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5(第五部)(141)

作者:蒋胜男

芈月低低地道:“你知道我的生母,是怎么死的吗?”

芈姝诧异道:“她不是殉了父王吗?”她这话脱口而出,说完才忽然意识到,这种说法,或者只是楚宫的官方说法而已。当日玳瑁曾经对她说过,楚威后将芈月的生母配于贱卒,要她小心,恐防芈月知道此事,会怨恨于她,对她不利。她本不以为意,如今看来,芈月果然是知道此事的。

却听得芈月道:“不,她是想殉了父王,只可惜你的母亲不肯,她把我的生母,偷天换日嫁给一个贱卒,让她活在地狱中,生不如死。我弟弟魏冉,就是她后来生的孩子。”

芈姝惊骇地看着芈月:“我以为他只是你母族的表弟,原来真的是……”说到这里,不禁气恼起来,“你、你居然把你母亲和旁人生的孩子,这般公然带在身边,简直是……简直是给父王的在天之灵抹黑啊。”

芈月冷笑:“对不起父王的人,是你的生母。我母亲一生善良,小冉更是无辜,你母女不羞愧,我们有什么可羞愧的?父王在天有灵,你说,会责罚谁?”

芈姝瑟缩了一下,又恼怒起来:“就算当日是我母后所为,可是你把这个野种带进秦宫,难道不是存了攀附王室之心吗?”

芈月不再理她,却又缓缓地道:“我十岁的时候,发现我的生母未死,我以为可以母子相逢,于是我约了母亲在南郊行宫相见。结果,你猜怎么着……”

芈姝道:“怎么……”

芈月的脸离芈姝很近,几乎是紧贴着她,低声道:“在那间小屋外,我亲眼看着你的王兄……他强暴了我的生母,然后我的生母就自尽了,我看到她全身都是血,都是血……”

芈姝惊叫一声,推开芈月,恐惧地缩到角落里颤抖不止,她忽然间就明白了:“十岁那年,十岁那年你不是遇上了黄狼,你受惊是因为这件事……亏得我还可怜你,帮着你说话,甚至不惜为你和七姊姊吵架……可是那时候的你,那时候的你就对我母后、对我王兄怀恨在心了吧。”她想到往事,越想越怕,“你、你那个时候,你那个时候对我好,对我千依百顺,原来全是假的,全是假的,原来我们从来都不是真正的姐妹……”

芈月坐回原处,看着芈姝,点头道:“是,我们从来都不是真正的姐妹,天底下哪有姐妹会是一个人完全满足另一个人的要求,不管有理还是无理。你只是习惯了我的退让,习惯了我的迁就。宫中庶出的姐妹这么多,你为什么就喜欢我?因为不管是谁,总有受不了你的任性和无理的时候,只有我,为了活下去,可以一直迁就你,用一种你没有发觉的方式讨好你。当你快乐嚣张地享受你的童年、你的少年时,有一个人,却因为时时活在你母亲的屠刀下,活在你的气焰下,连重重地呼吸一下都不敢。这到底是你们欠我,还是我欠你们?”

芈姝的眼泪流下,喃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芈月道:“是,我倚仗着你活下来了。我欠你一条命,可我还了你三次。在上庸城,我救你一命;在义渠君伏击的时候,你要我当你的替身引开追兵;在和氏璧一案中,我还你清白。我还过你三次命,我不再欠你了。”

芈姝愤怒地指着她:“你清了,可我还没有清。你夺我夫婿,与我儿子争位,难道这也是你还清的方式吗?”

芈月摇了摇头:“我说过,我从来没有跟你抢过,如果我真心要对付你,你以为你还能活到今天吗?我本以为忍让退步可以避免灾难,直到我去了燕国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想要避免灾难,只有把让你陷入灾难的那个人战胜。阿姊,我本来要离开秦宫,是你和魏琰迫使我留下,迫使我成为先王的妃子。是先王拉我入棋局,拿子稷当成磨刀石,去打磨你的儿子。可是,我是个人,终究不是个棋子。你其实最恨我的,最不能忍受的事,是因为你发现自离开楚国以后,我不再是那个生活在屠刀下不敢呼吸的小奴才,而变成自己想要展翼高飞的鲲鹏了。所以你要把我拉进来,锁在秦宫,锁在你的脚下,为你效力,任你摆布。阿姊,你是威后最娇惯的女儿,从小就习惯于俯视这个世界,所以一旦你不再占据上风的时候,你就会惊慌失措,就会怨恨交加,甚至会疯狂残暴。你跟你的母亲,其实是同一种人。”

芈姝咬牙道:“如果我的子荡还活着的话,如果我的子壮不是落在魏氏手中的话,还能有你什么……”

芈月摇头叹道:“上天给了你最好的筹码,是你自己的任性,把它一枚枚输光,你却一定要迁怒于人,认为是别人抢走了你的筹码。可是没有我,你真的能够守住你自己的筹码吗?你肆意妄为,失去了先王的信任;你娇纵儿子,让子荡胡作非为举鼎砸死了自己;你争权夺利滥开杀戒,又让人把复仇之手伸向子壮;你容不得人,让你的儿媳魏王后,也变成了你的敌人。就算今天你杀了魏夫人,可是你真的以为你能控制住魏王后吗?咸阳从繁华都城变成杀场,群臣早就厌恶怨恨你了。秦国诸公子割据一方,明眼人都能看到,它将四分五裂。你以为楚国军队驻在函谷关外是来支持你的吗?那是为了瓜分秦国而来。群臣拥护我,因为我应允将平定秦国;唐氏、卫氏拥护我,因为我应允能够让她们的儿子活下来;义渠拥护我,因为他们能够得到利益;我能让列国退兵,因为我让他们知道,继续待下去,占不了秦国的便宜。这些,你能做到吗?”

上一篇:芈月传6(第六部) 下一篇:魔刀风云

蒋胜男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