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喜欢(21)

作者:凄其以风

算了算了说什么说,就是一面之缘的过路人罢了。我在心里安慰自己。但是总觉得心里有些空荡荡的感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想和这样的一位人物打声招呼,可能是脑子坏掉了吧。

我们继续向前走,还没走几步突然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又响起来:“站住。”我心里“咯噔”一下漏了一拍,又怎么了?我就是想回个家怎么这么困难。

只见方公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对我说:“把头抬起来。”

我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的按部就班,只见他将我的头发撩起,我的脖子僵硬的动都不敢动。我的后脖颈上有一颗红色的小痣,还是靖翔告诉我的。我记得他拿着镜子照给我看,还取笑我说美人痣长的这么隐秘,怪不得我的美也不好发觉。他认真看着我的后脖颈,我很奇怪一颗痣有什么好看的。方公看了一会儿,突然又发疯般的将我的右手拽过去,猛地撩开了我的衣袖。我被他的手劲拽的肉皮直疼。他将我的衣服撩起到手肘处,仔细端详。那处在我小的时候曾经受过很严重的烫伤,我还记得那时的自己为了减轻奶奶的负担,自己偷偷在家里学着做饭,老家儿土坯房里有一口大锅,那是我们两个人做饭吃的唯一工具。我还没有锅台高,于是自己搬了一个小凳子站在那里向锅里面加油和菜。待饭菜熟了以后我将锅盖掀开,无奈自己太小手上没有力气,于是整个手肘都靠在了锅上,我的右手全部被烫伤。我倚在那里大声嚎哭,是隔壁的张姨和靖叔两人听见后将我解救出来,连忙送往了医院。

靖翔在上学,听奶奶说他知道了以后疯了一般的跑到了医院,还差点出了车祸。在他的悉心照料下我渐渐痊愈,甚至连疤痕都淡了下去,看不出什么痕迹。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来的烫伤膏竟然这样管用,好像整容一般有起死回生的药效。也是听奶奶说是他给我做的植皮手术,这么说来我身上有一部分是他的。时过境迁,虽然我没有宣之于口,但是那份感情,我至死都不会忘记。

我是他的心头朱砂痣,他是我的床前明月光,直到现在我还是以为我们可以修成正果白头偕老,但是经历太多总要我消化消化才好。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还是希望和他共度余生的,所以就先让我放下心中所想,你再等我两年,靖翔,可好。我知道我有些任性,但是或许只有在你面前,我才可以肆意妄为。

人啊,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回忆,一回忆就愿意多想。

正在我看着手臂愣神的时候,方公将我的手轻轻放下,还十分体贴的将我的衣服也弄回原来的模样。我听见他有些怅然若失的对我说:“十分抱歉,是我鲁莽了。”

“没事没事,”我赶紧回答。虽然我不理解他为什么会突然有这样的举动,但是我也得敢问才成啊。

方公点头示意管家带我离开,我转身就要继续前行。这是我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苍老的叹息,仿佛是历尽沧桑后的悲天悯人,向上苍埋怨:“终究不是她啊。”

她是谁呢?他又是谁?那些逝去的人和事,要到哪里才能求得一世成全?

那个人对他来说也是重要至极吧,否则怎么会像发疯般,寻找那个或许已经不存在的人。就连一个物件或是痕迹,都想紧紧抓住,不愿放手。

我坐在黑色加长林肯车里面,看着车外的风景飞速的响后倒退,就好像曾经走过的地方逝去过得年华般无力挽回,我想这就是大梦一场,了无痕迹。

不用我开口,珐琳家族的司机就知道将我带去哪里。也是,像我这种小人人物,一生的经历不用一张纸就写的下,自是如草芥一样无人注意。一旦像这种狗血剧发生,要调查我还不是将祖宗十八代都调查清楚,反正也好查。

我下了车,先用公共电话向葛琳太太报了平安请了假,说这两天自己有些琐事需要处理。一通电话打下来,才有一种重新回过的感觉。

那些连经历过都有些不相信的事情,现在终于烟消云散了。

此时正是傍晚,如血的夕阳将半边天都浸染成玫瑰色。新月初上,望着远方不禁有一种辽阔苍凉的感觉。我晃晃悠悠的向住处走去,我知道再也没有什么黑衣人或者其他人的人监视我,Bear与珐琳家族的合作使得自己安全回来。其实本来也没我什么事,不知为什么会被卷进去的自己现在安然无事的回来,还是对Bear怀有一丝感激之情的。等再见到他一定要当面致谢,我是一个从来不欠人情的好孩子。

回到家里,看到所有东西都还像自己离开那样,我不由自主咧开嘴开心地笑了。当看到床上的手机时,我的笑容终于停止了。原来是自己走得急,将电话落在了床上,怪不得一直都没想起来手机丢在哪里。我痛斥着自己的坏记性,赶忙将电话充好电,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靖翔的未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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