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猎户家的小夫郎+番外(206)

作者:而别 阅读记录

老三对他娘也如出一辙,整日对着他娘哭穷,今日没米下锅,明日没肉媳妇怀身孕营养跟不上,好在他娘是个守财奴,每次给老三银子都抠搜搜,从不超过五百文。

这事直到老三家孩子出生才迎来转折,老两口跟大儿子三儿子闹的鸡飞狗跳,最后无奈回老房子自己过,当然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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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老三家大儿子到了成亲年纪,近日相看一户人家,女方是王家屯的,养钱要二两银子。

顾老三家最值钱的就是那头驴,家里三个儿子都在学堂读过书,可惜大儿子和二儿子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读了一到一年就不去了,白白浪费顾老三好几百文。

顾老三心疼银子又不舍得打骂儿子,只能拿小闺女出气,小婳在家中尽量当透明人大气都不敢喘,即便这样也少不了顾老三的谩骂。

如今三儿子在学堂读书,家中好几张嘴等着吃饭,家中三亩地根本不够看,更别说给大儿子去娶媳妇了,于是顾老三将主意打到小婳身上,小婳今年七岁,虽年纪小,但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或是童养媳也是可行的。

顾老三赶着驴车去镇上牙行找人牙子,人牙子一听小姑娘才七岁立刻变脸,破口大骂,“你个腌臜货,你想害死我啊,滚滚滚!”

顾老三一头雾水,不知所以,后经了解才知道,自愿卖身的被卖人必须满十周岁,才能订立契约,交易完成后,必须向官府缴纳税费,流程走完,双方验契,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是合理合法的买卖。

若是孩童不满十周岁,被称之为“略卖”,或“掠卖”,也就是以欺骗、诱拐、被迫、威胁等手段的买卖,被官府发现或是经人举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拒不姑息,按大晋律归,略卖与群盗、挖坟盗墓等均属重罪,可处以磔刑,民间俗称千刀万剐。

(注:磔就是祭祀时肢解牛羊,磔刑就是给犯人剔肉离骨,分解肢体,再割断咽喉。)

顾老三大字不识几个,哪里懂什么律法,他只知道村里没银子给儿子娶媳妇的,都卖闺女,也没出什么事,对别人好心告诫也嗤之以鼻,大伙都这么干,怎么到他这就要被千刀万剐?

闺女是他生的,是死是活他说的算,既然镇上不买,那就去邻村问问。

也不知是顾老三运气好,还是小婳命差,还真被顾老三找到一户愿意买他闺女的人家,那户人家六个儿子,老三年幼时发烧烧坏了脑子,今年十六岁,没有人家愿意将闺女嫁过去。

顾老三狮子大开口,要五两银子,老两口本是不愿意,可看一眼坐在炕上痴傻的儿子,不答应也没法子,老三有了媳妇将来就算他俩死了也放心。

这户人家跟顾老三讨价还价良久,敲定三两银子,顾老三承诺三天内将闺女送过来,便赶着驴车心满意足回顾家村了。

第207章 猪油拌饭

顾老三回家后,没见到小婳踪影,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媳妇,顾老三媳妇听说他要将闺女卖掉,崩溃的又哭又闹,两人撕打在一起。

顾老三媳妇知道自家汉子不喜欢闺女,她在家没地位,不敢忤逆顾老三,只能偷偷告诉闺女要听话懂事,不许和她爹顶嘴,闲时顾老三媳妇就让闺女出去玩,不到饭点不许回家。

闺女才七岁,自打记事以来活的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就这样这个没良心的男人还要将闺女卖给人家童养媳,若是一户好人家她也不说什么,怎么都比在这个家强,可让她闺女给傻子当童养媳,顾老三媳妇气极,发狠要跟眼前这个冷血自私的男人拼命。

顾老三被媳妇的狠劲吓倒,平日他媳妇对他唯命是从,没想到如今却为了个赔钱货跟他大打出手,他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落荒而逃。

顾老三走没一会,小婳回家了,顾老三媳妇抱着小婳痛哭,她不知该怎么办了,带着闺女跑?可她还有三个儿子,再说孤儿寡母能跑去哪呢?

小婳定定的站着,听着她娘发出的抽泣声,“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那种长年压抑的情绪似乎在这一刻爆发,哭声愈发大,变得撕心裂肺。

小婳有些不知所措,努力抬起瘦弱的小手想帮她娘擦眼泪,可整个身子被她娘禁锢在怀里动弹不得。

小婳慌张的出声,“娘不哭。”

顾老三媳妇很久没哭过了,这会儿不知怎么突然克制不住,可能是哭这七年的不易。

顾老三年轻时对她很好,加上她接连生儿子,底气足的很,平日里在大柳树下闲聊,村里没有不羡慕她命好肚子争气的,自从她生下小婳后,顾老三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嫌着嫌那,最让她伤心的是三个儿子的态度,他们跟他爹同仇敌忾,也给她使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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