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翻译官(175)
大清第一女官的吸引力,说不定还比不上花魁游街。
至于赛文,这边可能十天半个月就办一次。
靳驰看得更透彻:“不只是排外,简直是一种无形的文化霸权。除了官刻书籍,极少有北方著作能过江,而江宁刊印的书籍却在北方广为流传,以至于现在文人想出书,就得来江南,最好来江宁,找点石书局。”
北方著作过不了江,主要是因为江南人瞧不上北方文化,说到底,是瞧不上满人文化。
在他们眼里,满人就是蛮人,蛮人怎么会懂中华文化?
北方已经沦为宣扬正统的道场,江南是文人心中最后的净土。
北方人想踏入这片净土,简直难如登天,更别提做主流思想的引导者。
简直是痴人说梦。
可是,我必须得在江宁打开局面,不然大清周报过不了长江,影响力太小了。
该怎么做呢?
五文钱一碗的鸭血粉丝是我穿越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骨汤浓郁,鸭血Q弹,粉丝和豆泡吸满汤汁,额外加进去的卤鸭脚一嗦就脱骨……
可惜吃着吃着就犯愁。
“大人曾说,只要能有助于巩固皇权,创刊不难。可在这里,皇权支持不是优势,如果打上官刻的烙印,只会遭人嫌弃。”
看来找官员站台这条路也走不通。
我和靳驰分析来分析去,发现有一条坎坷但可行的道路:先在本地创造一个贴合江南文化的副刊,做起来之后,再引入主刊。主打一个,润物细无声。
根据江南的特色,我对副刊的初步设定为商报,主攻经济和风月。
靳驰双手赞成,只是很没有信心。
他觉得我的名气和后台,在这里起不了多大作用,甚至可能会起反作用。
“怎么会?!我顶多不能走到台前去招揽,但幕后有很多工作,比如招人、拉赞助、找印刷厂、找经销商……每一步都得用到我的身份和人脉。”
他小声反驳道:“可江南官场自成一派,好像不怎么买京官的帐。大人还在天津得罪了很多江南士绅和商人。”
“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江南官场也不是铁桶一个,我在这里,已经有朋友了!”
靳驰惊讶道:“这么快?是谁,能为大人助力吗?”
我朝他挑挑眉:“江宁织造局的织造郎曹頫。”
他皱眉道:“据我所知,曹家在江南的名声不好。”
只要是皇上的眼线肯定好不了。
“可是四大家族相互通婚,由他介绍,总能认识几个用得上的人。就比如你刚才说的点石书局,老板姓顾吧?”
他点点头。
“顾当家的亲妹妹就嫁给了曹頫的堂叔。”
他重重点头,眼里开始有了点信心,抱拳道:“大人迎难而上的精神、化繁为简的能力,实在令人钦佩。”
这次的想法,真是一拍脑袋决定的,前路之难,连我也觉得希望渺茫,压力一下子大到喘不过气来。
可我不能表现出来,不然怎么让他干活呢。
我们捋了捋顺序,应该是先做出一个创刊样板,然后拿着去拉投资,拉到投资再招人,招到人后,再确定首刊内容,然后找出版商和经销商。
但时间紧,任务重,不可能完全按顺序去做。
比如设定样板,可以晚上做。现在,我们可以先敲定出版商和经销商,筛选投资人,甚至可以先去拜访一些人。
其实这个时代,出版和经销,基本都是一条龙。
比如点石书局。既有刊印社,又卖成品书。
江宁一共十二家书局,点石占了八家,书籍出版量占全国六成,处于绝对得垄断地位。
想要发行得漂亮,少不得和这家来往。
我准备现在就去拜会一下曹頫,让他牵个线。
出门一看,日头已在正南,再一看表,居然已经十二点多了。
而这时候,夫子庙学宫门口,忽然热闹起来。
因为就在斜对面,我们就随意看了几眼。
只见一个打扮的无比金贵,却衣衫不整的少年,正抱着门口的立柱上打瞌睡。
身后跟着六个统一装扮的小厮,有提鞋的,有背包的,有拿食盒的,反正没一个空着手的,都在苦苦哀求他赶紧进去。
最里面围了一圈穿太学制服的少年,调笑起哄道:“廖小爷昨晚又在哪个温柔乡荒唐久了,现在还没睡醒!”
“哎,你这俗人,咱江南太学第一名廖小爷,风雅清高,肯定是和哪个才女吟诗作对直到天亮。”
“倒数的嘛!吟诗作对?我知道我知道,床前一双鞋,孤枕很难眠,床前两双鞋,红被浪不绝!”
“还有还有,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枝红杏出墙来;一枝红杏出墙来,老少爷们尽开怀!”
人群爆发出狂笑,笑浪层层传递,到我们耳边时还震得荒。
早餐店的老板走出来,一看这副场景,捂着眼啧啧道:“又是这个廖志远!太学读了五年,出了不下五百回丑,回回不一样,读书人的斯文都被他败光了!看这样儿,又去喝花酒了,他爹的守丧期还没过呢!这要让朝廷知道了,就算中了状元也得除名,还上什么学!我要是他哥,我都不好意思再往这儿送!”
跟着出来看热闹的食客道:“不往这儿送,由着他在外面败家吗?这小爷没学会他哥一点做买卖的本事,倒是生来自带两个天赋:讨女人欢心和败家。”
“我呸!”店老板不以为然:“这也算本事?!我要是有他那容貌,再有廖家的金山银山,我能把金陵城里的大家闺秀都娶回来!他倒好,时光消磨了,钱也撒出去了,到现在别说妻妾了,连个通房都没有,我看是女人会哄他吧!”
旁边另有人也问:“廖家可是日进斗金的皇商,还怕他败家?”
“那是你没见过这小爷一出手就几十万两的架势!”
……那确实,就算是爱新觉罗家,这么个败法,也撑不了几天。
最受宠的十四爷,送我一个翡翠手镯,还肉疼得不行呢!
这边正讨论着,前面安静了。
只见一个学生蹑手蹑脚凑到廖小爷身边,从他衣领里拉出来一个肚兜,一边摇晃一边大喊:“大家来竞猜,这到底是思思姑娘的,还是冰清姑娘的!”
人群中掀起了新一波躁动。
喧哗声终于吵醒了廖小爷,然而他茫然四顾,打了个哈欠,从怀里摸出一个锦囊,举过头顶,凌空一倒。
哗啦——
无数颗小指肚那么大的珍珠倾洒而出,四散飞驰。
顿时再没人顾得上那个肚兜,也没人烦他了,全都追着珍珠而去。
店老板和看热闹的食客也在瞬间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过去!
廖小爷眼皮都不翻一下,出溜到台阶上,仰面朝天呼呼大睡。
靳驰喃喃道:“这就是破天的富贵吗?”
晓玲则道:“秋童,这个人好有意思,他简直就不像凡人。”
我心里想的是,拉赞助找他,一个顶十个!
之前我打听到的是,廖家当初能当上皇商,是因为廖太爷攀上了废太子。
太子被废之后,老太爷和他那一辈的族中兄弟短时间内都死了,后面的当家人身体都不太好,第二代刚死了不到两年,现在当家的是第三代传人,据说是个只能靠轮椅行动的病秧子。
我怀疑他们是用短寿的代价保住了全族性命和家族富贵,所以不太想和这么阴暗决绝的家族打交道。
但是!
廖小爷这个天选败家子是真能漏钱啊,我稍为接点,创刊的经费不就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