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442)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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