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是个男的+番外(4)

作者:喝杯酒继续走

尽管小王身高不低,却完全遮挡不住背后的男人。而黎世尧的视线平滑地略过小王,落在了男人身上,无法移开。

男人微垂着头,像狗狗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主人,期望主人一眼认出它,又害怕被认不出。他身上穿着的,是黎世尧最爱的小众品牌服饰,不过是两年前的旧款。

黎世尧仅凭那站姿和走姿就可以确定男人是何霄。

瘦了。

这是黎世尧的第一个想法。

那年,何妈妈得病去世,何霄整个人暴瘦得不成样子,简直就是活生生的骷髅架。那段时间,是黎世尧一口一口哄着喂胖他的。

不是答应他,会好好生活的吗?

忽然,帽子向上动了。

何霄的那双丹凤眼暴露在空气中,与黎世尧的视线正好相撞。那一瞬间,两人的心跳都漏掉了一拍,眼中只有彼此。

小鹿般明亮清澈的眼眸、圆润的鼻头、桃色的唇瓣,两年前的人像慢慢与眼前人重叠。何霄贪心地看着黎世尧,每个细节都不肯放过。

黎世尧将头发放了下来,显得更年轻了。只是,眉宇间有赶不走的疲倦感,又将他的年龄拉了回去。

之后,何霄的思绪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他只知道眼前的是黎世尧,是他藏在夜里偷偷怀念的人。

黎世尧也是一样。

如果将与何霄的相遇设为问题。那么黎世尧提前假设了十几种不同的解题思路,但落笔时又找不到最佳方案。

“何霄,你帮我倒杯水啊!”

床上的伤员听到响动,侧头,眯眼,又是一团熟悉的模糊体。他立马分辨出这是他室友,歪着头哀怨地请求,也算是打破了两人的僵局。

病房本就不大,病床占了一大半,剩下的是过道。如果要倒水,何霄就必须绕到黎世尧背后,而过道根本容不下两个成年男人并肩站立。

黎世尧起身,将凳子收到床底。等他站直,何霄正好侧身与他擦过,清爽的香皂味蹿进了他鼻子里。

帽檐下,何霄的眼神就像夏夜里的篝火,炽烈得仿佛要融化他,却又那么温柔,不敢多做表达。

何霄的呼吸声就在他耳边,呼出的热气打在他的颈窝。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近,仅仅只有一拳,动作稍大点就能碰到对方的身体,勾起对方的手指。

听着背后的水流声,下一秒,那具身体又靠了上来。

心跳加快,一如两年前。

何霄将水递给了伤员,向后靠在窗边,仗着帽子遮挡毫无顾忌地望着黎世尧。

如果眼神可以吃人,黎世尧觉得自己已经是何霄的腹中餐了。

只是两年没见而已,何霄整个人的气质变得内敛,人也变得更沉稳了。不再是他记忆中有点青涩的高中生,这让黎世尧产生了不安。

“老板,这就是我那朋友。”伤员指着何霄说道。

听到声音,小王立马走过去,弯下腰,攀谈道:“诶,你是孙康乐!你怎么脸包得像个木乃伊啊?”

“嗐,我旁边的玻璃正好碎了,碎片扎脸上了。”

小王扭头,兴致勃勃地给黎世尧介绍:“黎哥,这是店里的老客户了。一到周末,准出现在店里,每次都带一本书回去,还总问我你来没来。”

“我那是帮他买的。”伤员指了指何霄,接着说:“他打工的地方远,每次都让我给他带本书回去。他说如果碰到了老板,就买老板看的那本就行。”

“怪不得,你每次都问黎哥来了没。”小王歪了歪头,接着说:“有点奇怪啊。”

“我也觉得!感觉他暗恋人家一样。”

孙康乐这么一说,黎世尧和何霄心里都咯噔一下。

其实,孙康乐的每句话都在黎世尧脑海里回响。

他曾经的分析结果是,何霄的喜欢具有盲目性和冲动性,是他失去亲人后情感方面急需一个依托。这份不理智的感情会被时间冲淡,然后何霄就会看清自己的心意。

曾经的经历告诉黎世尧,时间会彻底改变一个人。他也将其视为真理,认为不可逆转。

所以,他认为何霄的那句“我不会变”是玩笑话,也未敢放在心上。

直到刚才,他开始动摇了。

“我们认识。”

何霄想说什么,却被黎世尧抢先开了口,小王和孙康乐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何霄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望着黎世尧,嘴角以最小幅度上扬。怕旁边的小王和孙康乐看见,他又将帽子往低压了压。

“那也讲不通啊…”

“讲得通,我正好也对他喜欢的书感兴趣。”何霄说这话时,回想起了两人相处的一年时光,眼神也不自觉地温柔起来。

“对对对,他确实比较喜欢研究这些,每次都会认真看完。”孙康乐也帮腔,这才没让小王继续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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