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大明星(165)

从顾爸爸那里得到指点之后,顾辰和原子经纪的团队分成好几组分别行事,为了警告媒体的报道,顾辰将所有报道过自己绯闻或买春的媒体都送上了法庭,分别要出了天价的索赔。顾辰这种和天下媒体作对的手法自然引来了媒体的更大规模报复,但是顾辰却在这个时候继续消身匿迹,静静地等待自己律师团队去处理这些事务。

与此同时,段庆也被这些消息激怒了。他一直在关注着顾辰,从他的演唱事业到他的理财手段。段庆自己也承认顾辰在经营方面还是颇有天赋的,短短几年之间居然凭借网络时代开始挣自己的第一桶金了。在段庆看来,顾辰很显然是最适合自己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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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宽带果然是个大问题。

从官网上看到明明有10M的光纤入户,但是客服却说只有4M的ADSL……

还要等三个工作日才能过来勘察。

好吧,中国电信的确强,我忍!

86认输的草莓周刊

“啊?那个顾辰还敢起诉我们?他不知道什么叫新闻报道自由么!他不知道本国宪法保护所有人的言论自由么!他不知道最高法院对名人的隐私权已经有司法解释么!”《草莓周刊》的主编姜磊正对着他的法律顾问卜曜琏愤怒地吼着。虽然《草莓周刊》是一家被新闻传媒同业诟病的媒体,但它也至少是一家媒体不是?在姜磊看来,他们的报道完全符合言论自由的规范,而且法律保护新闻报道,顾辰这么做完全是无理取闹。何况最高法院对名人的隐私权也有相关的解释,相对于普通人,最高法院对名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并没有那么严格的保护。

“他没有起诉我们侵犯他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卜曜琏也相当委屈,他完全没有料到顾辰的律师团队居然会这样不按理出牌。“他起诉我们‘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姜磊略微一愣,“这跟顾辰有什么关系?”

卜曜琏拿出了当时《草莓周刊》的报道,“顾辰的律师认为这上面的印刷会让人误以为顾辰在为该产品代言或背书,因此他们认为我们的印刷侵犯了他的相关权益。”

“这……”姜磊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法律其实没有严格界定“新闻报纸”和“广告印刷品”的区别,除非姜磊证明这是一篇新闻报道。否则这个版面上既有顾辰的照片,又有广告商的内容,的确很容易让人以为这是广告印刷品。一旦这个界定被法律认可了,那么顾辰在起诉完《草莓周刊》之后可以立刻掀起对其他媒体的诉讼。虽然法院对名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没有那么严格的保护,可是利用名人的肖像权“不当得利”是很容易被法院认可的。何况按照顾辰律师团队是索赔标准,这笔钱不仅会让《草莓周刊》破产,而且身为《草莓周刊》的主编,他也被列为共同被告。姜磊虽然不在乎《草莓周刊》会不会破产,可是他很在乎自己的身家足够不足够应付顾辰的索赔。“那我们应该如何做?”

“拿出我们的报道来源,证明这条新闻的确是新闻。”卜曜琏连忙给出法律建议,“事实上,这场官司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有利的。我们只要给出两条来源,证明这个版面上印刷的是新闻,那么我们就无须承担任何‘不当得利’的牵连。”

“哪有那么容易?”姜磊长叹了一口气,在卜曜琏的说明下,姜磊其实已经明白了顾辰的想法。你不是不愿意证明手机上的相关证据么?那我就质疑你这条新闻没有任何实际来源。新闻没有来源就是虚假新闻,那么刊登这条新闻的版面就自然不能被视为是“新闻媒体的报道自由”,而应当视为“广告印刷品”。法律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可不涉及任何“商业言论”或“广告内容”,更何况顾辰并没有为这个版面的商品代言或有其他经济来往,因此,《草莓周刊》涉嫌“不当得利”,同时自己这个主编也有连带责任。顾辰的潜台词很简单,要么交出手机;要么你这个主编就陪着《草莓周刊》一同去死。姜磊想了许久,忽然低声道,“如果手机上的证据是假的,而我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是真实来源而刊登的话,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草莓周刊》又会怎样?”

卜曜琏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是虚假来源,但是您事先不知情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争取到‘疏忽’的判决。但是即便是‘疏忽’,顾辰那边也会提起天价索赔。”

“他不会的。”姜磊苦笑道,“他要的是手机,而不是我的家产。——你能不能联系顾辰的律师团队,就说我愿意与他和解。我可以提供手机信息的副本,而且如果‘手机信息被证实是假的’,我愿意以主编身份在所有媒体上向他道歉,同时《草莓周刊》也可以出致歉特刊。——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提供一些他感兴趣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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