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云养小嬴政[大秦]+番外(67)

作者:蓝色草原 阅读记录

现在廷尉府的那群人讨论的问题是,那名女子的行为是不是真的构成了对婆婆的不孝罪。

一部分廷尉府的官员认为这名女子在亡夫棺木前和其他男子发生苟且之事,没有尊重去世的亡夫,伤害了婆婆的感情,所以确实是不孝罪。

另一部分人认为,女子的丈夫都已经死了,那女子和丈夫的母亲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在这个角度上说,这名婆婆已经不是女子的长辈了,所以不管女子和其他男子做了什么,亡夫的母亲都没有指责女子的立场,既然都不算长辈,那不孝罪就不成立了。

听完吕不韦的话,阿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决断,他干脆放下笔,对吕不韦道:“时辰不早了,吕阿翁留在宫中用晚食吧,等会儿问问阿娘对这件案子怎么看?”

吕不韦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拒绝,应了一声是。

秦王政元年之后,阿政搬进了章台宫,赵姬则搬去了专门为王太后修筑的宫室,阿政有时会过去陪她用膳。

这日她见阿政和吕不韦一起过来用膳,心里很高兴,不停地为阿政夹菜。听见阿政谈起这个案子,赵姬笑道:“这名女子自然是无罪的,毕竟她嫁的人是亡夫,又不是亡夫他妈,难道还要为一个死去的男人守一辈子吗?这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阿政道:“可是她是在亡夫的棺木前和其他人行不妥之事,是不是有些不好?”

赵姬道:“谁知道她的亡夫对她怎么样呢?若是一个抛妻弃子之徒,难道就仅仅因为他死了,他就会变得特别崇高,别人就要尊重他,不能唾骂他吗?说到底,亡夫既然已经去世,那名女子就和她那个所谓的婆婆没关系了,她守孝是她好心,做什么事都是她的自由。人生在世,不就图一个开心吗?”

这才是阿娘心里想的么?

阿政看了眼吕不韦,又看了眼赵姬,有些不确定。

若只是这样,那倒也没什么。

阿政宽慰了自己,渐渐安下心用晚食。

晚食过后,阿政回到章台宫,和林橘讨论起这个案子:“阿橘,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来决断这个案子呢?”

林橘想了想道:“我觉得这个女子还挺勇敢的。如果是我所在的地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名女子并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她可能会受到一些风言风语,就是所谓道德上的谴责。但是因为我不知道这对夫妻的感情如何,如果夫妻感情不好的话,这名女子这样的行为我还是能理解的。”

阿政点点头:“所以阿橘觉得这名女子没有犯不孝罪吗?”

林橘道:“崽,你所谓的不孝罪指的是什么?”

“不孝罪就是如果长辈状告子女不孝,轻微的是罚舂米,在脸上刺字,甚至可以请求官府将子女谒杀。”

林橘震惊了:“所以如果不孝的罪名成立,那个婆婆就可以让官府把女子杀死?”

阿政:“对。”

林橘:“这种法律有问题吧,如果父母故意诬告子女怎么办?”

阿政:“在判决之前,官府会询问父母要不要原谅三次。”

林橘表示无语:“那就看父母的良心办事?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啊。”

“嗯。”阿政小声的补充,“目前的秦律是这样规定的。”

林橘:“崽,这种不合理的、漏洞百出的法律不能改吗?”

阿政沉默了一会儿,答道:“在秦国,廷尉负责制定修改法律,裁定案件判决。我会和吕阿翁提一下这条法律的,但不知道廷尉会不会修改。”

林橘突然觉得有些愧疚,这种奇葩的法律又不是崽崽制定的,她对她家崽发什么脾气。更何况,崽崽现在还没有真正掌权。林橘叹气道:“崽崽,如果你觉得我的话让你为难的话,你可以不用理会的。你开心最重要。”

阿政笑道:“没关系的,我也觉得这条律法很不合理。”

林橘的心被触动了一下:“嗯,谢谢崽崽。”

第二日,阿政向廷尉传达了自己的意见,该女子不构成不孝罪。

作者有话要说:

1.秦朝女子称呼丈夫的父母应该是“姑舅”,文中婆婆是方便理解。

2,文中案例为汉简《奏谳书》真实案例(这本书主要算是汉对秦时的一些特定案例集合)(该案分析过程和文中不一样)

今杜滹女子甲夫公士丁疾死,丧棺在堂上,未葬,与丁母素夜丧,环棺而哭,甲与男子丙偕之棺后内中和奸。明旦,素告甲吏,吏捕得甲,疑甲罪。

当之,妻尊夫,当次父母,而甲夫死,不悲哀,与男子和奸丧旁,致之不孝、敖悍之律二章,捕者虽弗案校上,甲当完为舂。告杜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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