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大明星(260)

而顾辰刚好在他回国的第三周被《草莓周刊》再度弄上封面,封面上消瘦的顾辰被《草莓周刊》的编辑精心用红线圈起来,然后标题就是“天王是毒王!粉弟日渐消瘦为哪般?”让顾辰始料不及的是,《草莓周刊》的文章里还展示了一支注射针头,言明是从顾辰住所的垃圾堆翻出来的。这倒是让顾辰有些哭笑不得,那一世他知道香港的同行特别爱翻艺人的垃圾箱,如果翻出一支用过的安全套那简直比中六合彩还高兴,没想到这一世居然也有狗仔翻自己的垃圾箱。但是顾辰觉得无聊的是,自己所住的公寓的垃圾是统一处理,因此这支针头极有可能是同一单元的住户所遗留的。

由于牵扯到如此重的刑事案件当中,而且还有所谓“确凿”的证据,原子经纪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表示《草莓周刊》的报道是无端指责,顾辰并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但是原子经纪的声明自然没有太多人在意,媒体们完全被“娱乐圈毒案”弄得失去了理智,但凡有一点点蛛丝马迹,就能被写成惊天动地的大事。在《草莓周刊》爆料之后,陆续又有几家小报开始爆料,有说顾辰不吸毒就没有创作灵感,也有说顾辰吸毒之后就会滥交,更有一家媒体言辞凿凿地说顾辰在《决胜二十一点》的表演失误就是因为毒瘾犯了。

这么多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再加上顾辰的确脸部消瘦了许多,那些讨厌顾辰的人自然大肆宣扬顾辰吸毒的新闻。更让顾辰团队恼火的是,一个负责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对媒体说他们正在关切顾辰。于是次日各大媒体纷纷预言顾辰即将被拘留,甚至有媒体开始猜测顾辰要入狱多久。眼看着这样的新闻越演越烈,顾辰在FACEBOOK上打破沉默,写道“大家最近都在谈法律是吧?那我们就一起谈谈法律吧!”

就在媒体纷纷猜测顾辰这句话的含义是,顾辰的律师团队就入禀法院起诉包括《草莓周刊》在内的四十五家媒体,从电视媒体到报纸周刊,甚至连网络媒体都没有放过。所有主动发表过相关新闻或者在顾辰律师提醒下不予删除转载的媒体都被列入了起诉名单,一时间整个媒体界哗然。

有资深记者在FACEBOOK上怒骂道:“某个艺人飞扬跋扈之举是对言论自由的亵渎!新闻自由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你我行动起来吧!”

这句话得到了不少精英和公知的赞同,他们纷纷表示顾辰起诉媒体是华夏国几百年来最大的倒退,顾辰的反击简直就是新一轮的鸦片战争。然后很多精英和公知纷纷戴着口罩,捧着菊花去那些被顾辰起诉媒体的办公地址“献菊花”。

顾辰及其律师团队都拒绝就此发表评论,只是他们发现有媒体敢因此将顾辰牵扯进去的话,立刻就会有一封措辞非常严厉的律师函来警告他们。

除了有媒体被顾辰告到法院之外,那位乱发言的检察官也被顾辰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毁谤罪”。没想到那名检察官在不同的节目里表示顾辰已经干扰到司法公正,还在FACEBOOK开设官方认证账号,大肆批评顾辰在作秀。

忍无可忍的顾辰在这位检察官的言论之下回了一句,“我们之间到底谁在作秀?艺人作秀是本职,你检察官作秀则为哪般?”顾辰在起诉检察官的同时向该检察官的上级机构举报其“渎职”。

整个三月的华夏国娱乐圈就内顾辰点起来的一把火烧得鸡飞狗跳。

入禀法院当然不是为了将所有媒体得罪,这只是一种态度。很快就有一些媒体私下表示愿意顾辰和解,顾辰也会选择一些表现并不那么过分的媒体选择和解。对于选择和解的媒体,顾辰并不求偿,而是要求他们自己的报刊和其他报刊上刊登道歉启事。这样的和解条件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何况这些小报也没有身为媒体的尊严,见不用赔钱便忙不迭地和顾辰和解。甚至有些小报在刊登完道歉启事之后便开始转换阵营为顾辰摇旗呐喊,仿佛顾辰的御用媒体一般。

随着一些小媒体纷纷选择和解,那些被顾辰送上法庭的大媒体则有些尴尬。虽然他们想和解,无奈顾辰不愿意。顾辰提出的索赔条件除了在各大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之外,更是全部媒体索赔100万元。虽然这些大媒体也有自己的律师团队,但奈何顾辰的律师团队非常只猥琐。今天要求证据保全,明天要求公开资料,弄得各家媒体完全没办法正常工作。主编们纷纷叫苦连天,早知道这个主如此难惹,当初就不该招惹他。顾辰现在的态度就是,慢慢拖,拖到这些媒体办不下去为止。

而与检察官的案子顾辰则希望是速战速决,顾辰也知道身为法律从业人员,检察官在法院还是有不少优待,自己要是玩得太过火了势必遭致报复。不过顾辰的起诉理由的确也说得过去,连这个检察官所在的检察院都觉得他有些过分。原本案件还在调查的时候,检察官就该主动回避媒体,而不是主动说明案件,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暗示别人有犯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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