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乖乖女[穿书](17)

作者:为我撩人 阅读记录

“一九七九年的盛夏,热浪翻滚,十六岁的青柠绑着粗麻花辫,穿着洗得发白打着补丁的衣服站在校门口,踮起脚尖往里头看去,目光带着新奇与勃勃生机……”

沾了墨水的笔尖在纸下唰唰划过,一行又一行的方块字浮跃纸上,艾幼甜越写灵感涌现得越多,脑海的故事人物形象饱满生动,似乎有画面在不停变化,等门外催她早点睡觉不要浪费电的声音响起,才发现自己竟然一写就是一晚上,写稿的本子都给翻了大半,手上还有写的太快磨蹭到墨水的痕迹。

她粗粗算了字数,就这一晚上写的差不多就五千多字了,比起用笔记本敲出来的速度是慢了些,但手写的话还算不错了,甚至因为写的太快,现在一放松手都有些酸麻,腰背也因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有些僵。

以后要注意这一点,不然容易得脊椎病,她可不想为了写文年纪轻轻就腰骨不好。

虽然她感觉自己还有灵感可以继续写,这么投入的状态也很难得,但是毕竟寄人篱下,不是一个人住,还是听话收拾东西关灯睡觉。

接下来几天她的写作状态没第一晚那么好,但有大纲和以往的经验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在做完作业她就开始写文,写一两小时左右停笔,看看书预习复习背诵什么的放松一下,通常这种时候她选择站起来一边看书一边走,杂物间是小了点,但总比一直坐着好。

就这样,包括周六末时间在内,艾幼甜把《你好,青柠》前三万字写完了,同时扩展了人物背景和大纲,骨架差不多搭好了,只要按着大纲走,基本不会出现太大卡文问题。

《听风》杂志的长篇连载一次通常是两万字,不过投稿要求是三万,过稿后要提前一期寄出下一次连载部分,光是这个条件其实就能筛选下不少人,因为这个年代还不像她前世那个网文盛行年代,日更一万的作者大把,也没有时速多少字的说法,一年能出两本长篇小说(≤十五万字)就算是高产了。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艾幼甜写长篇连载其实挺有优势——如果她能成功过稿的话。

写完了小说又检查一遍,修改一些不太恰当的表达这类小问题后,艾幼甜就准备誊抄一次拿去投稿了。

这个时候她发现自己有点傻,一开始就不应该用钢笔写字,用铅笔更好,方便修改不说,还能二次利用,数量多了还能节省一笔小钱钱呢——原谅她目前是个无依无靠的穷人需要精打细算这个问题。

而且誊抄其实也很累,写到一半手酸的时候就特别怀念笔记本电脑,用键盘敲打多轻松啊。

可惜时代不允许,哪怕两个世界文学内容不一样,但科技发展水平并没有相差多大,要等到电脑在市场上出现,估计她都习惯手写了。

紧赶慢赶把小说誊写好,艾幼甜就拿出信纸胶水邮票准备去寄信,通往邮局的路她每天放学后都去一点点踩了很多遍点,现在集中精神过去是不会迷路了。

“艾幼甜,你在这干什么?”

第10章 小叔叔和大侄女

艾幼甜回头,就看见厉柯从一辆中型载货卡车上跳下来,穿着白衬衫西装裤,长长的袖子撸了起来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臂,头发似乎喷过发胶往后梳着显得有几分成熟。

有点儿像是刚去做正经事。

艾幼甜心下猜测,面上露出柔弱带怯的笑,“厉,厉小叔。”

“嗯。”厉柯走到艾幼甜跟前站定,高大的身影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压迫,他看了眼身后不远处的邮局,重复了他的问话,“怎么到这里来了?”

这里离部队大院还是有一定路程的,部队大院的人寄信不用跑这么远,门口就有军绿色的邮筒,会有专门的人过来收信件,还会盖上部队特有的印章。同理收信也在门卫处就能搞定,挺方便的。

但这也恰恰是艾幼甜必须到邮局来寄信的理由,因为寄在大院的话,是很容易就暴露她的身份的,一旦身份暴露就相当于崩了人设,她私底下做过实验,假装把信封要投在部队的门口,就有细微的电流隐隐窜过,很显然是警告。

而投到邮局却没有这个警告,证明投到邮局不被发现不被曝光的话,她维持住人设就没有问题,这就是她可以钻的规则漏洞。

说实话,要是没有这漏洞,不管是明面上还是私底下她都得维持这个人设的话,精神估计早崩溃了,因为那样跟提前木偶没什么差别,是个正常人都受不了,又不是演员,演员还有下戏时间呢。

当然,她现在也差不多把自己当做演员,演技比较拙劣的那一款,在明面上保持住人设应对其他人,私底下就做回真实自己,这样一想她就不觉得如今受制于“人设”而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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