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风云(336)

“顾总还真是看重刘淼呢,他能有什么本事啊?”有个助理略带讨好地埋汰了刘淼一句。

“不是我看重他,而是他值得我看重。”顾崇光正色道,“严格来说,我的崇光工作室还真不如他的少年社。他的少年社拥有的作者风格更加多变,我这边基本都是青春系作者。当然,论营利能力我不比他们差;但未来在出版界的声势上,我估计我这边就有点吃亏了。而且他的少年社还坐拥国内最好的两本漫画杂志,这才出版一年不到的样子,《星期天》据说就计划在元旦从双周刊变周刊,而《花样绮梦》则会推出更女性化的《花样绮梦别册》的姊妹刊。你们是不知道广告代理公司对这两本杂志的广告报价,那几乎是国内一线杂志的水平了。注意,我说的是一线杂志,而不是什么类别的一线。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力降十会。到了刘淼那个级别,就算真的有代笔又如何?人家随便撒点钱出去,所有媒体都会闭嘴的。不过人家没有撒钱的话,就表示人家就没做亏心事。吩咐下去,我们崇光工作室这边的所有人都给闭紧了嘴巴,别掺和进去。到时候被人打脸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总,最近有几个记者想来采访我们的小刘总呢。”张美清的秘书颇为局促地说道,“因为网上有报道声称我们的小刘总是代笔写小说的,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所以记者们才想问问我们有什么说法。而且他们还提醒我们,如果不回应的话,届时风雨来了就不要怪他们。”

秘书说这话也有点气愤。小刘总的才华在少年社内部那可是公认的,人家不仅小说写得好,还是多部漫画的创意监制。只不过小刘总在担任创意监制的时候用的是化名,要不然还不吓死这群造谣的人啊?至于说小刘总背后有枪手,那是他们没看过小刘总的码字速度好么。张美清的秘书可是亲眼看过小刘总码字,那几乎是时速万字上下,而且文思不断。

“知道了!”张美清早就看到了网络上的传闻,只不过没上心罢了。“我问问他再说。”

☆、 第174章

“那些流言我已经知道了。”在张美清的提醒下,刘淼真快速地翻看凤巢论坛的那张讨论帖。“不,我们不去回应。因为回应没有任何意义,除了将原本沉淀下去的渣滓重新翻出来之外,我们不会有任何收获。”

作为一个从后世重生回来的人,刘淼当然知道如何在网络上进行危机公关。要知道,网民是不相信真相的,他们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简单来说,他们只相信自己和自己人,其余人说什么在他们看来都是假的。尤其是这张帖子直接质疑刘淼的动机,于是关于刘淼到底有没有代笔就完全交由大家去自由心证了。帖子将刘淼塑造得太完美了,出身富裕家庭,拥有良好的家世人脉;本身又是模范生,无论是课业成绩还是业余活动,都是数一数二的优秀。

这样的人物放在网络上自然就是成了万人嫉妒的对象,是的,在完全匿名的网络环境下,这个虚拟社会反映的更多是人类的阴暗面。所以在网络上基本是负能量泛滥,各种诅咒和谩骂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尤其是随着社交网站的出现,这种负能量最终凝聚成网络霸凌。难怪社交网站最发达的西方世界,每年都有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因为不堪网络霸凌而选择自我了断。

刘淼的想法很简单,不和这些负犬去纠缠。因为你被狗咬了本来就是件很倒霉的事情,结果你还因为要去报复这条狗而跌进泥潭里那就更尴尬了。“我会让我的律师给这些网站寄去律师函,警告他们不要利用我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牟利。”

华夏的法律自然保护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尤其是对公众人物的批评权更是被法律严格保护。相较而言,如果你骂一个普通人很容易就构成毁谤或侮辱;但是你谩骂一个公众人物或名流明星,法院却很难判你毁谤或侮辱。这也造成了很多名人被骂了也就被骂了,完全不想去追究什么。

但是刘淼却不是那么容易被欺负的人,法律保护了言论自由同时也限制了商业性言论的自由。说白了,你要言论自由的话,那么你的结果必须是非盈利的。如果有人能证实你依靠你的言论获利的话,那么你的言论就会被归类为商业言论,那么就没有那么严格的言论自由保护了。

刘淼现在要求的就是律师去证明,网站因为批评自己的言论而带来了更高的流量,而网站的广告也因此获得更高的点击收益。所以网站批评自己其实并不是为了表达意见,而是为了获利。只要这个逻辑关系成立,那么刘淼就有很多方法让这个网站闭嘴。最简单来说,刘淼可以以姓名权受到侵犯要求网站赔偿,而这个赔偿金额至少是网站收益的双倍起。

Aaron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