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杀死玫瑰+番外(13)
半晌,他才回过神。
“哎,长得俊就是好啊。人生都跟开了挂似的!”他感慨一句。
秋缇终于包好了最后一个封面。
马小乐等余筱绵走远了之后,才探了个脑袋凑到了秋缇身边,说道:“哥们儿,不整虚的。我不信你没察觉到,余筱绵刚才什么意思。她是不是喜欢你?”
秋缇面色不变,敷衍道:“她喜欢谁?”
马小乐一看秋缇搭理他,他就跟狗见骨头似的,来劲儿了:“她喜欢你啊!”
秋缇道:“谁?”
马小乐道:“你!”
秋缇转过头,冷然说道:“所以跟你有关系吗。”
马小乐闭嘴了。
秋缇这潜台词,不就是嫌他多管闲事吗。
开学第一天,任务不是很繁重。
老巫按照考试成绩,把倒数十名中每一个人都骂了一顿,人人有份,不用争抢。
轮到秋缇的时候,老巫一骂他,他就抬着个脖子看天。
一副神游天外,遁入空门的世外高人感。
老巫被他气了个半死,连忙骂他不知好歹。
骂完了,喊秋缇滚。
秋缇说滚就滚,一眨眼就没影了。
余筱绵从办公室回来,正想约秋缇下午一起去图书馆,一到教室,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秋缇背着书包,一路走到校门口。
此刻,门口已经非常热闹了。
有职高的男同学来接自己女朋友放学的,也有小混混带着兄弟站在门口的亭子里,等自己学校里混成太妹的干妹妹的。
总之,鱼龙混杂,秋缇却习以为常。
将将站定,冷不丁,背后传来了一声呼喊。
“秋哥!”
秋缇脚步一顿,随即又加快了不少。
但是,他背后的声音不依不挠,一直跟着他。
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最后变成了三个人。
“秋哥!你跑什么,等等我们!”
“秋哥!我们来接你放学!”
“够拉风吧,没给你丢脸,放心!今儿兄弟几个都开学了,咱们去吃一顿!”
一边说,秋缇就被眼前的三个人一边包围了。
三名男同学,穿着南职的校服,俨然是从隔壁职高跑过来的。
一个娃娃脸,一个包子脸,一个圆脸。
长得白白净净,看着人畜无害。
这三人,便是自认秋缇为朋友的单方面朋友。
秋缇与他们读得一个小学,后来不幸考到了一个初中,孽缘就此开始。
这三名少年,去了职高之后,赶起了时髦。加之职高对烫发染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人染了个怀兴的酒红色公鸡头,一人剃了后脑勺的头发成了个阴阳头,一人留了个长发遮住了眼睛。
校服也没好好穿,宽大的裤子被改成了小脚裤,叮叮当当挂着铁链。
看起来,就是不良少年。
小升初还在一个学校,必然是缘分一场,三人主动来找秋缇,说他们要成立一个乐队,唱歌的弹琴的都有了,差一个卖脸的就出道了。
秋缇又是当年名声最响的美少年,三人不顾他的反对,强行单方面与秋缇成立了一个组合。
那会儿飞轮海大火,几人合计了一下,觉得飞轮海不够拉风。
别人飞“轮海”,他们就要跟上一层楼,得飞“太平洋”!
于是,组合的名字定了下来。
可惜天不随人愿,成立三天之后,惨遭教导主任发现。
“飞太平洋”重金属摇滚性感音乐被一巴掌达成了“飞太平洋”校园阳光花朵乐团。
没收了耳钉和项链以及裤。裆垮到小腿的时髦牛仔裤。
一人发了一套红领巾跟小红帽。
——然后发配到敬老院天天给老人唱:爱我中华。
秋缇小时候在教堂长大,小学做了几年唱诗班的领唱,底子不错。
但是天天唱爱我中华,还是唱出了心里毛病。
读高中的时候,他难得收起了懒洋洋的性子,发愤图强,坚决不要跟这三个傻逼再考到一个学校。
天公作美,老天爷开眼,秋缇终于吊在末尾考上了普高。
而“飞太平洋”校园阳光花朵乐团的剩下三人,成绩烂的只读了职高。
谁知,秋缇并没有摆脱他们。
他上了普高之后,其他三人看他的目光就变了。
由于他是乐团中最有出息的一个成员,众人众筹给他开了一个“庆祝我团唯一一个考上高中的普高成员秋缇大型欢送晚会”的活动,并在这个活动上,喝可乐喝嗨了,非要义结金兰,崇拜上了秋缇,拜他为大哥。
少年的义气有时候来得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在他们初中和高中这个人生最潇洒,最肆意,最青春的年级,一声兄弟就是大过天的存在,为了兄弟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