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番外(1154)

作者:萧凌凌凌 阅读记录

没奈何,院长就让孩子跟着父母走了。

三年后,孩子又回来了,说是亲生父母生了弟弟,然后就不管他了。

院长气急,带着孩子去讨说法,好嘛,人家抛下大孩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出国了。

报了警,警察帮着联系了海关,辗转找到了他们去的国家,让大使馆帮着联系。

可那两人,躲得不见人影,院长没办法,重新把孩子带了回去。

这事后来上了新闻,大家也都知道了那对夫妻的身份。

说来他们家条件并不差,是比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孩子治病的钱是有的,可他们大概觉得,花在病孩子身上有点浪费吧,于是直接把孩子扔了。

后来他们连着五六年没有生出新的孩子,以为不能再有了,于是去孤儿院,发现大孩子居然治好了,不需要他们过多花费,于是哭着闹着要带回去。

然而带回去两年,又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小的,那大的可不就碍眼了嘛。

于是他们变卖了家里的房子车子,和九年前一样,把孩子扔到孤儿院就完事了,一家三口直接出了国。

不是洛霜心里阴暗,可她就是觉得,如果这个大孩子以后出息了,他们知道了,还是会黏上来,拿着亲生父母的身份说事,让大孩子给他们养老。

但凭什么?

孩子没养过一天,还接连两次弃养,给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现代那种条件,弃养孩子有多少是真的迫不得已?

大多数都是嫌弃孩子累赘吧?既然如此,你凭什么享受孩子的养老?

事就是这么个事,三阿哥觉得,既然我皇家出钱养了,那就不能给你摘果子的机会。

于是他就弄了一条规矩,那就是本地的孩子不会在本地养,而是送到别的地方,之前的档案全部销毁,至于送去哪里,都是随机的。

进入新的育幼院后,孩子会重新起名字,重新入档案。

也因此,这个育幼院是不收六岁以上孩子的,过了六岁,都会被当地官府送到当地小学去,寄宿嘛。

让孩子拿着助学贷款上学,以后慢慢偿还,如果以后孩子的父母找过来,那还没毕业的,就让父母帮着偿还学费,已经毕业的,几年内是换不完助学贷款了,也就没多少钱能帮助父母。

等到他们工作了几年,思想成熟了,还认为要照管抛弃他们的父母,那就照管吧。

这是你自己的事。

而育幼的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抛弃孩子,尤其是抛弃女童。

早在两年前,就严令禁止溺死女童,一旦发现,女童的父亲仗着五十大板,如果没有父亲,就由父亲的兄弟们承受,如果没有,就由家里的男丁承受。

要是一个男丁都没有,那更好办,罚款十两。

为了遏制这种风气,朝廷设立了一个举报制度,只要发现有溺死女童的,举报了朝廷就给奖励十两。

一时间,全国各地到处是举报声,狠狠地板子下去,再也没人敢顶风作案了。

可这也不够,他们不动手害死,也想让女童饿死,或者完全不照管,病死什么的,屡见不鲜。

三阿哥知道朝廷需要人,需要大量的人,因为不仅大清境内,之后兄弟们的地盘,也需要许多许多人,所以无论男女,孩子越多越好。

于是他下令,一对夫妻只要生了超过三个,第四个孩子就能领到育儿基金提供的奖励,一个孩子一年一两银子,领到这孩子六岁为止。

当然前提是,这个孩子是老四,也就是说,在他六岁之前,他前面的哥哥姐姐不能出事。

要是他成为了家里的第三个孩子,银钱奖励就取消。

后面第五个第六个孩子也照此办理,生得越多拿得就越多。

一两银子按照目前的物价,够一个幼儿吃半年粮食的。按理来说,这是不够的,但是古代人不会觉得亏了。

因为古代的孩子难养活,他们为了保证有孩子长成,本来就在不停地生。

不给钱也生,那给钱了当然就更高兴了,所以生得更卖力了。

洛霜知道这项措施后,就在原来的幼儿基金上,再增加了一些条款,并拨出了一部分资金。

比如第四个孩子是女孩,就再加半两,而这半两由花贤银行支出。

如果前面三个孩子有一个女孩,一两半就变成二两,是生男孩的整整一倍。

在这样的扶持下,去年一年大清的新生儿涨了三成,其中女孩就占了两成。

这倒不是百姓还能控制生男生女,而是有些人家会觉得女儿留下不划算,等第四个长到六岁,不能再领钱了,就送走。

现在女孩给的钱多了,前面有姐姐的话更多,他们就愿意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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