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 姐又在封神[快穿]+番外(159)

作者:刘序光 阅读记录

看着罗殃神色仓皇,明云绯满意直起身子,用匕首拍了拍他的脸,低低道,“收敛一点,才能活命。”

脸颊上传来冰凉。

罗殃惊恐的点头,女子收回匕首,表情轻蔑,双手插到大衣兜里离开病房。

她轻描淡写的表情好像杀人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于乔乔疯了。

罗殃迷迷糊糊地想。

于母于父似乎对刚才的一切不知情,叫护工进来给女儿换了衣服,摆好了食物。

明云绯在病房门口露了个脸,把罗殃吓得脸色发白,这才离开。

她打算回国了。

厉泽的公司在国内,故事发展的主要场景也是国内。

至于于父于母会不会被罗殃伤害,明云绯相信他们有分寸。二人是在商场上尔虞我诈了半生的老江湖,还提前有所防备,十个罗殃都玩不过他们。

她相信他们。

第二日,明云绯坐上了回国的飞机。

一落地,就接到了宁黎的电话。

“于小姐,我在出口等您,车牌号是XXXXX。”

明云绯一出通道就看见了宁黎,他伸手去接她手上那只提包,“于小姐,一路辛苦了,我安排了晚饭给你接风。”

明云绯笑着点头。

晚饭安排在A市最高的酒店上的旋转餐厅里,从这里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夜景,霓虹闪烁,和一个一个像蚂蚁一样大小的人类。

明云绯举起酒杯,稍稍抿了一点,“宁总,直说吧。”

“吃顿便饭而已,和于小姐交个朋友。”宁黎被她冷淡的目光一扫,马上笑出来,换了口风,“什么都瞒不过于小姐的眼睛,不过我呢,确实是想和于小姐交个朋友。”

宁黎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是赤晴娱乐公司的介绍手册。

明云绯接过翻了翻,这个娱乐公司是宁家的产业,早些年宁夫人为了捧厉泽他爸创立的,可惜厉泽他爸选择退出娱乐圈进入商业界,所以一直没派上用场。

这些年签了几个艺人,捧红了两三个,不温不火的过着。

明云绯大致看完,心里有了个数。

“这份礼物于小姐喜欢吗?”

“你是要我签到赤晴旗下,还是打算把赤晴送给我?”明云绯挑眉。

宁黎听她这么说,非但不恼,反而乐得笑出声来,“不愧是于小姐,也就只有你敢说出这句话了。”

“既然想交朋友,宁总得拿出诚意来啊。”明云绯道。

“赤晴再不济也是三线娱乐公司,签了三十二个艺人,于小姐不觉得自己要太多了吗?”

明云绯不置可否的,“谈谈你的条件。”

宁黎想了想,提起酒杯和明云绯碰了一下,“好,我就喜欢于小姐这样爽快的人,你也知道,我那个外甥不省心,给你添麻烦了。”

第111章 协议

“嗯。”明云绯不做评价, 示意他接着说。

“老太太也对他寒了心,只是我姐姐只有他一个儿子,厉泽和他爸再混, 老太太心里也不肯完全放弃他。”

“你不甘心?”明云绯替他补了这句话, “厉泽和他爸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宁黎笑笑, “只是我是商人, 有些东西都掉在我口袋里了,哪有再让别人掏出去的道理, 于小姐说呢?”

明云绯含笑点了点头。

宁黎继续道,“厉泽那小子别的本事没有,运气倒是好,就算他推了跨国会议跑出去找女人,马上就会有更大的客户栽到他手上, 而且他似乎有预知的能力,几次三番陷害我。”

“所以呢?你为什么笃定我能帮你?”明云绯问问。

宁黎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协议, 推了推金丝边眼镜, 温文尔雅, “于小姐上次就做得很好。”

协议上约定把赤晴娱乐公司完全转让给明云绯所有。

“有些东西不方便写出来,于小姐是聪明人, 不用我说也知道。”宁黎道,“我也不是要将外甥置于死地的恶人, 给点教训而已。”

明云绯提笔签下自己的名字,“不会让你失望的。”

宁黎给她倒了半杯红酒,浅浅笑着,像是温文尔雅的大学教授, 而不是追名逐利的商人,“我相信于小姐。”

明云绯温和一笑, 和他碰杯。

有这样的人站在她这一边和厉泽打对台,她定会容易很多,故事也会变得精彩很多。

赤晴换老板了。

还是个小姑娘。

难道是宁黎的情人?

