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与BOSS同窗(124)

当年也是这样,奥斯顿出事了,李斯特整个人都不对了,多瑞亚很有经验的猜出了李斯特大概是喜欢奥斯顿,李斯特也没有否认,甚至他还在喝醉了之后对阿布拉克萨斯说:“你说为什么没有在发现自己喜欢奥斯顿的时候就告白,然后把他办了呢?”

“你现在也可以去把他办了,只要你有这个勇气,我就敢给你望风。”毕竟奥斯顿是沉睡,不是死亡。

李斯特一脸你疯了吗的表情。

阿布拉克萨斯从那个时候起就知道了李斯特就是个大傻逼。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变化挺大的。”奥斯顿有些不太适应面对这个成年版的李斯特,他剪掉了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属于艺术家的黑色长发,带着银边的眼镜,衣着考究,正襟危坐,整个人看上去精明而又干练,却也冷漠淡薄。

李斯特没有看奥斯顿,只是低头摆弄着自己手上那杯装着清咖啡的白色瓷杯,在沉默许久后回答:“每个人都会变的,你也变了不少。”

“所有人都说我没变,你这个说法倒是有意思。”奥斯顿努力想要打开话题。

“眼神变了。”李斯特一直都是一个感情很敏感的人,这一次他终于抬头看向了奥斯顿,以及他手中那块草莓蛋糕,停顿几秒之后说,“……品味没变。”

奥斯顿看着自己的草莓蛋糕,尴尬一笑,正准备放下又觉得有些不甘心,最后狠狠心,干脆当着李斯特的面大口大口的吃完了他的草莓蛋糕,然后他挑衅似的看着李斯特,一脸“我就爱吃,你奈我何”的傲娇模样。

“呵。”李斯特一双紫色的桃花眼终于有了笑意,冰山融化,整个人的棱角都变得柔和了起来。多少年了,他一直都在等待这一刻,等待着如释重负,等待着让自己变回自己。

是的,变回自己。

在李斯特内心里,他其实还是那个热爱着画画,想要当一个艺术家的脱跳子弟,只是因为奥斯顿出事,他才硬生生的转变了自己。

他将他最热爱的画具束之高阁,他将头发剪成了跟奥斯顿一样的短碎,他开始废寝忘食的疯狂学习,用半年时间成为了那一年五年级o.w.ls考试中成绩最好的人,他接手了沃尔普及斯兄弟会,他在七年级时成为了男学生会主席,他以最优异的成绩从霍格沃茨毕业,他投资魔药产业,进入魔法部,成为格林格拉斯家族的族长,他……做了所有他觉得如果奥斯顿没有出事的话奥斯顿肯定会去做的事情。

而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说起来也许会很可笑,因为他当时相信,只有这样在奥斯顿醒来之后他才能够对他讲述他都错过了些什么,甚至他有一点想要替奥斯顿活着的蠢想法。

李斯特知道,这真的是属于孩子似的不成熟想法,他只是他,是无法替奥斯顿活着的,只是除了这样他也不知道他还能怎样,再后来他就习惯成自然,习惯了站在奥斯顿的角度想遇到事情该怎么做,习惯了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完全不是自己的性格,成为了让整个巫师界艳羡的标准大家族的族长。

末日之前李斯特对梅林祈祷,这么多年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你让a沉睡都应该够了,如果还不够,我愿意用我的爱情、我的生活、我的一切去换取a的清醒。

祈祷的第二天,世界末日了,李斯特却有一种也许他的祈祷真的要应验的诡异兴奋。

现在,奥斯顿醒了,李斯特觉得这就够了,真的够了,他从未如此的开心以及满足过。与奥斯顿静静相对的十分钟他在天人交战,纠结于要不要告白,一方面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当年的遗憾,哪怕奥斯顿拒绝他,也想要对方知道他爱他,另一方面他又怕这是他对梅林祈祷的一部分,如果他违反了誓约,奥斯顿就又会重新沉睡。

最后,李斯特还是决定将这一声告白永远的深埋进心底,爱情未必一定要如何,只要对方能健健康康的活着,就已经是上天对他最大的恩赐。

我爱你,这与你无关。

如果阿布拉克萨斯知道了,他一定又会骂我就是个大傻逼了吧,就像是我想要代替奥斯顿活着的时候,李斯特想,但傻逼就傻逼吧,只要奥斯顿好好的,我甘愿愿意当一辈子的大傻逼。这就是李斯特的爱情,这就是他所认为的爱情观,这就是他表达爱情的方式。每个艺术家都是个苦逼的小清新。

很多年后,当李斯特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大画家,记者采访时问他为什么人到中年了才突然由商转艺,开始进行艺术创作,李斯特的回答是:“当一个人永远都无法得到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他就会变成一个艺术家,而那个人则会成为一辈子的灵感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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