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养包子(14)

作者:月半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

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

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

说这么多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保姆不是家庭成员,所以就算她限制林君自由也无罪!就算她逼着林君吃撑,就算她威胁林君,就算她总是命林君自扇巴掌也都是无罪!都不能按照虐待罪起诉!!

顾甜真是呵呵了!

律师给出建议,可以根据情况考虑故意伤害罪。

如果对林君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就可以用故意伤害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吕芬对林君的伤害进行赔偿。

轻伤?吕芬对林君造成的伤害都是心理上的,她让林君吃撑这种事根本算不成什么,就连打人她都从来是让林君自扇,自己坚决不动手。

至于提出民事诉讼?顾甜想都没想。

吕芬对林君造成那么大伤害!赔点钱就想解决吗?这还要看吕芬接受不接受调解呢!

吕芬的行为不仅构不成罪,相比之下,别的保姆虐待孩子可能还会更丧心病狂一些……呵呵,难道她还要感谢吕芬虐待林君轻了点吗,真是谢谢啊!

很好……真的很好……看不出来吕芬这么懂法律,居然完美避开所有空子。

保姆伤害孩子这种事现在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基本只能靠道德谴责,可这有用吗?

她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可是实打实的!

顾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只有她知道,吕芬对林君造成了多大伤害。

根据资料,原来这个世界的林君可是从小在家长到大,吕芬这个保姆一直没换,直到林君十二岁设计杀死家里所有人。

他父母,他幼妹,他的保姆吕芬。

很多人都觉得他心狠手辣,居然杀死自己所有亲人。顾甜现在却似乎能理解了。

对于吕芬,他又爱又恨,等到他的嗜血攻击性盖过胆怯自闭时,等到他心里恨的部分超过渴望被爱的部分时,他自然会报仇。

对于林建章和方湘,他肯定也怨恨。怨他们十几年没有发现吕芬的真面目。

试想,吕芬仅仅囚禁林君一个暑假,就让小孩子恐惧如此,如果是从小到大呢?

事实证明,吕诚没有那么好的自制力。

当他赢得一大笔钱后,虎哥都对他刮目相看。吕诚便得意洋洋起来,可下来,仿佛运气开始不好了一样,吕诚时赢时输。

他憋着一口气,势必要翻盘。可最终结果却是把赢得的钱全输了回去,还欠下了几万元。

虎哥仗义的要替他抹平,只不过这入帮什么的,就免了。

吕诚当然急了,说什么也非要找回场子。他肯定只是手气突然不好了。

欠到十二万的时候,吕诚脸色苍白,彻底明白了过来。

……他的好运气真回不来了。

欠钱的数额太大,虎哥也爱莫能助。

激情和冲动减退后,吕诚渐渐冷静,开始害怕了。

红毛和二狼从刚才都觉得不大安心,悄悄劝他他也不听,虎哥总似笑非笑的盯着他们……现在怎么办?

主场的人不依了,给了两条解决办法,要么一万一根指头,现在就剁。要么签了欠条,让人回去去取。

主场的跟虎哥可是串通好的,拿准吕诚肯定会选择回家要钱。欠条一签,人先扣着。由不得吕芬不筹钱。

吕芬在酒厂刚忙完,一听就急了。

虽然十二万是笔巨款,但是也不能看着小弟没了双手啊。

不过还好在酒厂时的工资高,虽然很难熬……

她心里正打算着,顾甜就找到了她,宣布要解雇她。

“方姐,不是说好了让我帮忙几天吗,我哪里做的不好吗?怎么突然就……”

吕芬简直急上火。

这个月工资,加上在酒厂的双倍工资,差不多能有一万,好歹也是十二分之一呢!怎么能说没就没了?

顾甜拿刻薄酒工的话来说事:“你不太适合在酒厂工作,你看看,一上午出了多少差错。”

“还有,家里的活你也不用干了。我准备以后亲自带小君。你回去收拾行李吧。”

吕芬瞪着眼睛看她,没反应过来。

“那这个月的工资……”

还这个月的工资?!你天天在家看电视,懒得动都不动就不说了,虐待小君还想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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