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同人)被写同人文的作者杀死之后[韩娱]+番外(14)

作者:各十百千万的亿 阅读记录

边伯贤的眼睛有着很简单干净的线条,眼尾下垂,看起来乖巧无辜,有可以令人卸下心防的少年感,那是他天生的伪装。

他的声音磁性却不过于低沉,皮肤没有白到让人觉得不适的地步,长相没有精致到令人望而生畏,身高也不会给人带来压力。

就像是现在,即使他居高临下、面色冷漠地凝视着她,简无虞竟然觉得他有些——这可能有些奇怪——温柔。

这真是天生的伪装者。

如果她的锤子要硬到什么地步才可以将这面具砸开一条裂缝,也许抓到弱点就可以直接砸碎。

更令人兴奋的是,边伯贤不是会乖乖让人砸的类型。

“OK,看得出你不想评判你的粉丝,也不喜欢我这么做,”简无虞虽然坐姿懒散,却没有翘二郎腿的习惯,可惜,看起来依然很欠扁,从骨子里透出了的“欠”,包括她的神情和语气,“那我的答案你还想听吗?”

空气沉默了好一会。

如果这里不是派出所,如果对方不是女性——既然都不是人了还有必要分性别吗?边伯贤缓慢而用力地磨着后槽牙,神情冷淡。他一定要把眼前的人按在地上抽一顿。

大概是这个期间民警端着两杯热茶走进来,才刚刚将纸杯往桌上一放,又被人叫了出去。

边伯贤微笑着感谢民警送来的茶,目送他出去,然后再转身,听到简无虞的感叹:“你这样的表情管理要练多久啊,真是登峰造极。”

边伯贤冷淡道:“和你无关。”

“那答案还要听吗?”简无虞看了看门外,“我们还有时间。”

边伯贤言简意赅:“听。”

简无虞抬眼:“这么干脆?”

“我不喜欢浪费时间。”边伯贤面无表情,“你要是继续废话——”

简无虞心领神会:“好的,虽然受害者的共同点是都是私生饭,但是按照其他标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其它受到伤害却不愿意起诉甚至不愿意报警的受害者,一种是我这样没受到真正伤害但报警了的——”

边伯贤面无表情:“受害者?”

“不敢当,”简无虞面不改色地道,“受害者是指失去利益较多的那一方,你当时在场,应该知道我不是。接下来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

“请别打断我说话,毕竟你不喜欢浪费时间。”

简无虞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耶”:“OK,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存在。二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边伯贤听罢,手腕一动,手心摊开,白皙皮肤上是一枚黑色的存卡:“所以你让我把我家的对外监控视频带来了是为了当证据?”

他紧紧盯着简无虞的眼睛:“你为什么知道——”

“你又打断我说话,”简无虞歪头,眼神就像是把边伯贤的本质都看穿了似的,她很好脾气似的无奈道,“不过,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们公众人物在家里装监控属于常见行为,即使你们自己不愿意,你们的经纪人或者公司也会建议你们安装。”

“况且,”在边伯贤的凝视中,简无虞笑起来,“虽然你们的物业不知为何没有注意到那么明显的死角,但从你家的阳台看出去,那个死角太明显地可以用来窥视你。作为艺人,你对于隐私的敏感度应该很高,不至于注意不到。”

“现在回到之前的问题,”简无虞摊手,“故意伤害未遂需要判断嫌疑人的主观意愿,刑法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个女孩可能只是想要电击我,甚至可能不想要造成轻伤,而实际上没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因此,我的情况不构成故意伤害的未遂,而是不以犯罪论处。”

她语气里倒是没有惋惜,只是纯粹的猜测而已:“应该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让她行政拘留十五天,没法送她进监狱。”

她听起来很专业,起码唬住了对法律毫无研究的边伯贤。

“……你,”就在莫名接受了知识的洗脑后,边伯贤才意识到此时情况的怪异之处,“懂法?”

“啊,忘了告诉你。”简无虞说,“虽然记忆还没有恢复,但我找回身份了。”

边伯贤挑眉:“恭喜?”

“谢谢,但你又打断我了,”简无虞微笑,“现在回答你刚才的问题:我是首尔大毕业的法学生。”

“……你?”

“是的,是我,谢谢你的肯定。虽然我现在的法律知识和我的学历毫无关系。”

边伯贤看着简无虞的微笑,深吸一口气。

至此为止,他对弱势群体的温柔已经被眼前所谓的失忆女人嚯嚯完了。

“你觉得警察会这么草率地因为毫发无伤的我立案,把你这样的公众人物叫来警局吗?”简无虞拍拍手吸引回边伯贤的注意力,“有理由——是为了证实我的说辞,还有为了你手里的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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