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真千金的崽崽会通灵(74)

作者:林春水 阅读记录

虽然分别的时候,方子靖总觉得那位先生的眼神依旧凉幽幽的……

“姑娘,到了。”

司机把车停好。

等林溪他们一下车,司机嘟囔了几句:“奇了怪了,今天刚拉了一个东郊77号的,又拉了一车你们,现在年轻人流行去乱葬岗打卡了吗?”

林溪:“还拉了一个?”

司机:“这一周,连着拉好几个了。我回去了啊,你们注意安全。”

说完,他开着车飞快地就走了。

林溪皱了皱眉,她借着路灯,这才看见眼前的景象。

破旧的两根柱子,上面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东郊街77号”。

再往里面,是一座接一座的小土包,有的土包上面立了个墓碑,还有的什么也没有。

但是一座接一座,在昏暗的月光下,显得分外诡异。

原来东郊街77号就是乱葬岗。

林溪牵着林霈齐的手,慢慢走进去。

正当他们走到里面的时候,却见到月光下,一个年轻女生,正躺在一座坟包上,宛如睡着了一样。

她身上就穿着今天林溪在中古店里摸过的那件白色连衣裙!

此刻,月光下,白色连衣裙上那些鲜红的恐怖血渍,清晰可见。

在她的身侧,站着白天中古店里的那个老板娘。

她正伏在那个女生的脸上,似乎是正在吸食阳气……

方子靖连忙嘱咐林溪:“待在林霈齐身边,他有手串护体,一般的鬼怪伤不了他!”

说完,他立刻祭出身后的桃木剑,飞身跃到老板娘身前。

“天火雷神,五方降雷。”

他拿起剑要刺向老板娘,结果老板娘一回头,猛然张开一张血盆大口。

白日里美艳的她早已不见,只剩一个宛如被撕裂的嘴角,脸上的皮肤密密麻麻布满了乌青的尸斑。

她直接躲都没有躲,任凭方子靖的桃木剑刺进自己的体内,但她的身体依旧没有任何变化。

方子靖不可思议地愣住:“怎、怎么可能!你不是鬼?!”

老板娘狰狞地笑了笑,“道士的阳气,似乎更足呢~”

说着,她抬起涂满红蔻丹的指甲,就要往方子靖胸前刺去。

就在此时,安静的夜里,响起了一声男人的叹息——

“婉婉。”

老板娘立刻回头。

这才发现,声音是从林霈齐的手表里传出的。

她恶狠狠地逼问林霈齐:“你是谁?”

林霈齐虽然有一丝丝惧怕,但是却没有后退:“我是林霈齐。是卓明叔叔让我们来找你的。”

“婉婉,别走,让我看看你好吗?”手表里,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男子,他眉眼如玉,唇色苍白。

老板娘立刻收起了血盆大口,又变成了白日里那个柔弱美艳的旗袍女子。

她不可思议地看着屏幕里的男子,一滴泪自她的眼眶落下,“你,你终于记起我了。”

卓明点点头:“三辈子了,每次我死后,都会记得从前的事,可是,每次我想告诉你,不要再等了,都因为阴阳相隔,没有机会说出口。”

老板娘哭得更伤心了。

方子靖这才走过来:“到底是为什么,我的桃木剑伤不了你?难道你不是鬼?”

林溪幽幽开口:“有没有可能你的桃木剑被聂青青弄断后就失去了法力。”

方子靖:“……”

方子靖:“闭嘴!老子修好了!不准提这丢脸的事!”

老板娘摇摇头:“我的确不是鬼。”

说完,她的目光,看向那座月光下静静的坟包。

——

一百年前。

老板娘还不是老板娘。

她还是沪上宋家的宋二小姐,她遇到卓明的时候,只有十岁。

那年苏浙发了大水,沪上遍地流民。

她出门跟着管家施粥的时候,遇到一个小乞丐,小乞丐一脸脏污,没有鞋子,露出的脚趾被水泡得已经发脓。

她心肠软,让管家给他多施了一碗粥。他的目光便再也没有离开过她身上。

夜里粥棚收摊的时候,有不安的乞丐,试图抢她脖子上的一枚怀表。

她来不及躲避,却是他拿着一个火把,不要命地站在她身前,帮她吓退贼人。

炭火星子落到他脚上,化脓的伤口更加溃烂,他却依旧一声不吭。

高贵的大小姐,第一次求管家:“我们把他带回去吧。”

打那之后,大小姐的身边多了一个小裁缝。

小裁缝什么都帮她干,从逃学,再到挨打,再到帮她捉弄那一群欺负过她的公子哥。

旁人叫他“臭讨饭”的,他也不介意,只是温温和和地承认:“我只讨小姐家的饭。”

他说这话的时候,脖颈和背都挺得直直的,比哪个沪上的公子都更矜贵。

渐渐的,宋婉茹越长越大,一路从私塾读到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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