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事件簿】赠你十五朵向日葵(27)

作者:在水不禄 阅读记录

▍我都知道。

“May,要出门了吗?”

花园里的伊莎贝拉太太听到玄关的声响,放下修剪到一半的花枝,亲切地招呼到。

梅菲穿一条鹅黄色百褶长裙,衬得她本就细腻的皮肤更加白皙,瓷器似的,正一步跨三阶楼梯地匆匆跑下楼。

即便是如此慌张的动作,也被她弯腰时仍挺得笔直的脊背和单手提起裙摆的姿势演绎得像舞剧,活泼的一举一动下是童年留下的优雅底子,仿佛童话里来自东方的顽皮公主。

“是呀,这几天就不回来住啦,不用给我留门。祝您仲夏节快乐!玩得开心!”

她热情地冲房东太太挥了挥手。

“多谢你们的照顾!”

伊莎贝拉太太丈夫已逝,独自抚养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哥本哈根大学修语言学,马上毕业,小女孩才刚上中学,是个虽然有些唠叨,但和善又细心的妇人。

『好。』她乐呵呵地答:“你也玩得开心。”

六月中下旬,正是北欧一年之中白昼最长、天气最晴朗的季节,作为一年有180天都在下雨的丹麦,甚至有专门的节日用来庆祝。

阳光丰沛得像金子,照得伊莎贝拉银白的卷发闪闪发光,总让梅菲想起安徒生笔下不仅和蔼慈祥,还会魔法的奶奶。

穿过庭院的石板路,门前拐角处,一位高挑的青年正好从木栅栏后出现。

“斯泰尔斯,早啊。”

梅菲停下脚步,笑眯眯地与他打招呼。

斯泰尔斯似乎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呆了呆,才慌张地移开视线。

“也祝你仲夏节玩得开心,我先出门啦!”

此时的梅菲好像一朵吸饱了日光的植物,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力气,恨不得长出翅膀飞到凯斯楚普机场去,寒暄一结束,拔腿就跑。

“可是、仲夏节,你不和我们一起过吗?”

斯泰尔斯慌张地叫住她。

“我约了朋友呀,下次吧。”

梅菲一边打开自行车锁,一边十分不靠谱地随口承诺。

“下次再陪你和伊莎贝拉夫人一起,记得代我向玛蒂尔德问好!”

一句话喊完,她已经跨上车走了。

斯泰尔斯默默目送女人的身影远去,许久才失落地垂下视线,蔫头搭脑地推门而入。

目睹一切的伊莎贝拉太太双手撑着铲子,看得直摇头。

骑车穿过街区,下车买花,到达市中心车站,登上机场列车,抵达接机地点,一切都发生得飞快,好像梅菲才刚刚哼完一首歌,接机区的标志牌已经出现在眼前。

时间刚刚好,她刚站稳脚步,第一批下飞机的客人已经出现在出口。

即便是在以人人高挑貌美出名的丹麦,人群中的陆景和也非常好找——

他戴着墨镜,休闲衬衣配牛仔裤,衬衫上端的纽扣随意地松开,能看到白皙的锁骨和银质的项链。

神情不过分严肃也不过分轻佻,像一颗四海飘飞的种子,很能随遇而安。

就像个艺术家。

自由自在的、随心所欲的,从没被人强行在脊背上刻下任何铭文的艺术家。

“陆景和!”

梅菲冲他招手。

真是奇怪,她本自比看破红尘、心如止水的老僧,可这一路却无法自抑地感到雀跃,恨不得向每个人微笑问好。甚至早在买下手中那束风铃草时,心跳就已经开始莫名其妙地加快。

仿佛一个气球,越吹越鼓,越变越大,直到终于到达极限、终于触到房顶。

梅菲原以为气球会爆炸,徒留刺耳的巨响、满地的狼藉和空虚的寂静。但陆景和在人群中找到她时,他唇角勾起时,他快步走来时,他牵起她的手时,他亲吻她的手背时。

那气球竟然窜上了天,炸出朵朵绚烂的花火。然后降下甜美的甘霖,仿佛神的垂爱。

淅淅沥沥,绵延不绝,润物无声。

“送你花。”

