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黛玉’(50)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摘自《中庸》第十四章)

黛玉蹙眉,有些不敢相信的问:“你都认识”

林甸笑嘻嘻的点头,仰首对黛玉道:“这些字,姐姐都教过我的。”

黛玉在扬州的时候,确实有教过林甸认字,不过那都是她的启蒙教育。像他刚才读的这些字之中,有些繁体复杂的她只是写了一遍,告诉林甸念什么。那时候林甸也不说话,黛玉以为他根本没听进去,权当做启蒙,却没想到林甸早记住了。

林甸的聪慧让黛玉意识到自己该重视他的教育问题了。这样聪明的孩子,只要加以适当的引导,必成大器。林家传到他这一代,说不准能继续繁荣下去。

于是,黛玉把给林甸找先生的计划提到日程。

除了贾家人,黛玉在京都城根本不认识别人。贾家男子都是什么德行个个不学无术!黛玉可不想托贾母或是贾政什么人给林甸找先生,找来的说不准会教出什么样儿。她更不会叫林甸去贾家宗学上学,那学堂就是给薛蟠和宝玉几个男子胡乱厮混的地方,男风盛行,别提多乱了。将来若把林甸带的不学无术,又好男风,林如海还不得背过气去?

找先生这个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书信一封给林如海,让他请人送过来?可是山高水远的,一路折腾下来小半年也过去了。

黛玉思来想去,还是叫人去外头打听一遭,哪家的先生好,等定下了再说与贾母。林家在京都城没有知名度,所以没办法以林家的名义,更不能以她一个姑娘家的名义请人,所以这事儿必须通过贾母,以荣国府的名义来。

次日,黛玉便打发人去打听,到晚而得到回话儿,正有个姓南宫的四品翰林外调去做知府,他家的西席决定留京,便空闲下来。这个人姓欧,年纪三十五,是个秀才。

这位南宫翰林曾是先科榜眼,学富五车。黛玉料想他家请来的先生,必然有所不同。遂定下这位欧先生,请贾母出面邀请,钱这边由她出。

贾母听说黛玉要给林甸请先生,正要找人着手去办理。

宝玉听说,快语道:“何必如此麻烦,叫林弟弟和我一样去学堂,自有我照应着他。”宝玉说完,把头转向黛玉,保证道:“林妹妹,有我在,你可放心了。”

黛玉没去看宝玉,对直接对贾母道:“以弟弟的性子恐怕不行,去学堂的事儿等他再大些的时候再考虑吧。况且弟弟年纪小,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宝二哥的性儿有时候还像个孩子呢。即便是个大人,也有照顾不到的时候,倒不如在家里头安心。”

贾母觉得黛玉说的在理,遂点头应允,吩咐贾琏办理此事,银钱也不必黛玉再拿,就从当初她放在王熙凤那一千两银子里出。

黛玉见贾母执意,便没坚持,只是私下里叫人给贾琏八十两银子,全算作他请先生跑路的费用。

贾琏拿人钱财,自然要妥帖的把事儿办好了,当天下午,便请来了那位姓欧的先生。

这欧先生算是个怪脾气,非要先看看孩子再定。欧先生瞧了瞧林甸的资质,见他虽然有些胆小,但十分的聪明伶俐,将来或可成材,遂应允下来。

教书的费用每月十五两,一年共一百八十两,一次性付清。

黛玉在王熙凤那边放着的钱,早挪作它用了。这一次就出了一百八十两这么多,王熙凤心疼的肝疼。

王熙凤对贾琏抱怨道:“一年一百八,他要在这住上四五年,单这一项就赔光了。保不准咱们还要往里搭钱。”

“我说你小气,算计那么远去。人家林妹妹来,咱们花点钱往她身上算什么?再说这不还没花完么,等再过两年就嫁人了。你叫她在这住五年,她也不住!”贾琏自己得了八十两私房,乐得屁股开花,才没心思去管媳妇操什么心。

王熙凤听丈夫这么说话,不高兴道:“我说的是林妹妹么?这些年,她怎么吃怎么穿,我抱怨过么?我说的是林甸,林姑父刚认下的继子!他跟咱们没有半点亲戚,凭什么拿钱往他身上赔?再说这林妹妹三两年就嫁人了,他林甸呢?他今年才四岁!”

王熙凤言外之意,如果这林甸继续住下去,得钱了。

作者有话要说:

☆、28第二十七章 宝玉发痴

贾琏皱眉,听着媳妇说的在理。想了想道:“等林妹妹嫁出去,林姑父哪好意思单留他在此,你多想了。”

王熙凤合上账本,叹口气道:“算我多想吧。你当我想这么小气?瞧瞧你家这乱账,钱多什么都好办,这紧巴的,每月要算计着糊弄千余口人吃上饭,一点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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