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大明星(265)

顾辰新创作的这首《见证者》的曲调并不哀婉,反而非常积极向上。歌词也是充满了力量,“失去孩子的母亲在偷偷哭泣,而我们应该去责备谁?即便我们如此渺小,即便我们不值一提,但眼前的一切,我们都将时刻铭记!”

演唱会最后圆满结束,但是珍妮花父母的征程却在刚刚开始。虽然珍妮花的父母也有那么多人的声援,但是还是有许多烂好人却觉得,应该放过那孩子。对此,无论是顾辰,还是段文昌,都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一个人有爱心固然是好的,但是将爱心如此廉价地使用却是一件让人觉得恶心的事情。

“你觉得事情的结果最后会怎样?”Amy忽然问道。

“那个女孩一定不会死刑。”顾辰苦笑道,“只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在,她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孩子。其实我以前也很反感花旗国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但是我现在觉得,有些‘孩子’可以比成年人更残忍、更冷酷,所以,对他们执行死刑也没有什么不对。”

“好吧,我告诉你一件让你开心的事情吧。”Amy将一堆文稿递到了顾辰面前,“环球电影打算投拍一部有关师生关系和学校教育的电影,这次你在电影里饰演的是大学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难道是翻拍《死亡诗社》?”顾辰皱眉道,“要超越这部经典可不容易啊。”

“你先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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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美国人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其实是个很繁琐的过程。

首先地方检察官要在大陪审团面前证明这个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已经不是一个正常未成年人的行为范畴,这样这个未成年人才会被以成年人的名义起诉。

然后有死刑可能的刑事起诉是要告之陪审团(这个陪审团和前面的大陪审团不是一群人)的,而且还要告之陪审团除了死刑其实是有终身监禁是可以选择的。

因此最后能打下死刑判决的罪犯一般也是犯了众怒的。

最后,就算陪审团认定有罪,法官裁决可以执行死刑也还要在另外一个大陪审团面前进行死刑资质审核。这里通过之后,才能执行死刑。

事实上,在死刑执行前,还可以通过上诉、申请人身保护令和申请特赦而逃过死刑。再加上美国是州和联邦双重司法系统,打完一场死刑官司可能会长达十几年。

最后,我曾看过一个案子,一个少年被判处死刑。原因是他用枪射杀了自己才五岁的妹妹。而且不是一枪,是连续许多枪。

对于这样的未成年人,我真心赞同死刑。

139并不顺利的开始

从Amy手中接过剧本之后,顾辰便阅读了起来。这部电影名叫《天之骄子》,是改编自伊桑·坎宁的短篇小说《宫廷窃贼》。电影的原名叫“The Palace Thief”,是来自一句英语谚语“A thief passes for a gentleman when stealing has made him rich.”,有点类似中文中“窃国者诸侯”的意思,是一篇批判主义的电影。因此整部电影算是介于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的中间形态,而且题材又是校园背景下的师生关系和教育探讨。这不由得不让顾辰想起了那部经典的电影,《死亡诗社》。顾辰很清楚,无论是基于致敬还是挑战,翻拍经典都是一件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此这个剧本让顾辰很犹豫,若是再失败一次,只怕是再也没有机会让好莱坞主流电影圈接受自己了。

不过就在顾辰犹豫的时候,他意外地接到了亚当·米勒的电话。一如他们初次见面,老者在电话里毫不避讳地表明了是自己推荐顾辰担纲主演的。“我很欣赏你在《两杆大烟枪》里的才华,你能饰演好那种好人与坏人之间的那种人的内心。塞德里克·贝尔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角色,你不能简单地用‘好学生’或‘坏学生’去定义,他更多地是一个内心并不坏,但是却有着自己想法,可是想法却不这么好的人。而且我也想要让你知道,塞德里克·贝尔并不是一个被批判的角色,他这样的角色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就好像你高中或大学时代的同学,他明明功课上不如你,结果他在社会上却比你成功。这或许是一种不公平,这或许又是另一种布场效应。顾,塞德里克·贝尔这个角色天生为你打造的,你不应该拒绝!”

能得到一位国际电影公司董事的支持和在赞扬,顾辰的自信又有点燃烧了起来。他看了下本剧的导演,迈克尔·霍夫曼。霍夫曼是一个并不那么主流的好莱坞主流电影导演,他擅长的是爱情题材,因此这部电影对于霍夫曼来说也算是转型之作。顾辰并不担心霍夫曼在电影思想上的把握,他忧虑的是霍夫曼在商业类型片上的掌控能力。一个好的文艺片导演并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商业片导演,顾辰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再度陷入到文艺片主角的框框里去。不过遇上这样的导演对于顾辰来说也是个机遇,至少顾辰不用担心自己的表演方向与导演的风格完全不搭。可以说,这部电影再失败无非就是沦为一部小众的文艺电影。那又如何?难道还能比《决胜二十一点》带给自己的“金酸梅最差男主角”还糟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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