梅菲将手中捧花递给陆景和,蓝紫色的小花只有指尖大。却吵吵嚷嚷地挤满每一处缝隙,汇成可以盈盈一握的掌中花海。

“叫做小风铃,房东太太说最近特别流行。”

陆景和受宠若惊,毕恭毕敬地双手接过,端详好久才笑道:“不好,第一次送花的机会竟然被抢了先,以后不能用这招讨你开心了。”

梅菲却摇摇头:“明明是你先。”

陆景和疑惑地挑起眉,而她已经笑着将此事翻了篇。

“走,带你去吃一家特别有名的餐厅。”

饭后,因为陆景和预订的酒店不远,他们便决定散步过去。

哥本哈根纬度太高,夏季最热时也不超过20℃,虽烈日当空,却并不燥热。街上行人来来往往,都在与亲朋好友聚会,偶尔还能遇到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巴车,载满毕业游行的青少年。

沿街就是运河,不少人带着酒上船,一边饮酒畅谈,一边欣赏两岸风光。

一群女孩发现梅菲在看她们,笑着冲她举起了酒瓶。

这是一座过于幸福、过于自在的城市,连海风都湿而不腥,好像知道什么味道会让人心旷神怡。

“……你看,那边那家咖啡屋,其实原本是一座一百多年前的电话亭。”

梅菲自觉当起了向导,一路叽叽喳喳个不停,似乎忘记了她自己也是个才来不久的旅客。

“丹麦人真的很喜欢咖啡,他们甚至有从咖啡衍生出来的哲学,你有没有听过……”

一回头,梅菲才发现自己精心准备的讲解全是在对牛弹琴,陆景和压根不在意她指的是哪里。

陆景和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怔怔驻足。

他们忽然静止在了川流不息的人海中,仿佛两座石像,从一百年前就伫立在这里。

相距不过五米的地方,三个蓄着胡子的男人正用丹麦语大声聊天,扎着小辫的女孩和穿着蓝色短裤的男孩嬉笑追逐,圆滚滚的鸽子落在沿河的白色棚顶,疑惑地侧过脑袋。

陆景和的眼神那么专注,那么郑重,好像她是刚出土的彩色文物,珍贵,神秘,鲜艳,费尽千辛万苦才重见天日,却正在无可挽回地褪去颜色。

他一秒都不舍得移开视线。

梅菲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与他分开的时间竟然已经快一周。

三个月,能负担得起多少个一周呢。

思念如海啸,并不因他已经站在自己身边而减弱半分,反而愈发滔天。

梅菲眨了眨眼睛。

他们牵着手,但这怎么够?好像有电流在两人皮肤相接处流淌,或者蚂蚁,顺着她的血管爬动,从上腔静脉进入右心房。然后引发一阵难以言喻的酥麻和渴望。

运河,啤酒,海风,咖啡,仲夏节,伊莎贝拉,哥本哈根,一切她一周以来假装感兴趣的事物忽然全部破碎远去,如同暴露在阳光下的海上泡沫。

只剩下仅存的,真正的,她唯一在乎的东西。

她灵魂的梦乡。

“嗯……你刚才说什么?抱歉,我走神了。”

白鸽发现了游人洒落的面包屑,扑扇着翅膀离开。

陆景和垂下眼帘,似乎想藏起什么。

梅菲忽然拽着他快步往酒店走去,最后干脆小跑起来。

“没关系,我不记得了。”

“我也走神了。”

“叮咚——”

手机清脆的短信提醒音和女人忍耐的低吟一同响起,梅菲将失焦的目光从窗外山毛榉最顶端的枝桠移回,陆景和随手扔在床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显示时间已经是下午2:48。

她闭了闭眼,尽量使自己从恍惚迷离的状态中抽身而出。

陆景和的齿尖叼住了她的侧颈,轻轻噬咬,激得她倒吸了口气。

“等、等等。”

似痒似麻的感觉骤然消失,陆景和抬头看她,声音哑得不像话。

“弄疼了吗?”

他的眼睛。

梅菲与他对视的瞬间,看到了他因为动情而未经遮掩的眼睛。

那双本幽邃如深海、璀璨如星云的眼睛,此刻竟然不再平静,也不再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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