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同人)[全职高手]不灭+番外(79)

作者:水翊汐 阅读记录

硕士的三年可真是无聊的三年,被疫情搅得哪里都去不了,于是居然真的只能读书、写文章、搞实习,找工作。2021年11月16日,倒霉了一整个星期的我见完阳明中学的校长,顺利挤走男生得到了工作,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觉得看什么都是美的。这所学校相当年轻,和我同岁,但是却已经有两位青春文学作家毕业于此。可能现在已经不太为人所知,但是却几乎是我们这一代小姑娘的青春集体记忆。我早期的文风很受其中一位的影响,她给自己的两所母校化了名,写进了小说。于是我学她,给自己的母校起名光远中学,让笔下的很多人物去读书了。在这篇文章里,我直接使用了她起的校名,聊表致敬,希望没有冒犯。虽然我已经不喜欢她了,但是还是得承认她在我晦暗青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扮演了我的灯塔。面试的时候,我拉着同来的萧萧和源源逛操场,我们踩过一地黄金灿灿的银杏叶,我笑着问,诶你们说,这所学校是不是有文脉?萧萧补充说,青春文学的文脉。于是,三个人里唯一一个25岁了似乎还在青春文学里打转的人打跑了狗男人,留了下来。

话题扯远了,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我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乘车回家。我家楼下的一条黑暗料理街那会儿刚开一家新的奶茶铺子,从街头到街尾前前后后总计开了六家奶茶店。新店做活动,剩下的五家也不甘示弱地第二杯半价。我本来只是想买糖炒栗子,所以才提前一站在黑暗料理街下车的,没想到糖炒栗子不卖了,我便只能选了某家第二杯半价的店去买栗子奶茶。我坐在店里等奶茶,发现奶茶店里放的歌还怪好听的,又很耳熟,于是掏出手机听歌识曲,音乐软件告诉我这首歌叫《追梦人》。后来我才知道粤语版就叫《天若有情》,我还就此给顾熙华起了个独属于苏家兄妹的小名——小晴。当时的我戴上蓝牙耳机,端着两杯奶茶,一边往回走一边循环听歌。回家后捧着奶茶打开电脑,久违地点开了属于同人文的文件夹,光标在《雨天的尾巴》和《不灭》之间上下游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在《不灭》上停住,双击点开。

其实不管是《不灭》还是《雨天的尾巴》都是很难写的,因为有《捕风》。当初没给《捕风》写后记,因为觉得没必要,整篇文章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后记了。几年过后,才发现她给我之后的写作造成了多大的麻烦,作为创作者也确实该站出来说上两句。我笨口拙舌,但前两天读卡尔维诺的时候难得地和大师心有戚戚,于是摘抄如下:“这是我写的第一部 小说,差不多也是我写的第一个作品。今天能就它说些什么呢?我要说:最好从来不要写第一本书。只要一个人还没有写他的第一本书,他就拥有自由。写作者一生中只能享用一次这样的自由。第一本书将给你下定义,而在现实生活中你还远没有被定义。这个定义你将背负一辈子,你将尽力去确认它,或加深它,或修正它,或否认它,但永远不能不去面对它。”

《不灭》的开头很难写。我总听读者说《捕风》是我最好的作品,虽然我很高兴,但同时也有点伤心,感觉自己之后几年都被这第一部 作品抹去了。我知道人生不可能总是上扬的,况且《捕风》还耗尽了我最珍贵的回忆。很难做得更好,那么至少不要变坏。我一边对照着四年前的《捕风》一边写,有很多不满意,从头推翻大改过好几次,终于是挠着头写下来了。还好那个时候考编不急,比较有时间,允许我这么来回倒腾。差不多从 第五章 以后,我才重新获得自由。

伞哥在设定上与我同年,是《全职》中为数不多年纪比我大的人物。我曾用程君霓之口说过,他比我大一点,又没有比我大太多,真好。我也是这么想的。虽然我一直都是朋友里年纪最大的,但却还是喜欢比我大一点的男孩子,像个小女孩似的。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虽然设定是近乎玄幻的,但是我却试图在回忆中加入许多时代的共同记忆:周杰伦的歌,《萌芽》和《新蕾》,08年的奥运会,金庸先生的武侠剧,人生中最好的2015年。我想要将这些细碎的记忆编织成文章的肌理,让读者也能浮光掠影地一窥我们曾经拥有的少年时代。年少无知时,我曾经开玩笑地对朋友说,如果我们这一代还需要有人为这整整一代人做传的话,那么希望这个人是我。我当然无意完成那么宏伟的目标,我也不配为一整代人作传。但是,如果你们能在一篇十万字出头的小长篇里感受到那个时代的一点点风貌的话,委实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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