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 王(50)

作者:尼罗

那勺子他刚舔过,而她因为心里嫌他,所以真是宁可饿着也不能吃。金玉郎被她挡得勺子一晃,一勺子热饭全撒在了她的旗袍襟上。她“哎呀”一声,站了起来,用餐巾掸了掸衣襟上的饭粒,她正要说他几句,哪知道桌上“咚”的一响,是他将勺子狠狠掼向了餐桌。

“要是看不上我,就别嫁我!”她抬起头,就见他恶狠狠的瞪着自己,正是个目露凶光的模样。而金玉郎端起汤碗又往桌子中央一摔:“我娶你是做太太的,不是娶了个祖宗给我脸色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汤碗摔进了一大盘冷菜里,汤汁飞溅的摔出了一声巨响,配着金玉郎的怒吼,震得傲雪一时间呆了住。而金玉郎气冲冲的绕过餐桌冲进卧室,“咣当“一声摔上房门。片刻之后,他穿戴整齐又冲了出来,头也不回的推门走了。

傲雪依然呆站在桌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意识到自己方才是挨了新婚丈夫的骂,而在这个洞房花烛夜里,自己的丈夫也刚刚负气走了。

紧接着,她又想起来,金玉郎在临走之前,对自己骂的最后一句话是“给脸不要脸”。

热血一阵阵的轰上了头脸,她从小就是个自重的孩子,在父母跟前都没受过一句重话,长大之后更是活得又厉害又矜贵,尽管家里穷了,可谁又敢低看她半眼?一路铮铮的活了十九年,结果在这新婚夜里,她被丈夫骂成了“给脸不要脸”。

她生平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她想追出去揪住金玉郎问个明白,然而转念一想又不能。这是饭店,左邻右舍都住着人,那金玉郎又像个不通人性的野兽似的,两人真在外面吵起来了,他可以不在乎,她却丢不起那个人,这里距离北京千里迢迢,她想要负气回娘家也不能够。

她靠墙站了,弯下腰去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就喘成了无声的抽泣。果然是嫁错了,她想,原来一切都早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没有谬误,没有侥幸,金玉郎果然不是良人,她果然是嫁错了!

第26章 致你和龙

在傲雪关起门来闷声痛哭之时,金玉郎已经跑到了两条大街外,在临近海滩的一间旅馆内开了房间。

这房间可远远比不上那外国饭店里的高级套房,统共只有一间屋子,楼下是闹哄哄的夜市,外国水兵成群结队的喧闹而过,队伍里夹着白俄妓女和本地流莺,卖夜宵和水果的摊子挂着电灯,天亮之前都不会散。金玉郎趴着窗台向外看,心里很轻松,像是刚从一滩泥涂之中逃了出来,不但成功的逃了,而且还沐浴更衣,从头到脚一派清爽相,痛快!

回想起自己在傲雪面前的所作所为,他忍不住嘿嘿的笑,得意非凡,感觉自己干得漂亮。本来他可以和金效坤相安无事,可以和对方做一辈子的和气兄弟,也可以和傲雪做一辈子马马虎虎的夫妻,然而他和她竟然心如蛇蝎。他都愿意耐下性子敷衍他们了,他和她却先下手为强,要对他赶尽杀绝。

既是动了杀心,也下过了杀手,那么一击未中,必定后头还预备着第二击。金玉郎仰起头望着星空,忽然感觉自己孤单幼稚,还是个孩子,并且是小孩子。

小孩子在家门口受了欺负,当然是要哇哇大哭的跑回家中,找父母来帮自己出头。可惜他的家里已经没了父母,于是他只能另找新的保护人,而他喜欢他的新保护人。一想到那对古怪不羁的兄妹,他就忍不住又要微笑。

夜风里有海水微咸的气味,让他有些兴奋,他彻底把傲雪忘记了,只盼着第二天的太阳快些升起,自己来都来了,不能不在青岛好好的玩上几天。

一夜过后,金玉郎下了楼,在楼下餐厅里吃了一顿很舒服的早餐,然后出门沿着大街向前走,走到半路,他发现了一家邮局。邮局出售邮票信封兼明信片,明信片挺精致,印的全是青岛各处风光。他心中一动,拐进去买了一张,然后从口袋里抽出自来水笔,在邮局的柜台一角俯下身,将明信片翻了过来写字。

明信片背面也印着风景的线条画,空余之处隐约有浅淡横线,那才是留字的处所。他在第一行顶格写下“致你和——”

明信片是写给段人凤的,“和”的后头应该跟着“段人龙”三字,然而横线的长度有限,容不下段人龙横躺,他只好做出取舍,写道:致你和龙。

然后另起一行,他继续写:我已到达青岛,也许明日会上崂山。玉郎上。

将明信片投进邮局门外的邮筒里,他在路旁叫了一辆三轮车,坐着四处游览了一圈,下午去了海滩——还是热,太阳晒得他发昏。于是他早早的回了旅馆。如此又过了一夜,他起了个早,真往崂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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