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时代的日常生活(213)

那些被迎进营地的人,同外头的军队里应外合,开始对奴隶军展开大规模的屠杀。

他们不要俘虏,声称‘敢反抗的奴隶就应该被打死’。

奴隶军中的所有人都怒不可遏。

他们一边对敌,一边悲愤大喊:“巴勒斯!我们被骗了!”“首领,你看看这些畜生吧,我们被骗了!”“国王、王子、贵族都是骗子!”

巴勒斯闭上眼睛,泪水从眼角滑落。

他不想怀疑四王子,虽然只是短暂的相处,可那明明是一个真诚又热烈的青年,绝非一个虚伪的骗子。

然而,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战斗爆发得极为仓促,奴隶军压根没做好战斗准备,但大家还是奋勇作战,好多人死在了混战中。

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

巴勒斯的身心都被愧疚所填满。

——都是我的错!

——这些人的死,都是我的错!

他后悔自己轻信,后悔自己引狼入室。

如今,只有鲜血才能洗清他的罪孽。

他决心死战到底,为奴隶军殿后。

“真抱歉,你刚刚才来就……”

巴勒斯侧过头,冲着一个人露出了歉疚表情。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前来投靠的德鲁。

只能说世事无常,这倒霉孩子才来,就赶上了这么一场危险的战争。

德鲁知道巴勒斯很难过。

但他向来不懂怎么安慰人,只好朴实地说:“我也不是来享福的。”

巴勒斯不禁一笑。

然后,他又去嘱咐身边人:“等下,看准机会就带大家走吧!能逃多少,就逃多少!如果逃出去,又不知该去哪,就去找迪菲恩斯吧!”

等说完这些,他拔出那柄四王子换给他的佩剑,带头冲锋。

战场太混乱了。

很快,这位奴隶军的临时首领就淹没在了一片人潮之中。

最后,一部分奴隶军趁乱逃出战场,不知去向;还有一部分奴隶被俘虏;最后

一部分奴隶军,则随着巴勒斯一起,永远地沉睡在了这片土地上。

“不到三个月,镇压了一场暴动,怎么样?”

王宫里,王后拿着情报,对凯丝微笑:“多么简单啊!那些蠢男人还要和奴隶讲和,真有意思。”

凯丝极为震惊。

尤其是在听到四王子麦托斯的死讯时,她几乎不敢置信:“四王子殿下真的?真的死了吗?”

尽管同样算计了那位四王子……

可她从没想过要杀死对方。

王后闻言,不由抬起眼皮,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凯丝:“你有些地方和我很像,凯丝。比如,遇到事情,我们都喜欢动动脑子,好好思考一下,而不是像有些女人那样只知道尖叫、或者等着别人安排。”

“这样很好,要知道,头脑往往比美貌更为难得。好在你已经很有头脑了,只是……只是,你还欠缺很多、很多的经验,亲爱的。”

她靠向凯丝,声音渐渐压低:“你不该问刚刚那个问题,我可爱的儿媳。因为,想要一个秘密不被人发现,最好的法子,就是让知道秘密的人越少越好!”

凯丝的脸色很差。

她勉强笑着说:“谢谢母后的教导,我,我只是……”

她顿了顿,终究还是被‘四王子、奴隶军’的那些情报给搅乱了思绪,情绪一时激动,忍不住问道:“可是母后……为什么?哪怕四王子知道了,也不会说出去的。何况,他又怎么知道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定就是……所以,为什么非要……我是说,他毕竟是王子。”

王后重新坐了回去。

她和蔼地微笑着:“看来你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四王子的确无法确定什么,甚至哪怕确定了,事关王室继承人,如果他真的聪明,也不会对外说什么。”

“但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威胁,不论是对你,还是对我,亦或者是对我的小孙子。”

“听着,凯丝,想要成为统治者,就要学会残忍。谁对你有威胁,就杀掉谁,千万别犹豫,先下手为强!”

第166章

王后派出的人收拢了四王子带去谈判的军队, 顺便也给四王子麦托斯收了尸。

他们擦拭干净秩序之神的神像,重新恭恭敬敬地放回了神龛里,然后, 将四王子的尸体放进了一个临时买来的棺材中就不管了。

因为按照王后传来的‘要给奴隶们一个狠狠教训’的命令,他们还需要派人去追捕那些逃跑的奴隶军。

此时,一部分走散的奴隶已经躲藏在了各处荒郊野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生存,他们很有可能会沦落为强盗和土匪, 为这个国家的混乱再添一把火;

而另一部分奴隶则在德鲁的带领下, 按照巴勒斯去世前的嘱托,疲惫又茫然地踏上了‘寻找迪菲恩斯’的路……

迪菲恩斯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堆包袱。

他这会儿还在兴冲冲地追求乔恩。

那天和巴勒斯分开后……

迪菲恩斯就化妆成了一个卖酒商贩,顺顺利利地混到了博蒙特军队的军营附近。

说起来, 商人绝对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存在。

他们无处不在, 无处不去。

众所周知,当军队长时间驻扎在一处地方的时候, 围绕着所搭建的军营周围,一些商铺、酒馆和小贩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陆陆续续地出现。

尤其是在士兵们每个月发饷银后,那些卖酒的狡猾商人就像定点刷新的NPC一样,准时准点儿地出现在军营周围, 把酒卖出几倍的高价。

然而,明知道被宰。

依旧会有士兵争着抢着地去买那些高价酒。

因为长时间又残酷的战争, 使得所有士兵们的心理都一直是紧绷着的状态。

他们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因为战场上松懈就意味着送命, 可不管是多么坚韧的弦, 绷久了都有断裂的可能,所以, 这些士兵们的心理普遍都很糟糕。

这年头又没什么心理医生,除了偶尔絮絮叨叨地向神明倾诉外……

绝大多数人通常只能靠喝酒,来排遣自己内心深处的焦虑不安、恐慌空虚等种种负面情绪。

这导致军营周围时常会出现卖酒商贩。

由于太常见了,又导致大家一般除了询问有什么酒外,几乎没人会仔细关注卖酒小贩的样子。

——这简直令人气恼。

迪菲恩斯摸了摸脸上的胡子,很失望地想:“我还特意设计了形状,对着镜子贴了一上午!整整一上午,多么有趣的胡子啊!我原以为有人会注意到……”

不过,没被认出来也是好事。

毕竟前不久,他才杀了安德鲁塞林格,博蒙特国王的通缉令还没过期。

如今也算深入‘敌营’了。

万一真被认出来,也是蛮危险的一件事。

想到这里,迪菲恩斯就叹了一口气。

那天,他和巴勒斯聊天,不经意提到了‘喜欢的人’……

然后可能是酒喝多了,一时上头!

他居然兴冲冲地跑来打算找人诉说自己的心意,可等到了地方,才想起刚刚杀过人的事。

——唉!

——爱情就是这么令人昏头。

很久以前,迪菲恩斯和一只小狗住在同一个狗窝里。

那只小狗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后来某天,一只漂亮的母狗路过,仅仅是路过而已,那只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的小狗就疯狂奔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人和狗的区别并不大。

——所以我的行为也没那么不可理解。

——只能算是……

——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从小沦为奴隶,迪菲恩斯没能接受太多的正统教育。

但他自学成才、自得其乐,还很擅长从身边各式各样的事物中发掘一些知识点儿,然后为自己偶尔的乱来行为找到合适的借口,一如此刻。

这时,一声突然提高了音量的叫喊,打断了迪菲恩斯的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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