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喜欢我妈妈的叔叔(5)

作者:兰思思

青书西街大约有三十几家店面,平均每年关张三分之一,能长久做下来的不超过五家,文月之的服装店,于晴的美容院和静宜的饭店便是其中三家。

月之的服装店历史最长,已有八年之久,她本行是服装设计,曾在一家成衣公司干过几年,后来开店自立门户。

她挑衣服独具眼光,擅长根据客人的身材搭配出让人眼前一亮的风格,加上有丈夫周弘帮忙做线上营销,生意一直不错,在整个东城都颇有名声。

除了卖成衣,月之偶尔也做回老本行,设计好图纸后送到制衣厂去加工。不过这类生意太费时费力,仅限于关系亲近的熟客。

今年夏初,静宜突然很想穿旗袍,挑了好久都没找到中意的,月之便亲自为她设计了一套以孔雀为主题的旗袍,用色和拼图都很大胆。

于晴看设计稿时就笑:“这么招人眼球的旗袍,静宜怕是不敢穿出去吧!”

月之则很有信心,“静宜气质比较内敛,偶尔穿色彩亮一点的衣服,效果会非常好。”

此刻,静宜就被裹在这件明丽跳脱的旗袍内,嫩黄底色上,一条美艳绝伦的雀屏斜着扫过整片旗袍的下摆,颇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仿佛这只孔雀随时可能从衣摆上飞走。幸好旗袍的主人沉静温婉,一静挟制一动,达成微妙的平衡。

连自诩很会穿衣打扮的于晴都忍不住赞叹,“太漂亮了!月之你眼光真毒!”

月之以欣赏的目光将静宜从头到脚浏览一遍,随后走上前,把她那根蓬松的辫子挽了几挽,从玻璃柜里挑了根簪子,将辫子盘起来,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现在看起来好多了!”

静宜的头发有点自然卷,且生得又密又厚,她去拉直过几次,没多久又卷了起来,她嫌麻烦,便随它去了,平时多半是盘一个松松的发髻,显得干练一些,有时也会像年轻时那样掰根辫子甩在脑后。

她36岁了,脸上永远笼着一股慵懒的气息,又微微透出一丝天真,经常被人误会只有二十七八岁。

脸倒是标准的鹅蛋脸,不过到三十几岁面颊上的婴儿肥还没有褪尽,那一点稚气便是从这里来的。

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似嗔非嗔,永远含三分笑意,两分腼腆。她的美是一种浑然天成的古典美,清新秀雅,婉约可人,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格格不入,像一件摆在西式洋房里的中式古董,也因此有了出其不意之感,偶尔被人撞见,会觉得格外稀罕。

于晴兴致勃勃给月之讲起赵斌和惠正民之间那剑拔弩张的醋劲儿。

“我发现啊,男人跟男人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就算没动手,也会散发出一股很浓的动物气味,特别好玩!”

“那叫荷尔蒙。”月之说,“不过和赵斌比,惠正民是严肃了点,严肃得有点无趣——静宜,我这么说你没意见吧?”

静宜还没说话,于晴便扭头调侃她,“哎,他在床上是不是也这么一本正经的?”

静宜笑着推她一把,“没正经——我去把旗袍换下来。”

于晴说:“别脱啊,就这么穿回去多好!老赵和惠正民不都在吃饭么,让他们都看看,准保会为你打上一架!”

这下连月之都笑她过分了。

孔雀旗袍是月之的呕心力作,她跟静宜商量先在店里摆几天,镇镇场。静宜自然没有意见,换下来之后就被挂在店堂的显要位置作展示。

三个女人在最角落的白橡木桌边喝茶吃点心。不时有客人推门进来转悠,不过有得力助手米洛在,月之可以放心地跟朋友聊天。

点心是静宜从蒲公英捎过来的栗子酥和切片蛋糕。近来她们不约而同嫌弃自己有小肚腩,三餐都跟猫似的只吃一点点,这几块小糕点便权当晚餐了。

于晴忽然碰碰静宜的胳膊肘,嘴巴朝店堂里一努,低声说:“老赵的女人来了。”

静宜回眸,果然见陈妍在衣架前仰头细看,臂弯里抄着坤包,一副刚下班的架势。

“不会是来查老赵岗的吧?”于晴用气声询问同伴。

静宜没吭声,月之说:“你想多了,她又不是第一次来。”

陈妍在孔雀旗袍前站定后就再没挪开步子,米洛迎上去,“陈小姐,你想挑旗袍么?”

“这一件真漂亮,我可以试试吗?”

“啊,这是客人定制的,已经卖掉了,你要试的话,我得问问月之姐……”

于晴抢在月之前面走过去,“那是静宜的旗袍,借在这里放两天的!”

陈妍惊诧转眸,见是于晴,眼里先闪过一丝怯意,随即缩回抚弄旗袍的手。于晴已经走到她跟前,眼神锐利,笑中带刺。

“而且这旗袍静宜穿比你穿好看多了,你还是看看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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