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重生红楼之环三爷(29)

李大富很是委屈的抱怨,“这假账不是刚做了一半吗?墨迹都还没干呢!再者,我出来的时候你也看着呢,怎就不说,现在反来怪我!”

老李头噎住了,不得不承认他也小看了赵姨娘,啐道,“这娘两个是扮猪吃老虎呢!怪我先前眼拙!她还想给她儿子找先生,若真让他出人头地了,太太还不活剥了我!”

“那咱怎么办?不能不找吧?那煞星闹将起来谁抵得住?”想起那双幽冥鬼蜮般深邃冰冷的眼睛,李大富便心里发毛。

“找,谁说不找了!”老李头冷笑,“就村东头的李秀才吧,都赴了十年科考,学问肯定没得说,声望在我李家村也是最高的。”

“李秀才好,我这就去聘他!”李大富忍不住笑了。

李秀才十四参加科考,一举中了秀才,李家村的人都说他天赋异禀,中状元是迟早的事,可打那以后连考十年依然是个秀才,渐渐成了全村的笑话。

当然,这些内情初来乍到的赵姨娘是不知道的,隔着屏风瞅了李秀才一眼,见他虽然消瘦,但气质斐然,容貌清俊,一看就是个有学问的人,立时便拍板了。

贾环正坐在新布置的书房里,歪着头似乎在看窗外一株红梅,但离得近了会发现他的瞳孔根本没有焦距。

“三爷,先生到了。”老李头敲开房门,引李秀才进去。

“坐。”贾环收回目光,淡淡瞥了身材消瘦,面容蜡黄的青年一眼。

李秀才被那空无地,黑洞般的眼珠子锁定,心跳顿时错落一拍。师生见面,本是学生起来行礼敬茶,老师端坐高堂训诫,但他现在完全不敢计较,一是因为这孩子看上去有点邪门,二是他急需老李头付给他的每月十两的束脩。

骨气是什么?早在十年的蹉跎中磨掉了。

“敢问公子之前进度如何?读过些什么书?”待老李头退走,李秀才毕恭毕敬的问。

“三字经还没学完。”贾环垂眸搜寻原主记忆。在末世挣扎求存十多年,他连简体字都有很多忘了怎么写,更何论繁体字?还是别逞强,省得出丑。

“公子可否写几个字让我看看?”李秀才又问。

贾环不答,拿起毛笔写下‘贾环’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收势时用力太猛,直接将‘环’字涂成一团墨迹。

贾家权倾金陵,怎教出来的子弟如此不成器?还比不上一般的乡野孩童!李秀才嘴角抽抽,强笑道,“我已了解公子情况,不如从头开始学吧?”

“可以。”贾环拿起三字经,难得露出些纠结的神色。

“公子且将这段话念120遍,背120遍,写120遍,明日我来检查。”李秀才指着第一页说到。

“你不该先给我讲解意思吗?”贾环皱眉。

“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等公子读熟了,背熟了,自然明白它的意思。再有,抄写时请公子找一本好的字帖,不拘什么字体,只要公子喜欢便可。”

贾环点头,果真读了一百多遍,又背了一百多遍,然后开始抄写。

李秀才端着茶杯在一旁监督。本以为大家子弟,性子多多少少有些顽劣,没想贾环倒是蛮乖巧地。

然而,环三爷很快就让他明白,所谓的乖巧完全是他的错觉。

读书背书本就枯燥至极,花去了贾环为数不多的耐心。等他拿起毛笔,涂出一个又一个看不出形状的墨团时,眼珠子渐渐爬满血丝,骨头缝里都仿佛长满了倒刺,叫他只想掀开自己的皮,将所有烦躁和不耐一一拔去。

他忽然扔掉毛笔砸掉砚台,猛然将桌子掀翻。

纸张落了一地,斑斑墨迹四处飞溅,头发乱了,衣襟皱了,衣摆脏了,叫他看上去十分狼狈。分明上一刻还安安静静,下一刻却似罗刹附体,眼角带着两撇绯红,模样说不出的鬼魅,更有乒呤乓啷一阵巨响,把个李秀才骇得跳起来,连滚带爬缩到角落。

贾环胸膛一起一伏喘着粗气,双手拢在袖子里紧握成拳,露出手背上一条条狰狞可怖的青筋。他早知道,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

上辈子,为了研制出治愈丧尸病毒的血清,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在抓捕他。为了保命,他不得不独自生活。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再怎么坚强总有寂寞难耐的时候,所以他尽可能的让自己忙碌,用无止尽的杀戮使自己筋疲力尽,使自己狂躁的灵魂得到片刻安宁。然而这种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只会让他心中的阴影越积越厚。

他的灵魂已然浸泡在血腥中,喧嚣和狂躁根植于骨髓无法抹去。他从未奢望自己还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当他拿起久违的书本时,他以为自己会喜悦,会珍惜,然而书本上的文字就像一个个令人眩晕的符咒,握着软趴趴的毛笔,他唯一能想到的竟是如何将它变成致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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