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敛财人生之重启(1326)

嗯!没开刃的刀,还有鸡血。

“最近有什么棘手的案子?”林雨桐就问说。

“几个十六岁的孩子打仿真枪。打瞎了一个三岁孩子的眼睛!”四爷皱眉,“其他的孩子撂了,对方是刻意瞄准的,要瞄准的是那孩子的眉心,结果打在了眼睛上。那孩子家想法子给孩子改了年纪,往小改了三岁。我把事给扒出来了……”

别的事不至于这么激烈!这个十六岁故意伤人的孩子家长,别管怎么说,他们总认为他们家孩子还小,这么小的孩子,非得给判刑,把孩子的一辈子都毁了,所以,心态上过不来。这分明就是恐吓威胁。他们认为这都是律师的错!

林雨桐:“……”从来没想过,律师会成了一个带着危险性质的行业。

还没说话呢,门铃响了。警察来了!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但这种事指望人家怎么着,那基本是没戏的。表示受理了,什么时候有结果,鬼才知道。

等人走了,林雨桐就问四爷:“这种人,要是被逮住了,会怎么样?”

刑拘几天,罚款数百了事。

“这么轻?”

那你以为能有多重!这种的,基本都不敢伤人。他就是想不断的骚扰你,他过不好,也不叫你过的好。

四爷笑着安抚,“没事!这几年这种事就没断过。我来处理!”

四爷怎么处理呢?

他先找恐吓人,光是猜测不行,得有真凭实据的证据。这玩意也没那么难找,大致有了猜测的方向,那就只要把方向锁在那个十六岁孩子的父母居住地就行。

人家估计也是豁出去了,压根就没隐藏。孩子的爷爷,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在小区门口快递了这个东西。监控的画面放大,可以看的很清晰。

他拿着证据去派出所,先把人逮了。至于会怎么样罚,这不是四爷关心的。四爷就是要把恐吓和之前的案子连接起来。

然后再通过关系,直接跟央视法治那边取得了联系,四爷要出资,拍记录片――关于青少年犯罪的。

他不仅要把案子放在大众的视线下,还要把这些案件之后的一系列护犊子的报复行为给摊开。

如今,犯罪越来越低龄化,这不是一句年纪小不懂事就能说的过去的。

但林雨桐不可能坐以待毙!她要发到微博上,这就是作为律师的家属所遭受的!就是有人寄来了匕首来恐吓威胁我。这个案子在三个月前,挺轰动的。社会新闻上,热过一拨。但随后,关注的人就少了。

故意瞄准三岁的孩子眉心打,要不是金律师坚持,就被这种人逃过去了。结果却因为这种事被威胁,这是什么性质呀?

太恶劣了!

然而这个时候,刘小静隔空喊话林雨桐:我觉得作为公众人物,应该谨言慎行。有些言论,很可能就会误导大众。哪怕是犯人,也是有人权的。有些言论,会让他们陷入旋涡,也会让其家属曝光在大众的视线之下。这会干扰其正常的生活!我认为,应该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社会的公平公正。而有些利用大众资源,利用网络环境,对他人以言语暴行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林雨桐:“……”她不知道对方是真这么想,还是单纯的为了反对而反对!

第418章 这代人呀(139)

四爷点赞了桐桐的微博, 且转发了。

律所的很多律师都转发了,原因是那个案子正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那个被伤了眼睛的孩子,因为各种并发症, 没了。

两家在一个小区, 且是相邻的两个单位。一个东户一个西户,其实中间是有隔间墙是共用的。每天晚上, 那个十六岁男孩的家里, 就发出各种声音。半夜三更的, 猛的就像是什么东西砸在墙上。朝南的方向,少年家的阳台和小女孩家的飘窗,中间只隔着一米多款。小女孩在飘窗上能看见对方的阳台。早前孩子因为已经出院了,半夜惊扰, 这有大人陪伴还罢了。为这个三天两天的报警,报案记录能整理出三四十条来。半个月前, 孩子正在飘窗上晚, 突然就抽搐了。

孩子妈妈只上了个厕所的工夫, 赶紧去看孩子。结果隔壁的窗台上,对着孩子的方向,飘着个鬼气森森的假面鬼,是那种万圣节用的道具。

一个三岁的孩子,在夜里看见对面的阳台上有这万一, 可不吓着了?

抽搐, 继而发烧,高烧不退,紧跟着旧伤发作……

可这种事, 你拿对方怎么办了呢?

对方骚扰受害者一家的时候,人家没报警了吗?报了!然后呢?

然后法律对这种东西怎么界定?

就像是现在, 起因就是孩子受了惊吓发烧了,导致的结果就是人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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