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敛财人生之重启(1723)

人老了之后,倔对倔的很多,随心所欲,都不愿意妥协。见了多了,就都笑:“那你忙吧!赶紧收拾吧!”

然后赶在天黑,金妈给收拾完了。

儿子的电话过来了,问情况呢,“怎么样?”

“没事,就是跟老程有点误会,两人动了手。谁也没占便宜,也没吃亏。”金妈粉饰太平,“都没纠缠,人回来就行了。”

既然这么说了,那四爷就挂了电话。

金妈不知道,这会子文萍正在客厅坐着呢,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那边两人没闹,但是文萍能不跟老程闹吗?闹的邪乎的,当时血压高,人猛的一晕,直直的就朝后倒。在医院耽搁了半天,这才回来了。

文萍来干嘛的?她说了:“我要离婚!程革新在外头有人。这事得找你公公做证人!”

意思是程革新是婚姻的过错方,她想分一半婚后财产。

可其实婚后属于两人共同的财产有什么?什么也没有!都是老程婚前置办的。

反正文萍想从这里面多拿些赔偿。

林雨桐干脆装糊涂,四爷刚才摇头了,那就是金妈并不认为老金有问题,或者说,对外不愿意承认老金这方面有问题。那我好好的,非把公公的脸皮揭下来往地上踩吗?

她特别惊讶,“我公公就是去洗个脚,然后俩老小孩打了一架,这怎么还牵扯的那么复杂呢?”她就道,“这肯定是误会了,我程叔不是那样的人。”

林妈也在边上劝:“老程跟我们一个单位的,人没啥大毛病。”

“他没啥毛病,他能年轻的时候跟程颢的老婆离了婚?”文萍这么说。

那这咋说呢?当时年轻,磨合不好的两口子出问题这个多了。你要因为这个判定某个人有问题,这也太绝对。不过是老程过的好,他前妻日子过的不太好,凸显的老程年轻的时候好像干过多坏的事一样。人家两口子的事这个怎么说呢?只他们自己知道,对吧?

文萍纠缠个没完,林雨桐就放下脸了:“文老师,没有你这么逼人的。我能拉着我公公给你做证?非叫我公公承认你说的那些事?你觉得合适吗?”

然后把文萍打发了。简直莫名其妙!

文萍在小区里大骂,说老程在外面找人,为老不尊,啥话难听说啥。

紧跟着,两人离婚了。文萍得着什么了?老程把一套回迁房给了文萍了。四十多平米的那种房子,在菜市场背后,也不算远。

要不是文萍自己说,谁知道老程早些年在城中村买过院子?那个村子拆迁了,他手里攥着回迁房。

把林妈羡慕的,“村里的院子不是不好买吗?”

老林就说,“老程后娶的那个,娘家是那个村的。估计转了几次手,被老程弄到手了。一套院子拆迁下来,大的回迁房能换个一两套,像是这种小的,单为了出租的……哎哟!估计能换五六套。”离婚了,过了也没几年,给了一套房子,其实也没亏了文萍,中间闹腾的邪乎,但收场还算体面。

可这离婚还没三天,老程往家带了个人,不是足浴店的大妹子,是人家给介绍的,有个五十岁的大妈,特朴实一人。

老程还带着人过来认人来,“你人生地不熟的,有不知道的,问林家弟妹。都是好人!”

这大妈叫李芬,女儿嫁人出国定居了,没老伴儿,就想找个作伴的人。这么个人,然后人家的日子好似一下就顺心起来了。因为李大妈把程家的活基本是全干了。除了采买不要她做意外,打扫卫生做饭洗衣看孩子,好利索一个人。

天暖和了嘛,要是天好,基本是天天得带着孩子出去转转的。这李大妈就带着程家的孙子,三几天下来孩子跟孩子就熟悉了,反正是亲爷爷在不在都没关系,孩子肯跟。

老程晚上要是上自家来蹭饭,李大妈还总是端着送个菜下来。

今儿就是,端着一条酒糟鱼,站在门口不进来,“不换鞋了,省的麻烦。柳絮还没吃饭呢,面条正煮着呢,不耽搁了。”

鱼塞到林雨桐手里,跟里面的人打了招呼,又利索的走了。

老程才一副过来人的语气跟老林说呢:“咱这岁数,再找可不能找个太年轻的。这个岁数刚刚好,找个利索的,人老实的,把人哄好了……”说着声音就低下来了,朝厨房看了一眼,“比找个保姆强。”

林妈背后说老程奸,“啥东西都不叫李芬去买!家里没葱了,李芬先来借了一根……人家当然也不往里面贴钱。”

反正就是给吃给喝给衣穿,想花钱那是没有的。

藤藤是不能理解,“这么下去处不长。”

人家也没想处长了。林雨桐就道,“过上一两年,人家孩子就能送幼儿园了,能过过,过不成,拉倒!老程也没跟人家领证,回头这个走了,再找一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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