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主抢女人+番外(524)
往好里想,说不定是真死了。
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萧瑾不想浪费时间,耗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索性便静下心,在赴死之日来临前享受这份弥足珍贵,且沉重的欢愉了。
说是末日狂欢,也不为过。
萧瑾把剩下的日子,都看作是濒死前的每一天,就觉得天蓝得可喜,雪白得也好看。
落日余晖,昆仑山巅飞泻下一缕金,铺开,成就了无与伦比的光辉灿烂。
山间荡着云雾,若从天上往下俯瞰,想必能窥得见云海。
可惜,那是仙人视角。
从萧瑾这种凡夫俗子的视角来看,只能看见楚韶披着昔日的洁白衣衫,在浩然天地间舞剑。
什么翩若惊鸿,游龙戏凤,都太俗。
萧瑾看着楚韶练剑,瞥见那段沾了雪的眉眼,只觉得恍若天人之剑。
在心里夸了个天花乱坠,等到楚韶练完,转过身,萧瑾却词穷了。
半晌,由衷地赞一句:“好看。”
跟只会说“卧槽”的游客没什么区别。
昆仑晚间冷,萧瑾入睡前,总要咳几口血。咳完了,还得找水漱口,找帕子擦血。
这样折腾了好几宿,每当入了夜,萧瑾就吸取教训,不去外面乱晃了。裹着柔软的狐毛毯,偎在楚韶身边。
有时候她说话,有时候不说,只是去吻楚韶的嘴唇和脸。
甚至某段时日,萧瑾支楞得自己都不可置信,拖着这样一副残躯,还能凭借一双手,与楚韶温存。
山间风雪重,褪下衣物后,就更冷了。
萧瑾本来想着,这么冷的天,要不还是算了吧。
着凉了,岂非得不偿失。
奈何楚韶态度强硬,她也拗不过。并且给出的理由,让人难以说出拒绝话:
“我想殿下这样。”
都这么说了,萧瑾的确无法拒绝。
便把身体微凉的人儿抱在怀里,嘴唇轻贴,涉过后背的琵琶骨。
数道泛起湿意的水痕,衬着微微蹙起的眉,将额间薄汗都蒙上了一丝隐忍克制的意味。
偶尔为了方便萧瑾的动作,在清晨潮湿的云雾天,也是可以迎着寒气飘溢的风,双手撑在湿漉漉的墙板上,就这么将就着,凑合一下的。
楚韶时常喊着殿下,萧瑾时常应声。
末了,雾气消散。
楚韶沐浴完,理好衣襟,手上端着一盏茶,笑吟吟走过来,递给她:“殿下辛苦。”
“……”
这句话,侮辱性太过强烈。
萧瑾突然就不是很想接了。
然而楚韶侮辱了一次还不够,还要对她造成二次伤害:“殿下还病着,不宜太过劳累。下次,还是换我来吧。”
说到这茬,萧瑾啜了一口茶,把杯子搁在案上,印出一圈水渍:“是么,我怎么觉得,陛下倾尽全力时,跟我拖着残躯的发挥,其实不相上下呢。”
楚韶眉眼微弯:“噢?”
当夜,萧瑾卧于床榻,讨饶连连:“行了,韶儿,好韶儿……我是残疾人,残疾人……”
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年末最后一天。
二人照常吃饭,照常睡觉,看起来和平日里并没有什么两样。
只不过,萧瑾让叶飞烟弄来了一叠纸,笔尖沾了墨,在信笺上写着些什么。
萧瑾的字算不上好看,且随心所欲,看起来没个正形。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落字有笔锋,能勾出几分洒脱之意。
楚韶行至案边,走过去看:“殿下在写什么?”
萧瑾边写边答:“遗言。”
楚韶微愣,而后笑了笑:“给什么人写?”
桌案上的纸倒是很多,但大多都是萧瑾落笔之后,就毁了的。
原因无他,自从成了废人,她许久不练,也许久没看过几本印着繁体字的书,已经有点不会写了。
萧瑾拿起一张纸,给楚韶解释着:“这张,是写给昭华姑姑的。”
楚韶看了眼,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姑姑,我走了,勿念。
楚韶微笑着评价:“殿下的遗言简明扼要,毫无拖泥带水之意。”
那确实,毕竟再复杂点,她就不会写了。
楚韶又拿起另外几张看,信上也只留了几行字,分别是写给叶绝歌,叶飞烟,白筝,苏檀,张管事的。
翻到末尾,甚至还有白术的份儿。
只看那几行字,楚韶都能想象到萧瑾说出这些话时的神容情态。
面上应该没有什么表情,多的是淡中带着无奈:“以后说话做事,多长点眼力见吧。我走之后,不要没过几天,就被陛下削了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