老四连她都算计!” “王家村的王屠户是什么人?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年龄只比咱们小五岁!” “老四撺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给王屠户,他到底要干什么?” “是,王屠户给的彩礼高,足足一百块钱。
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听过了,王屠户前头两个老婆,一个是被他打死的,一个实在受不了拿裤腰带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红越说越激动,她确实有点儿重男轻女,平时没少让大丫干活。
可再怎么说,大丫都是她的亲闺女,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女儿总归要嫁人,宋春红也会要彩礼,但,她从没想过用一百块钱就卖掉女儿一条命啊。
还有一句宋春红不敢当着郑渔的面儿说的话:“就算王屠户给的彩礼高,那钱也落不到咱们手里!” 郑家没有分家,王老太当家做主,卖了,哦不,是嫁了郑大丫,彩礼钱也会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对小儿子的偏宠,那些钱,基本上都会便宜了郑读。
事实上,郑读会“热心”的帮侄女儿说媒,就是为了钱。
郑读看上了知青点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还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郑读总是跑去纠缠。
肖建英却看不上郑读。
这人皮相倒是不错,但太懒、太不上进。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现在的郑读看着不错,有老娘、哥哥养着。
但,等郑读结了婚,有了孩子,郑家肯定会分家。
一旦分了家,没了大哥、侄子照顾,郑读连饭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认了命,想在农村找个人家,也不会找郑读这样的废柴。
大队长家的儿子、大队部会计的侄子,不香吗?! 肖建英很聪明,瞧不上郑读,却不会直接拒绝。
她为难的跟郑读说道:“我还有个弟弟,今年也要下乡,我妈想给他找个工作,需要二百块钱!” 话不用说太透,精明的郑读就听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说也要拿出二百块钱的彩礼。
郑读没钱,但他老娘王老太有呀。
郑渔一家的工分,以及做木匠活的外快; 郑樵每个月寄回来的津贴; 郑耕比哥哥们自私些,但逢年过节回老家,还是会给王老太塞上几块钱。
若不是几年前盖了新房,郑木匠又大病了一场,郑家的积蓄早就超过三位数了。
即便如此,王老太手里还有三百多块钱。
二百块钱的彩礼,王老太拿得出来。
但,结婚什么的,不是只有彩礼。
王老太觉得,肖建英开口就是二百,等开始正式谈婚论嫁的时候,肯定还有其他的要求。
不说三转一响了,好歹要给人家新娘子买身衣服,或是买点儿值钱的见面礼吧。
还有新房、酒席等等…… 王老太偷偷算了一笔账,小儿子结这个婚,少说也要三五百块钱。
就算再节省,三百块钱也是有的。
王老太没了老伴儿,对钱就抓得格外紧。
她不可能把老底儿都花光。
郑读见王老太一脸的为难,张嘴闭嘴就是“没钱、没钱”。
他脑子转得快,很快就把歪主意达打到了大哥家的侄女儿上。
“妈,大丫大了,该给她说个人家了!” 在农村,把闺女嫁了,得了彩礼才给儿子娶媳妇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郑读不是大哥家的儿子,只是个弟弟。
一个做叔叔的,跑去算计侄女的彩礼,着实有点儿不像话。
王老太偏心惯了,却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
整个家都是她的,儿子、孙子孙女更是她的所有物。
她现在不过是嫁个孙女,给自家儿子娶媳妇,说到底,还是为了老郑家的香火。
就算说破大天去,她也占着理儿。
宋春红却不这么想。
她也有儿子啊,她的二儿子今年也十三了。
再过两三年,也要说亲。
大女儿的彩礼钱,是来给二儿子娶媳妇的。
怎么能便宜了小叔子?!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小叔子不做人,为了能够拿到更高的彩礼,居然把大丫说给了恶名在外的王屠户! “孩子他爹!你倒是说句话啊!” “……咱们大丫可不能嫁给那样的混账。” 宋春红哭得嗓子都干了,一张脸又是眼泪、又是鼻涕,看起来很是狼狈。
何甜甜:…… 刚穿来就是这样的场景,还真是够“刺激”。
按照何甜甜的性格,她肯定不会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人渣。
但,原主的人设就是妈宝男、扶弟魔。
不能崩人设啊,亲! 何甜甜忍着恶心,故意唉声叹气,“可、可娘说了,王屠户在镇上屠宰场工作,一个月二十多钱的工资,还能天天吃上油水!” “大丫嫁给他,肯定短不了肉吃!” “娘还说了,王屠户已经改了,他不会再打媳妇了。
接连娶了两个媳妇,花了好几百块钱,他、他也心疼!” “大丫他娘,咱娘说得对,闺女早晚会嫁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王家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娘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前头死了两个老婆,人家王屠户还不愿要农村姑娘呢。” 王屠户可是城镇户口呢。
这年头,一个城镇户口多值钱? 除非是极少数的例子,其他城里男人娶了农村姑娘,不是因为家庭原因,就是因为个人条件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