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大明星(463)

就算熬过了第一阶段的一审和上诉,死刑执行审理还要再面对一次陪审团,而且这次陪审团将采用五十人的大陪审团,检察官必须说服这五十人人人赞同执行死刑,否则就没有办法执行下去。

最重要的是,即便大陪审团通过了,那么被告律师还是可以用“人身保护令”为由向联邦法院审理,于是就要再走一次到两次法律程序。最后即便一切结束,被告律师还是可以向州长或总统提出特赦请求,期间可以利用州法院或联邦法院的“临时禁止令”暂时阻延死刑的执行。顾辰很清楚后世的“特洛伊案”从定刑到最后执行就拖了20年,所以真的不是深仇大恨恐怕也没办法支撑那么久。所以顾辰也听从了地方检察官的意见,选择了放弃死刑。

同时顾辰的律师也认为,顾辰主动放弃对死刑的追求,便于他在陪审团那边提高可信度。如果顾辰坚持对甄臻死刑的话,恐怕陪审团就会认为顾辰是一个复仇者,直接影响他的证言可信度。对于顾辰来说,让甄臻这样的贵妇人在花旗国戒备程度最高的监狱“□终身且不得保释”已经足够了。

再说了,花旗国的高戒备监狱哪里有那么好呆的?期间的阴暗和龌蹉足够这位自高自大的贵妇人去细细品味了。这也算是对段文昌的一个交代,我不杀你母亲,但你也别逼我让步太多。就在顾辰通过律师宣布放弃对甄臻的死刑请求之后,大部分的花旗国的媒体都表示了赞扬,毕竟花旗国的媒体都是自由主义分子,“废除死刑”可是他们的追求。甚至顾辰的表态还得到了大赦国际的表扬,让顾辰有些哭笑不得。与此同时,段文昌也打来一个电话,中间没有提及顾辰对段氏集团的报复,只是说了句,“谢谢!”

虽然段氏集团的事情是顾辰踢爆的,但毕竟不是顾辰故意栽赃陷害,这让段文昌也无话可说。自己家屁股没擦干净,难道还不许别人说么?何况这个人刚刚被自己母亲雇凶刺杀,只是这个程度的报复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在顾辰通过《华尔街日报》发出“围剿段氏”的第一声号角之后,全球有名的投资基金都仿佛闻到腐肉的兀鹫一般,纷纷加入到对段氏集团的做空行列。

不过顾辰和这些投资基金都明白,段氏集团虽然深陷信任危机,但毕竟出事的只是段氏集团的外围企业,过段时间就能让段氏集团缓过劲来。而且段氏集团手上主要是地产、能源和交通运输行业,这都属于优良资产,极难贬值的产业。因此顾辰和这些投资基金打的注意是趁着段氏集团账户被冻结的这段时间将股价打到最低,然后趁机抄底。

要知道段氏集团毕竟是华夏数一数二的集团,又是为数不多拿得出手的国际性集团,因此华夏政府多多少少还是要维护一二,只要证明了段氏集团和旗下公司的案件没有牵连,段氏集团账户解冻绝对不是件难事。段文昌自然晓得段氏集团最近这段时间被围剿,好在几个主要大股东都是对段氏集团知根知底的,不会跟着那些散户一顿乱抛售。但是如今股价被打压得如此之低,也不是个法子。好在段氏集团也是领导面前挂过名的,在段氏集团高层上下疏通之下,终于拿到了一个账户解冻的确切消息。

段文昌自然是松了口气,随后打了个电话给顾辰,非常隐晦丢说出了一个日期。有些话是不能说得太清楚了,否则就免不了有“不正当交易”的问题。顾辰自然也听出了段文昌的意思,他倒是不担心段文昌在这个时间上摆自己一道。毕竟对于段氏集团来说,股票掌握在自己手里可比掌握在别人手里好。有了暗示之后,顾辰便通知自己旗下的投资人们,准备好在某个时间进行抄底。

在吩咐完这些事情之后,顾辰便启程高卢国参加《大艺术家》的拍摄。休息了快半年之后,顾辰的身体终于彻底恢复了健康,用医师的话就是“和以前一样棒”,不过饶是如此顾妈妈还是选择守在顾辰身边。对于自己身边多出一个特殊的“私人助理”,顾辰倒是不在意。

横竖顾妈妈也很少出国,自己趁拍戏的时候带着顾妈妈四处走走也是好的,何况有顾妈妈跟着,家乡味还能少么?有了顾妈妈家常菜的加油,顾辰拍摄起《大艺术家》更是顺利无比。尤其是在导演看来,顾辰的演技愈发精进了。要知道了,当初顾辰演《大艺术家》只是形似而非神似,而如今顾辰演得是入木三分。更重要的是,在顾辰这般演出之下,整部电影越发有了一股子好莱坞默片时代的调调。

甚至在顾辰的影响之下,导演在拍摄手法上也借鉴了当年的一些手法,而不是将现代技巧融入进去。电影本来就是一个造梦的行业,过度追求真实反倒是让电影的一些魅力而因此失去。因为主演的表现良好,导致整部电影的拍摄进度顺利了许多,同时拍摄出来的镜头质量也超出了导演的要求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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