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王爷每天都在演戏(重生)(74)

作者:冬不拉叽 阅读记录

“对。”何瑞点点头,“你可有想扮的对象?”

“有!”

……

这日是温初白给明月馆交货的日子,同样也是重黎楼月会的日子,江煜早上在明月馆扮完了头牌姑娘,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地处日月山天门峰的重黎楼。

自打和温初白成婚,重黎楼的事务都被他搬去了聪慧王府里,许久未归,此时这高山流水的自家门派都有些眼生。

重黎楼在江湖上的地位斐然,不过,因其拥有很多常理不能解释的功法、珍宝,世人与其说对其敬重,不如说是畏惧。敢怒而不敢言。

在坊间传言的版本中,重黎楼地处一片刀山火海,主楼立在在高高的悬崖边,地上的裂缝淌着岩浆,山间的溪水一片赤红,就连空气也是火药味与血腥气。

但实际上。

江煜瞧了一眼自家院门,云雾缭绕,碧水青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仙门府邸。

若是白娘子见了——

奇怪,他怎么又想起了家里那个小丫头。

江煜甩了甩脑袋,大步上了台阶,直冲理事阁而去。

重黎楼的月会是在下午,这会殿里空荡荡的,只有他师父阚阳在桌前一边磨墨,一边画着什么。

江煜坐上首座,桌上是这月发生的事情纪要,稍后要开会,他得再查一遍漏。

殿中本来静得只有翻书的声音,阚阳磨了会墨,忽然开口,“你小子,被姑娘勾了魂?”

江煜手上一紧,险些把卷宗扯了,无奈道:“师父……”

“别解释,别解释。”阚阳就是个顽童性子,五十多岁的人了,还成天和个小孩子似的,喜欢到处捉弄别人,“你都为了这姑娘一月没回来了,还说不喜欢人家。”

江煜抿抿唇,“我没说不喜欢。”

“那便是喜欢了。”

“我没——”

阚阳哪有让他说话的份,看他张嘴,便贼兮兮地打断了他,“别说话,别说话,让我猜猜——她可是长头发?”

江煜叹了口气,这世道上,除了尼姑哪还有短头发?只能答道,“是。”

阚阳又问,“那她可是大眼睛?”

“是。”

“樱桃嘴?”

“是。”

“皮肤很白?”

江煜陷入回忆,“是。”

“摸着……滑不留手?”

仅有的几次触碰浮现眼前,江煜想着温初白的样子,下意识地答了个“是。”

但紧接着意识到自己被套了进去,“师父!”

“哈哈哈哈哈……”阚阳笑得几乎要在地上打起了滚,“我这重黎楼是半个和尚庙,小徒儿从小没见过几个女儿家,也该到开窍的年纪了。”

江煜有些呆住,开窍?喜欢?

阚阳的墨磨得差不多了,提笔便在自己已经画的差不多了的人像上补上了五官,这样一来,一副惟妙惟肖的仕女图便成了。

他立起那画到“瞧瞧,可是你那情人的样子?”

阚阳虽然一副不着调的样子,但有两样东西十分拿手,一是功夫,二就是这丹青。

他分明从未见过温初白,却几笔勾勒出了她的神韵,江煜猛地一瞧,还以为她人来了,脸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笑。

“哟,哟。”阚阳笑呵呵的,“说你喜欢还不承认,瞧瞧我们大楼主何时露出过这样的神色?”

江煜被他说的耳根微红,连忙正色道,“师父,您就别笑话徒儿了,我这次回来可是为了正事。”

江煜话音才刚刚落下,一个威严的声音便接着响起,“正事,你还知道正事!”

两人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来人一身印证江湖人对重黎楼遐想的玄色衣衫,神情严肃,魁梧不阿,正是一直在催江煜回来的右护法吾正。

“吾叔叔。”江煜正色招呼,对来人十分尊敬。

吾正瞥他一眼,竖起眉毛,“我给你去了几封信?”

江煜答道:“七封。”

吾正似是更气,又问:“你回了几封?”

“两封。”一封是得令去夺那玉如意,一封是告诉楼里自己会回来参加月会。

吾正哼了一声,“你也知道自己只回了两封。江煜,你接下重黎楼楼主的位置不是一天两天了,既有重担在身,怎能如此荒唐?”

江煜也知自己不对,且他平日里便十分敬重吾正,当即单膝跪了下来,“江煜有错,月会后便于刑堂领罚。”

吾正依旧黑着脸,“先不说这个,三日后是一年一度的离朱谷的鉴宝盛会,你还记得吧。”

江煜点点头,知道是正事,“记得。”

“底下传来消息,玉雪玲珑剑、留香盅、凌渺集此次盛会都有可能出现,另外,因为未安那墓的事儿,绝尘穗也很可能在会上现身。”

玉雪玲珑剑是难得的宝剑,凌渺集则是一本上品轻功秘籍,至于留香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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