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你就不行(1650)

画面一闪,就看到一个个老太太猛的把这孩子一推,“瞎翻什么?”

小孩当时就倒了,撞到了靠在墙角的锤子,锤子的木柄,直接砸在孩子的手上。

她不由得摸了摸右手的指甲盖,当时砸的重了,大拇指的指甲盖下血都聚满了,后来变成了黑的,疼了好长时间,最后没法子,还是在厂区的诊所,把指甲盖拔了,然后抹上药,一星期才不疼了!指甲是长了好长时间,剪啊剪的,才把新长出来的坑洼不平的指甲给剪没了。许是太疼了,许是这个过程太漫长了,所以记忆深刻。

再跟这个画面相关的,就是这件事后的一个晚上,很晚了,小女孩上厕所,看见老太太把当天在地下室看到的照片给烧了。她努力的想那张照片,而后面色复杂,看白警官,“你跟我去一趟老家属院。”

怎么了?

“去问一下,林家父母是不是生过一个智力不全的女孩,是不是这孩子打小养在乡下。”

是的!有!对门的大爷就说,“怎么想起问这个了?”最近这新闻上把林琳说的呀,周围的街坊都给吓的不行!眼前这孩子也是可怜,问了,这也不是不能说,“就是送乡下了!那孩子长的都有点不一样……”

眼距宽,脸扁平,那是个唐氏儿。

“七八岁了,还是很憨的样子!他们两口子要上班,没人照看,动不动就跑丢了,没法子就给送到乡下寄养去了。后来才生的林琳。不过林琳上大学的时候,那个孩子好似没了!先是老家那边打电话,说是关不住那孩子,老跑,半夜跑,摔沟里,肋骨摔断了好几根。这边给了钱了,但老家还是把人给送来了!后来就去医院治病了,有三四个月,都在医院住呢,说是伤的时间太长了,她又听不懂话老动,伤恢复的不好,有并发症。等到两口子能都在家了,才知道人没了。想必也花不少钱。”

真要病死了,那就是病死了呗!为啥连一张照片都不留,合影的都要烧了呢?

白警官赶紧就问:“知道当时在哪个医院吗?”

“知道!在东城医院。”

白警官把林雨桐送回去,就自己跑了。晚上打电话来说,“人家的记录全都在,那孩子只住了三天就出院了,紧跟着就转院了。她不仅仅是骨折了,还查出了其他不少很严重的基础疾病……”

林家负担不起一个药罐子!

如果这个时候有个人来游说,说没质量的活着是痛苦,他们会做什么选择呢?

去医院的卫生间,很多门上都写着‘冥婚介,电话×××’这样的字样。这都是等着跟家属联系呢!民间这种陋习依旧在,还分的可细了!人要是死了,是一个价!人要是还活着,等死呢,这又是一个价。这样的事少见吗?

在林家人眼里,这大概是一种性质吧!许就是那么一犹豫吧,然后就被游说成功了。那个孩子怕是那么没的。

林雨桐就问:“转去哪个医院了?”

是一家以疗养为主的私立医院,“这家医院几年前说是倒闭了。负责人在国外!”

林雨桐就明白了,人家是干一段时间就换个样子,查起来需要时间。但想来,林琳就是这么着跟那些人有了来往的吧。

挂了电话,她就扔过手了。

这事不是林雨桐不管了,而是事情到这里,进展到哪一步都跟自己没关系!人家不会纰漏给你,也不会乐意有人随便插手!况且,谁给你这个权利查东查西了?

各自管好自己的事,不添乱就行!人家职能部门也没懈怠呀!

至于说想知道幕后是谁呀?上网查查就知道在太阳晒不到的地方有多少了?!咱也不是救世主,普照世间,瞬间就把暗处照亮了,事不是这样的。

就像是张姐这样,发现林雨桐跟白警官关系很好,就不住的问,“案子最后怎么样了?”

怎么样了?等着吧,查什么不得时间呀!一两年?三五年?谁知道几年能破案呢,等人家对外公布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张姐不知道这里面有更复杂的事,因此就追问说,“太太要是不出来,是不是就好好的在里面呆着呢。”

是!她要不出来,她会活着!定罪?罪不至死的!她那个智力不全的姐姐的事,她能说是父母做主的,反正老头老太太死了。郑红丈夫的事,事在香江,证据难找,无法定罪。至于这些年她和郑红搜集消息的事,冲在前面的是郑红,她是逼不得已不敢不从。什么罪不得有个主犯从犯吗?这量刑是不一样的。只有算计谋害吴云这事板上钉钉,但这也就是二十年,最重也不过是无期。

完了再要是减刑,可能她真就做十七八年牢之后又出来了。四十来岁的她,出来也就是六十!以她的身体状况,九十的寿数是有的!子女有钱,再叫她享受三十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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