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48)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

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地,还要在晚上八点前赶到之前联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间镇上酒吧。

见鬼了!

这时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个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车,在所有人也包括他亲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叼着一个扳手,拿着个钳子,淡定地钻到车底下,发挥出熟练的修车技能,捣鼓了一会儿,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队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为他鼓掌。

连一向骄傲的兰斯都对他赞赏有加。

在大家的表扬声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对尖尖虎牙。

但他内心深处却对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会获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凭的不是唱歌,是修车……”

之后枯燥的旅程还在继续。

一路颠簸后,他们总算到达了那家小镇上的酒吧。

地方狭小、舞台设施简陋。

可由于很少有乐队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听说有演出,整个小镇上的人就像是赶集一样地来了好多。

很多年轻又天真的乡下小姑娘们站在舞台下方,活泼又可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满脸期待又异常热情,只要稍稍煽动,她们就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气氛太好了!

乐队的大家立刻High起来。

他们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连唱了十来首。

连兰斯都在一阵阵掌声中,难得炫技地来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参加表演,和戴维斯坐在一起,负责看守行李和一些设备,防止有人趁乱浑水摸鱼。

这种破烂酒吧连后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暂时用不到的东西全堆在角落里。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维斯边探头去看表演,边忍不住地这么说。

“是吗?我其实听不太出来。”林德诚实地回答:“我对音乐没鉴赏力。”

“哈哈,这要什么鉴赏力啊,哥们。”戴维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仔细听,是不是有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这时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对这首歌真正起源还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谨慎地回答:“我觉得,他好像在骂街。”

“骂得慡吗?”

“挺慡。”

“那就行了。”

“……?”

林德还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时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时的弟弟虽然骨子里也很活泼,可大多数时间会克制,显得不那么起眼又低调。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吧,整场下来就没见他消停过,存在感qiáng得惊人!

不过,这也很正常。

因为舞台上的詹姆斯不仅仅是自己,还是行星乐队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个乐队。

所以,他要负责替乐队发出声音,传递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这一刻,他的声音就是整个乐队的声音;他的情绪就是整个乐队的情绪。

乐队会追随他、辅佐他、高举着他不断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个气氛都带到一个绝对B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场沸腾!

而当一个摇滚乐队主唱真正释放自己时,所能展现出的性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林德终于见识到了弟弟有多受欢迎。

这所小城镇的姑娘们在演出快结束时,已经疯了。

她们扯着脖子朝舞台上尖叫,目不转睛地盯着乐队中的每一个人,好像他们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场时,林德不得不先冲进一群香喷喷的姑娘们中间,把自家蠢弟弟给扛出来。

当时有个姑娘正拽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另一个姑娘却刚好拽到了另一头,两个姑娘一起用力,差点儿没把他给勒死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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