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不做炮灰一[综]+番外(866)

若是还能倒卖些旁的,那就更好了。

买完了东西,姚天提议去县里的饭馆吃一顿。兜里没钱没票的林琳哪有心思去?

再加上林琳也不认为这时候的饭馆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于是在三人都以为林琳不会反对的时候,林琳则出乎他们意料的说道,“我就不去了,我还有点事。那个你们吃完也别等我,我能找到回太叔村的路。”

说完也不等三人反应,扭头就跑了。

三人压根就没想过林琳会没钱,因此三人想的都是林琳干什么去了。

林琳别看是他们里年纪最小的,可却是他们里最有主意的人。三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便也没再好奇林琳,带着渴望跟着姚天去开荤。

旁的不说,大肉包子至少要来他两屉才过瘾。

三人朝着国营饭馆进发,向着大肉使劲。林琳则是离开了那条街后,便在路上东张西望起来。

县城不大,黑市应该也是流动的。想要卖兔子,就要观察路上的行人,有谁看着比较可疑。

然后,在林琳第三次盯上小偷时,彻底对自己看人的眼光绝望了。

用身体里那点啥都不够干的魔力对着第三个被林琳碰上的小偷施了魔法。

在终于知道点黑市的浅薄知识后,林琳丢下那小偷,脚步轻快离开了这个角落。

黑市有个中间商,住在县西边。外号利子李,听说以前家里是放利子的。

所有想买,或是想卖的人都去那里找他。

他黑白两道都有人,就算是真的被人查了出来,这人极仗义,一定不会将买卖双方供出来的。所以大家买卖东西都找他。

林琳顺着那小偷给的线索找到人,一番讨价还价,林琳两只兔子因为是‘新杀’的,又皮毛齐整,连肉带皮也不过卖了三十块钱。

这主要卖的还是兔子皮。

北方的冬天极冷,有件带皮毛的衣服或是鞋就很暖和了。

三十块钱在B市可能不多,可在安阳县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林琳揣着这三十块钱,想了想,又借着书包,拿了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几十年份的人参。

人参可是好东西,哪怕只是几十年,但这会儿的参还都是野参,只这一颗人参,林琳就卖了两百块钱。

林琳去之前是喝了复方汤剂的,样子就是刚刚那小偷。

县城不大,利子李自然认识这小偷。见是这偷销赃,倒也没多问。此时见林琳又拿出一根参来,只笑着对林琳点了点头,便痛快给钱了。

有了这两百多块钱,林琳心里有了点底。便跟利子李沟通了一下,去看了利子李最近手里的货。

发现没有什么是她空间里没有,又是她想要买的,于是林琳便揣着这两百多块钱走了。

黑市有个好处,那就是银货两讫,不问出处,不问来历。回头再见面,也再不提旧事。

所以林琳用着那小偷的身份卖点山货,一点都不担心会穿帮。当然了,就算是穿帮,林琳也不担心她自己就是了。

谁让她那会儿子盯小偷的时候,也是服了复方汤剂呢。

若不是担心生面孔会让利子李有旁的想头,她估计就会顶着某个时空的大叔脸招摇过市了。

手里有了钱,林琳又没什么想买的。看了一眼天色,林琳便往太叔村赶。

不过林琳是没准备直接回太叔村的,而是先去东山那里找个背人的地方进空间。

回了空间,林琳直接脱了身上这套衣服,套上一件宽松的睡衣,便将存货都拿出来一顿胡吃海喝。

这一顿既顺口又省钱,不比去什么国营饭店强?

吃饱喝足,林琳又泡了壶茶,这才又洗了个热水澡,一副没骨头样的瘫在床上一动不动。

六点多,看着时间不早了,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往山下走的时候,却碰到了之前在铁柱家碰到的小孩。

“小孩,你怎么跑这来了?”

这孩子才多大,就往山里跑,回头让野狼叼走就省心了。

太叔陌歪头看林琳,好半晌才想起来林琳是谁。

“……肉。”

肉?林琳眨巴眨巴眼,好半晌才听明白这小孩说的是什么。

想明白后林琳不由好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见这附近只有树梢站了几只麻雀,林琳低头捡了几粒小石子,飞快的向麻雀那个方向打去。

嗖嗖几下,树上就掉下来四只麻雀。

林琳上前捡了,就地挖了个坑。里面放了些山里常见的小树枝和干树叶,然后将麻雀放进去,最后又在麻雀身上铺一层干树叶,随后从身上拿出一包火柴,在坑上面开始小火烧树枝。

差不多二十分钟,林琳将坑里坑外的树枝和树叶都烧干净了。

带着糊香的四块黑糊糊的麻雀肉也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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