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的读书郎(1523)

“嗯。”他说什么,王珺都听着,偶尔捧哏一下,相处的气氛,还是那么的和谐。

……End……

作者闲话:

完结了,有番外,不定时更新,江湖先休息两日,然后上个新文,嘿嘿嘿……

关于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其实是明朝中后期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说法,在明朝之前中国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因此才会有匹夫匹妇之称,只不过古代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后面还有一句就是可以适当纳妾,所以古人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为何后来又会流传出三妻四妾的说法呢?

这说来可就话长了。

古代其实是非常讲究一夫一妻制,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无二后,也就是说从皇帝到老百姓都只能娶一个妻子,即便皇帝也不能多娶。从西周时期法律就明确规定男子只能一夫一妻,但是不限纳妾,也就是说男人家中妻子只能有一人,其余女人可以当妾,如果男子多娶嫡妻,那么法律是要追究他的重婚罪责的,古代也是有重婚罪的哦。

但是随着后来王公贵族生活奢侈,于是纳妾之风流行起来,既然古之礼法不允许男人多娶妻子,可是又没限制纳妾人数,所以纳妾之风在古代随之盛行,当然,也只限于有钱人和王公贵族,普通老百姓大多还是一夫一妻。

可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在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掌权者希望改变它,春秋时期齐国某位国君就戏言想立三位王后,惹得朝臣们议论纷纷,后来这个计划还没实行,这位齐国国君就英年早逝了,后世也由此认为极贵之人可以立三妻,即正宫、东宫、西宫,民间也称为一正妻,二平妻,也由此出现了平妻的概念。

但是在明清时期之前,虽有平妻的概念,可法律却不支持,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的人才允许其娶平妻。

像西晋的开国元勋贾充曾经先娶了名门望族李氏家族的李婉为妻,但是后来因李家出了大事,整个家族都受牵连,李婉也被判流放之刑,因此司法部门允许贾充与原配妻子李婉离异。

贾充与李婉离异后,又继娶了郭槐为嫡妻,后来李婉被晋武帝司马炎特赦,司马炎考虑到贾充已经继娶了郭槐为妻,于是特意下旨允许贾充再迎回李婉,两人并为嫡妻,也就是并嫡之风。

但是贾充的继妻郭槐认为自己帮助了贾充成就事业,而李婉现在却要回来和自己均分贾充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坚决反对贾充迎回原配妻子李婉,而贾充惧内,于是他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自己两位嫡妻并立的旨意,他说的很冠冕堂皇,以不可违背礼法为理由,拒绝了重新娶李婉为妻。

不过贾充对李婉也还算比较不错了,贾充后来给李婉买了一套房子,安置在外面,并按月给她钱花,养下人服侍她,还允许自己与李婉的儿女经常去探望,只是贾充自己却因惧怕郭槐从不登门。

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贾充并娶两位嫡妻这是很少见的事,也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两位嫡妻并立的情况,这也叫作并嫡之风。

但是并嫡之风并没有在当时流行起来,毕竟统治者是不提倡的,直到后来男女观念极为开放的唐朝时期并嫡之风才开始兴起。

虽然唐朝的法律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男人在现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妻子,但是唐朝经济繁荣,文化鼎盛,人民生活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有钱人比较多,在民间一些土豪暴发户就流行起了并嫡之风,而且在并嫡之风的影响下,也让后世明朝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平妻,其意就是和正妻名义相等。

因此在唐朝多妻并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虽然唐朝法律始终是坚持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多妻并立的风气并不合法,但是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官府也是默许了这种风气,但是嫡妻的合法性在唐朝还是不容置疑,嫡妻和平妻如果产生家庭经济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还是偏袒于嫡妻。

到了宋朝还是承袭了唐朝的法律,而且宋朝有鉴于唐朝并嫡之风的流行,因此还特意出台律法严禁民间私下多妻并立,在宋朝如果多妻并立,被官府查出来是很严重的罪名,男子会被判流放,而作为平妻的女子则会被强制离婚,宋朝对古代礼法十分看重,因此一夫一妻执行的也很严格。

古代女人地位低下,但“妻”的地位却不容有失,因为妻子是要给男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另一半。

当然,纳妾还是很随意的,但是宋朝律法明确规定妾的地位不得高于妻,如果有妻子告到官府,丈夫偏向小妾,刻薄妻子,那后果也很严重,小妾会被强制离婚,丈夫也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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