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的破烂成精了/异闻录(24)

作者:林家猫 阅读记录

倏然四年已过,两人情意越浓,早已燕饮盟誓,私定终身。卢松已到及冠之年,家中为他定下了一门亲事。卢松本想借故推脱婚事,不料他的阿娘竟以死相逼骗他回府。

“家门不幸,其罪可诛!”

阿耶的话回响在耳畔。卢松跪在卢家祠堂,低垂着头。阿耶命令他看着列祖列宗的牌位,好好地反省自己。可他想不透他和于殊相爱怎么就变成了“其罪可诛”。

难道只能如这冷冰冰的牌位般,仅仅为了传宗接代的爱才不是罪孽?

他在祠堂跪了三天三夜,阿耶亦与他僵持了三天三夜。他还是妥协了,答应成亲。

新娘是当地有名的大家嫡女,卢家讲究排场。大婚当日,迎亲的队伍排满了十里杏林。

杏花花期刚过,正是杏花衰败的季节。风一吹,白色的花瓣便铺满了整片林地。卢松穿着红色的婚服,骑着高头大马,再次路过十里杏林。

白的花,红的衣,处处似乎透露着不详。

他想起于殊拉他上马,策马而驰。那时杏花还未转白,粉红如霞,少年的笑声爽朗,震得花枝乱颤。

迎亲的人都喜气洋洋,唯有新郎,满脸的泪痕,身上落满了白色的杏花。

这十里杏林,竟如此漫长。

“杏花杏花几月开?”清朗的歌声突然响起,卢松的心燃烧起来,剧烈地跳动起来。

那是骑马的绿衣少年,眉目如画,风姿入骨。

“三月开。”卢松大声地唱道,策马奔向于殊,身后踏起杏花四溅。

甚么家门不幸,甚么其罪可诛!

他只知眼前的绿衣少年,抵过万千繁花。

于殊停下来,转身看向他。

红衣新郎与绿衣少年相视一笑,轻声唱道:“处露红妆燕归来。”

作者有话要说:

嗯,贴一个故事:

雍正间,桂林蔡秀才,年少美风姿。春日戏场观戏,觉旁有摩其臀者,大怒,将骂而殴之。回面,则其人亦少年,貌更美于己,意乃释然,转以手摸其阴。其人喜出望外,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亦桂林富家子,读书而未入泮者也。两人遂携手行赴杏花村馆,燕饮盟誓。此后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彼此熏香剃面,小袖窄襟,不知乌之雌雄也。城中恶棍王秃儿伺于无人之处,将**焉。二人不可,遂杀之,横尸城角之阴。两家父母报官相验。捕役见秃儿衣上有血,擒而讯之,吐情伏法。两少年者平时恂恂,文理通顺,邑人怜之,为立庙,每祀必供杏花一枝,号“双花庙”。偶有祈祷,无不立应,因之香火颇盛。数年后,邑令刘大胡子过其地,问双花庙原委,得其详,怒曰:“此淫祠也,两恶少年,何祀之为?”命里保毁之。是夜,刘梦见两人一捽其胡,一唾其面,骂曰:“汝何由知我为恶少年乎?汝父母官,非吾奴婢,能知我二人枕被间事乎?当日三国时,周瑜、孙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寝宿,彼盖世英雄,汝亦以为恶少年乎?汝作令以来,某事受枉法赃若干,某年枉杀周贡生某,汝独非恶人!而谓我恶乎?吾本欲立索汝命,因王法将加,死期已近,姑且饶汝!”袖中出一棍,长三尺许,系刘辫发上曰:“汝他日自知。”刘惊醒,与家人言,将复建庙祀之,而赧于发言。未几,以赃事被参,竟伏绞罪,方知一棍之征。

—————《子不语》

第12章 杏花时节又逢君

又是熟悉的杏花村馆,东风吹来,酒旗翻滚。身后追过来的送亲队伍,汇作红色的人海,锣鼓铛铛乱作一团。

卢松不由觉得好笑。

杏花村馆的掌柜惊了一跳,竟撞到了头:“二位郎君这是?”

“成亲。”卢松微微一笑。

于殊忍不住抚掌大笑起来:“对,成亲!取酒来!”

掌柜疑惑地看着两名俊秀的郎君,红衣绿裳,的确是婚服。这两人经常来他馆中饮酒作乐,他自是看在眼中。可这男人要成亲,自古便是没有的事。他心虽有不解,但仍为两人感到高兴,急忙取了上好的酒来。

依旧是熟悉的杏花酒,淡淡的杏花香。人声越来越嘈杂,卢松知道,他是逃不掉的。他定定地看着于殊,少年的双眼依然清澈,眼眶却微微泛红,恰似杏花红晕。

卢松举起酒杯:“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一字一句,都是镇重的承诺。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于殊仰头,一饮而尽。

“卢六郎!吉时快要到了……”送亲的队伍挤在小小的村馆外面,红艳艳的一片,大声劝着卢松回去成亲。

“卢郎……”于殊喃喃地唤道,水汽氤氲在他清澈的眸子中。

卢松拔剑置于喉间,苦涩地笑笑:“今生有缘无分……碧落黄泉,奈何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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