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赏花升职/清穿之赏花吃瓜+番外(120)

但想一下,自己顶头上司还是康熙,这些计划且消停些吧。

现在还不行,除非在康熙面前过了明目才行,类似于一张“皇权许可证”,而在皇上面前过明路,这个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困难,搞不好落个“与民争利”的□□压在头上。

毕竟现在风声便以重农轻商为主,只能静候时机。

耐心,耐心,耐心,再等等。

现在顶多搞些茶水小包间,让上门购物的姑娘们得到更贴心的服务。

这些店铺交由塔娜学习最适合不过了,马佳芸兰还把很多暂时未能实现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儿地塞了过去。

塔娜像海绵一样吸收新知识的同时,兴致也越来越高,脑中的主意一个接一个蹦跶出来。

要知道,蒙古的风情可是和京都很不一样,事实上盛京已经有差,她亲眼目睹,盛京一带跑马的姑娘们很多,不止满族,连汉人家的姑娘也比其他地方大气。

有人称之为民风彪悍。

但在塔娜眼中,这是无稽之谈,说不定蒙古能够比京都更适合这些东西,能够提前先一步搞起来。

蠢蠢欲动中。

马佳芸兰给了她一巴掌:“先把经验学起来,搞一两间铺子再议。”

当然,既然女儿坊能够挣钱,且挣钱不小,也不是没有人模仿女儿,可见对于绝大多数来说,一个利字能够改变多少东西,哪怕是旧规则旧习俗。

生意是做不完的。

对于这些同行,马佳芸兰举双手双脚赞成,假如这风气从京城吹到江南地区,把汉家闺阁千金们也拉出门,不再一直养于生闺,也是件不错的喜事儿。

不要太小看这些小事儿,水滴石穿,很多东西都是一点点见人心的,也千万不要当真小看女人的智慧。

钱挣了,事干了。

扯回来,马佳芸兰打听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上的新衣也都制好,便把儿女们的心意,一件新红狐大髦穿上身。

为此,还搭了一套挺惹眼的红宝石首饰,从布摇到耳饰,口脂也择嫣红色,看起来气色很好的模样。

与她相同动作的还有惠妃纳喇氏,大阿哥胤禔也是这次塞外出巡的随行皇子之一,同样在蒙古聚会上大显身手,听闻还猎杀了一头成年豹子。

两人在承乾宫门口碰上。

余下众妃请安见礼过后,眼神余光左看看,右瞧瞧,心中难免一番比对。

都说人比人气死人,可比较的确存在于人们生活方方面面,买一尺布还得货比三家呢,何况这是比儿女孝心。

要说好看,肯定是荣妃披着的红狐大髦好看,入室内红狐大髦已退下,但在刚才碰见的一瞬间,鲜艳夺目的红色将荣妃白里透红的肌肤衬了出来,而荣妃清幽出尘的气质也压得住这一件大髦。

雪映红梅,红梅衬雪。

众妃心中那叫一个酸啊,既酸荣妃的一对好儿女,也酸荣妃的魅力不减。

倒不是说荣妃真的一点都没变,她自己也曾为了眼角出现一条细纹而开始各种各样的眼部护理,只是在别人眼中,荣妃的外在年纪似乎停在二十五岁上下已经很久,生下双胞胎后最多长了一岁。

而且随着年纪越来越长,经过岁月沉淀,她独特气质又逐渐显露出来,魅力这块儿甚至于比年轻时还强一些。

与十六、七岁鲜嫩小姑娘们站在一起,荣妃反而是更夺目的一个,也难怪有美人在骨不在皮一说。

若非钟粹宫的皇嗣够多,万岁爷惦记着平衡,说不定还能荣宠很长一段时间。

再比回孝心,关于吸睛程度,惠妃也差不了什么。

她知自己又不是卫答应,颜色年轻时就没比过荣妃,现在更比不了,红毛白毛相撞输的一定是自个儿,便另辟蹊径,不比大髦,而是将圈在脖子处的龙华,用胤禔猎杀的一只花豹制作而成。

惠妃已经打听过了,塔娜、胤祉、胤礽的猎物都没有豹虎狼之类,因它们的狩猎区域是不同的,而胤禔狩猎时每天都在边缘处一直徘徊,终于幸运找到机会射中对面的豹子。

这可是独一无二的。

惠妃其他时候一直冷静,但似乎永远只在儿子身上吃亏,或者说,她的视野其实在前朝后宫是有限制的。

假如能让胤禔再多说几句,她便知道这件事的确在蒙古王公贵族们面前露脸,却未必是如康熙愿意见到的好事,否则豹皮已进入胤禔的个人私库。

惠妃也是被少年心性重的胤禔吹嘘的蒙古势力有多么多么看重于他,他又交好几个部落继承人而迷了眼睛。

对惠妃现在来说,这个豹皮龙华往身上这么一圈起来,似乎人也更加华贵庄重,气场也更足,更有娘娘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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