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122)

然而,这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单曲,发行之路并不顺利。

这完全是可以预料的,因为长度的缘故,BBC的广播电台拒绝播放它,他们的要求是,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可以少一点儿时间,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不管什么歌都一样,超时就不播。

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或者上电视卖脸,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

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

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大概出头会很困难。

但话又说回来了。

在刚出道的那会儿,谁又会傻bī地立刻挑战权威呢?

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

等有了资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应该就是这样的。

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

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烂草莓>,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又可以再做一次改变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乐不就是这样才有趣吗?

詹姆斯对这种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赞同的那种,并且,还会主动过去帮忙。

但埃布尔应该是完全是没办法理解这种想法。

他归根到底是个商人,而不是音乐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既然<她今年十六岁>那么火,你就再搞个<她今年十七岁><她今年十八岁>不行吗?非得搞什么[Crazy Never Die],听着实在不像个正经歌!”

可惜,创作这事……

他没办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忙营销。

于是,这一天,詹姆斯和兰斯又一起代表整个乐队去接受采访了。

这次来采访的人是一本叫《音乐快讯》杂志的记者。

因为埃布尔提前打过招呼的缘故,记者的采访问题相对温和,主要目的是配合两个人,对单曲唱片做第一轮的宣传。

所以,在打完招呼后,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近乎客气地寒暄:“听说你们最近做了一个超长的单曲唱片?”

兰斯没怎么停顿地平静回答:“对。”

詹姆斯低头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红茶袋子:“嗯,没错,有这回事。”

记者继续问:“为什么会选择做这么与众不同的单曲呢?”

兰斯停顿了一下,表情古怪地回答:“因为好听?”

詹姆斯被兰斯逗笑了,忍不住凑过去撞了下他肩膀:“那必然啊,我们会有不好听的歌吗?”

然后,他兴冲冲地补充起来:“不过,兰斯这么说可就太简单了。我们这回没少玩花样,费了不少劲儿。里头真是特别……特别多的心思呢!加了好多玩意儿,低音合成器、钢琴、还有有趣的背景人声……总之,绝对要给歌迷们一个惊喜。还有,别再说它超长了,九分钟真得很长吗?吃顿饭的功夫不就听完了?还有,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傻bī规定了,一首歌只能两分钟?拜托,高cháo还没到就痿了啊。”

记者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来你们对这张单曲的成绩抱有很qiáng的信心了?”

兰斯瞥了詹姆斯一眼,示意他别说话了。

他自己则负责继续一本正经地打官腔:“我觉得它是挺好的,可我也不能一定保证说,所有人都喜欢它。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太一样。这就像是,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摇滚乐非常吵闹,可有的人却会觉得那充满了力量和美感。不过,这首单曲绝对是我们目前所能给出的最好作品了,绝对的诚意之作。我想,真正喜欢行星乐队的歌迷,应该会和我们一样爱它。”

然而,詹姆斯这次是不说话了,还端起茶杯,假装很乖巧地去低头喝茶。

但在黑发吉他手又开始说那些无聊的虚伪话时,他却伸着腿,在桌子下头用力地踢了过去,捣乱加抗议地表示‘你就会整天说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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