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高考失利后,我靠走路赚钱(16)

作者:宋象白

不过现在放假,她高三毕业了,总不能再去学校图书馆了。

她拥有记忆力buff十天,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要抓紧利用。

最近看书她觉得特别顺,虽然没有过目不忘,但是却是比过去更容易集中注意力,认真的看两三遍,就能记住,而且记得的很牢。

因为下午还要去做英语家教,所以她还是到了外文区去选书看。

她选了两本比较简单的外文原文书。

找了个座位,把书包放地上,装好的开水瓶放桌子上,就开始看书。

两本书分别是《小王子》《鲁滨逊漂流记》,《小王子》是她很喜欢的书,不过之前看的都是中文译文版。

今天她想尝试看一下英文译文版,《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在1942年写的。

所以原文版本应该是法文的。

不过国内的双语,默认是汉语和英语,小七很向往法语,要是有一天自己能看懂法文版本的就好了。

小王子本来归类是儿童文学,但是对十七岁的的小七来说,已经属于百看不厌的作品了。

里面的话语,每每总觉得惊艳而意味深长又简洁。

英文版很细腻,要看懂还比较容易,因为图书馆的英文版是有中英对照的。

对比着看,又有不同感觉,不同人的翻译也是不同的。

《小王子》篇幅很短,很薄一本书,可是她也花了快一小时才看完。

看完合上书的这一刻,小七还是觉得这本书可以再看,还是不会厌倦的。

她带了纸笔,上课的时候,老师天天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写下来,会更有助于加深记忆。

她决定默写一遍。

笔记本不精美,就是普通的A4作业纸,白白的,但是写字挺好看的。

笔是钢笔,是爸爸买来送她的。

爸爸那个年代的人,就觉得写字用钢笔很酷,衣兜上插一支钢笔装饰很帅。

苏小七的爸爸是初中学历,在古木拉村算是学历很高的,只是因为一场大病,他的腿不能走路了,也因此没有再上学。

所以,苏爸爸虽然跛脚残疾,只有一个女儿,却没有重男轻女,一直很支持女儿读书。

用钢笔除了是一种情怀,用墨水也比较实惠。

当墨汁从笔尖落到纸上。

“we are introduced to the narrator,a pilot,and his ideas about grown-ups……”

这个世界就安静了。

没有窗外的车水马龙。

没有玻璃上的苍蝇。

没有图书馆里来回走动的人。

没有对面桌子上交头接耳的年轻人。

展现在小七面前的是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飞行员的世界,飞行员又带小七进入另外一个世界。当他的飞机坠落到沙漠上,开始了一场全新的生命旅程。

窗外的阳光慢慢爬进来。

爬过窗台上绿萝的叶子,爬过一扇一扇的书架,爬过一张一张的书桌。

这时候的阳光已经被分割成一束一束的,或宽或长。

有一束长长的阳光,终于落到了那个认真书写的少女小七面前。

又一点一点的靠近。

爬上干净的纸上,爬到了整齐漂亮的英文字体上,爬到她的手上。

细细白白的一双手,没有劳作的茧子,但是有书写的茧子。

握笔的位置,大拇指、食指的指腹,中指的第一节的侧面,小手指的一整面,都有茧。

从上幼儿园到高三毕业,她书写过很多很多字。

她也记不得用了多少支铅笔,多少支自动笔芯,多少支圆珠笔,多少瓶墨水。

她不是全村的希望,村里人对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期待,最多有一点谈资。

她是全家的希望,父母的希望。

像是古代的秀才,举家之力,供她读书,希望她出人头地,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阳光就爬到她的手的位置,就没有再前进。

或许有窗帘挡住,或者书架挡住,或者其他。

只是适应了这个光的少女小七并没有停顿,仍旧继续书写。

她的字很漂亮,比一般人好看很多。

因为从拿到爸爸送她的钢笔开始,就有注意认真练习,一直坚持。

笔尖碰触纸张的声音,墨汁的柔润,大概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之一。

时间像是停止了一般。

或者时间也在流逝,只是变缓慢了,外面的时间一个小时,可是足够小七在小王子的世界徜徉一生一辈子。

阅读很美好。

书写很美好。

这大概是人要读书的最本质原因,金榜题名,黄金屋颜如玉只是额外的收获。

书写的时候,身子要端正,握笔的姿态也要端正,否则就很难坚持长时间书写,会疲惫会驼背。

图书馆角落那个女孩,这一刻,成了图书馆最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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