公司上上下下都有传言。

赤晴娱乐公司一开始就带着罗曼蒂克的色彩,宁家大小姐为了追一个男星创办了这家公司,给他独一无二的偏爱。

没想到男星一心嫁入豪门,丢了娱乐圈的事业和宁大小姐一起管理家族企业。

天造地设,珠联璧合。

可惜宁大小姐一病不起,多少金贵的药养上也不见好,短短几年就撒手人寰,更让人意外的是她名下所有遗产都给了宁老夫人。

后来几经辗转,赤晴娱乐公司的所属权到了宁黎手里。

而今,而第二次换帅了。

明云绯坐在老板办公室,翻看着各部门送上来的报表。

旗下一共有三十二名艺人,其中包含男女演员各十个,和一个不温不火的女团。

财政勉强平衡,争取不到能拿的出手的资源给艺人,全靠艺人自己争取。

所以这些年稍微有点名气就跑路的人也不少。

不过胜在赤晴一直是山中无大王的情况,宁家也不指望着它挣钱,所以公司内氛围轻松,有些人奔着这个来。

所以这么些年下来,也没有衰落。

明云绯一目十行看完,大致了解了公司的情况。

“于总,桃子姐到公司了,要我叫她上来吗?”

桃子姐是公司目前最红的女艺人,理应见一见的,明云绯点点头,“叫她进来。”

桃子是个可爱的女孩,一整套紫色衣服让她整个人容光焕发,看见她的每个人心情都会好起来。

包括明云绯。

一见她,明云绯就知道找对人了。

桃子走得路线和于乔乔走的路线似乎差不多,目前市场上对这类型艺人的接受程度、从哪个角度宣传、适合什么样的节目,问她都是最便捷的办法。

毕竟明云绯这次想试试站在台前的滋味,有个先行者指点再好不过。

她打量着桃子的同时,桃子也在打量她。

新来的老板看起来很年轻,最多二十岁出头,脸长得很好看,让人想亲近,可一看见她的眼睛,又叫人心里打鼓。

她的气质很特别,像是初春雪山上融化的雪水形成的冰冷小溪,不至于冰冷到无法接近,也不至于叫人觉得好接近。

凉凉的,淡淡的。

凭她这张脸,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火起来也不会很难,只是她这个性格……

桃子冷不丁和她对上视线,条件反射地挤出一个笑,她想到昨晚她和投资商喝酒到深夜,要在拒绝他不合理要求的同时还不得罪人,喝到三点多,人人都灌她酒。

要是她遇到这种事的话,也许那一桌人得叫她姑奶奶。

桃子轻轻笑出来,虽然和老板是第一次见面,但她有种莫名的直觉。

“于总您好,我是申桃。”

“你好,请坐。”明云绯道,“最近工作如何?”

“挺好的,经纪人给我争取到了《仙门》的女二角色,马上要进组了。”

“你有没有在歌舞领域发展过?”明云绯问。

她的演技,是即便脸美得像天仙也救不回来的,虽然偶尔自满,但大多数时候她还是清醒的,她绝对不能踏入影视剧领域一步,不然那会是她一辈子的黑历史。

桃子尴尬的笑了笑,“于总,我五音不全、四肢也不协调。”

完全是和她相反的特点。

明云绯短暂地沉默了一下,这样也好,不至于一个公司推出两个相同类型的艺人,但只要走元气人设,她总归能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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